2013年8月9日 星期五

士氣論




只要政府機關出了事,特別是軍警,你都可以看到記者做這種新聞:

「因為某某隊長被檢調約談,所以叉叉分局目前士氣低落。」
「因為某某處長被收押,現在該處一片低氣壓,士氣低落。」
「因為某某老師爆發某某案,該校現在全面噤聲,士氣低落。」

當然還有最近紅噹噹的:

「因為洪仲丘案,國軍懲處範圍擴大,且飽受社會批評,導致士氣低落,多數軍人感到尊嚴受挫。」之類的

但是你幾乎看不到下面這種新聞(偶而還是有):

「因為客人吃到蟑螂,所以某某烤肉店現在士氣低落。」
「因為店長涉嫌性騷擾員工,所以某某書店現在士氣低落。」
「因為被發現布丁裡沒有布也沒有丁,所以某某集團集下員工(含超商打工仔)全都士氣低落。」

為什麼?
我可以先告訴你兩個理由:第一,上面那種軍公教新聞是刻意被做出來的,通常是由跑那條軍公教線的記者,在該單位長官授意下寫出來的。意思很明顯,就是「要上面」不要窮追猛打。軍公教是很重要的票源,做這種新聞就是要警告當政者。

第二個理由是,你幫民營事業寫這種新聞,沒人會支持你。民間企業的經營者或擁有者,或許會花點錢要記者幫「他們」寫點心情文,但他們鮮少會管員工心情怎樣。再者,多的是員工等著看上面的人出糗吃大便,誰會心情不好。一般百姓呢?誰管你民間企業心情不好呀。

不過我在這邊要思考的不是這種實況推測,而是進一步的倫理學問題。我在這邊要探討的議題有二:

A:記者「應不應該」幫軍公教做這種新聞?
B:出事的單位成員「應不應該」士氣低落?

先來看A。記者應不應該幫出事單位做這種新聞?

我想在絕大多數狀況下是不應該的,除非案件真有太超過的地方,如該單位的人走在路上會被丟石頭之類的。在其他的狀況下,這種新聞的新聞價值,其實非常低。我為什麼需要知道五四兩旅心情不好?我為什麼需要知道清水高中老師心情不好?我為什麼需要知道台北市財政局員工心情不好?關我屁事?關一般百姓屁事?他們心情不好就不提供服務了嗎?(這會進到問題先打住。)現在全台灣百姓心情都超差的記者要不要天天寫?

這種新聞根本是業配新聞,是絕大多數倫理學流派都認為不應該存在的東西(利己主義會認為可以)。廣告就廣告,新聞就新聞,弄這種夾在中間的東西,只會誤導民眾事件的重點,或是企圖製造民眾的恐懼:警察要生氣了哦!軍人要生氣了哦!

生氣了又怎樣?要造反嗎?這就需要看到問題B

出事單位的成員應不應該士氣低落?

a.如果出事的就是你,阿你就等著被關吧,不然就等著慢慢審吧,當然一定會低落,不過「沒人管你低不低落」,誰叫你要出事。

有人會反對上面兩句的說法:「不是無罪推定嗎?我還沒判出來耶!」我要提醒你「無罪推定」是「法律原則」,不是「道德原則」,是審判上司法單位應持有的態度,但管不到其他人。

除了法學家自己發明的倫理學之外,我不知道有什麼現行倫理學或道德觀是抱持著無罪推定原則。多數的倫理學建議是:如果有錯,你就掰掰,如果沒錯,你就應該有道德勇氣和戰鬥力面對千夫所指。他人怎麼看你,不在多數倫理學的評估內,重點在於「你有沒有正確的心態來面對他人怎麼看你。」

有些倫理學家認為,觀看新聞並做出評價(「這個被起訴的人真壞」),也會有某種道德責任。當然確有此說,但我認為評價的正確與否與評價者的個人能力有關,多數人無法做出很正確的評價(多數人處在「智」與「愚」的中間),所以你不能要求「大社會」一定要努力對你做出「無罪推定」。他們有腦會自己判斷,判斷錯了,那是他個人的道德不周全。先注意好你自己吧。

b.如果出事的不是你,那你低落個屁?影響到團隊集體的聲譽?那你平常為什麼不監督檢舉?你是不是也有錯?如果平常不知道,你就沒有責任,那你又在低落個什麼鳥?

以這次洪案為例,很多志願役軍人覺得被罵得真慘,士氣真低落,軍隊尊嚴受損。這在道德上反客為主了。如果平常軍隊不是那麼爛,怎麼會有「千夫」來指你?如果平常就做的好,全面性的好,一個單位出包,會有千夫來指你嗎?

很多軍人抱怨這不符比例原則,我要殘酷的指出,那十幾萬人加上額外破百萬的辱罵,正是「比例原則」的展現。洪案是單一個案,但國軍的包還有幾千幾百個,這次同時「正常能量釋放」而已。你們不是「只因為」洪案被罵,搞清楚。

說什麼國軍尊嚴啦,國軍貢獻啦,如果國軍自始就是全志願役,那談尊嚴和貢獻,在社群主義角度上還說得通,可以是個內在問題。但現在跳出來指責國軍的人,很多人都當過「國軍」(這也就是國軍網路打手拼命想把白衣幫抹成還沒當兵小屁孩的原因),是這個社群的一份子。我在「社群」生活過,當然可以「指」「你」,指指你這位我過去的同事呀,你葬送了「我們」的尊嚴與貢獻呀。

是出包的人把國軍的尊嚴丟了,是他們在國軍的貢獻上抹大便,不是百姓。相對來講,也只有百姓有資格給國軍尊嚴,也只有百姓有資格判定國軍有沒有貢獻。在當前的國家體制下,當國軍覺得自己是超出百姓的某種「實體」、「存有」,不依百姓評價過活,自己形塑自己的尊嚴,自己定義自己的貢獻,那完全就是跳脫出國家軍隊的定義,成了「私軍」,更難聽點,就是「叛軍」。

軍人的徽章若不是百姓授予的,就只是自爽。到這個關頭還不知檢討,在那「士氣低落」、「心情不好」,完全搞不清狀況,不但沒有基本常識,也沒有基本的道德觀念。我這輩子第一次看到智慧型手機,就是在成功嶺內看到的,這些用的軍人,看到的軍人,現在都頭低低,過得好好的。要麻就承認有錯(偷用與不檢舉),要麻就頭低低的過活,抬頭起來講「士氣低落」、「心情不好」,不是蠢人,就是惡劣至極。

有些人還是會堅持,部隊再爛,還是需要靠他們防守台灣,所以軍人心情不好還是很重要(這是某種效益主義的觀點),就算他們驕縱也要容忍。這種說法的主要問題是會助長軍閥,產生軍事政變,但還是講句難聽的,台灣不用擔心這類問題。為什麼?

因為他們實際上不能打呀,特別是這次出事的老陸(看好戲的海空軍還可以打)。政變嘴巴講講很簡單,等你試著把車子從營區調度到大門口外一公里就知道了。不要騙那些沒當過兵的婆婆媽媽,像我這種文人出身的在鑑測排防禦作戰時拿到全國最高分,大家心理就都有個底了。不要騙人,男人多的是當過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