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30日 星期六

打手槍,A片與同性戀:我的超白話神學



除了倫理學,某些神學領域也是我的研究專長,只是在這邊不太寫(因為收視率很低)。就算提到神學,也都是和同性戀有關的,搞得好像我的個人神學只有同性戀議題一樣,這實在不是我的錯,這全是因為某些「基督教基進主義者」(基進主義不是別字是專有名詞害的,誰叫他們的神學「跑出來的部份」只剩同性戀議題,為了要吐他們槽,我只好一直談同性戀。

這篇還是要講同性戀(但非同性婚姻,那之前講過了,只不過是探討我的神學專長:天主教的看法。多數人不太瞭解天主教,其實我也不太瞭解,我認識的一些神職人員,好像也不太瞭解:他們經常提出完全相反的神學解釋與建議。不過不要緊,天主教有一些權威資料可供參考。

有些天主教的文獻是官方認可的有效文本,所以可稱這類文獻是較準確的天主教教義(如果官方蓋章的意見可稱為「準確」的話)。我今天要談的文獻叫天主教教理》,是由若望保祿二世(在位很久的那個教宗)在1992年所出版,內容都是天主教的基本思想原理。

在這份文本是條列式的,其中有一個小節專門探討同性戀,這實在太棒了,整理得好好的。我們來看看這節的幾段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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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潔與同性戀
2357. 同性戀是指在男人間,或女人間,對同一性別的人,體驗著一種獨佔的或佔優勢的性吸引力。歷經各世代及不同文化,它具有不同的形式。其心理方面的起因大部分仍不可解釋。根據聖經,同性戀的行為顯示嚴重的腐敗,聖傳常聲明「同性戀的行為是本質的錯亂」,是違反自然律的行為,排除生命的賜予,不是來自一種感情上及性方面的真正互補。在任何情形下同性戀行為是不許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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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一些號稱天主教教徒的學者,在媒體說「同性戀不是天生的」云云,但在這份文件裡,天主教很明確的表達:它們不太知道同性戀是怎麼來的。當然,天主教容許信徒有一些信仰上的彈性,加上現在也不把異端燒死了,所以你不會看到這些學者被抓去羅馬燒掉。

再來是一個很特別的區分,外行人分不出來,只有受過(我也受過的那種)士林哲學(就是天主教哲學啦,和夜市沒有關係)訓練的人,才能分出來的名詞組合:「同性戀」與「同性戀行為」。

「同性戀」指一種心理傾向,是一種內在的欲望,天主教說這種欲望的起因不明,形式在歷史上不固定。

「同性戀行為」(或同性性行為)指一種行的模式,違反「自然律」(不是「違反自然」哦!這兩者也有很多低能神學家分不出來),不是性互補,不可以從事這種行為。

為什麼要區分兩者?這和天主教的倫理學理論有關,但因為理論太長了,在這邊省掉不講。簡單來說,同性戀者不見得會有同性戀行為,同性戀行為者,也不見得是同性戀。這是低供殺小?

就是啊,一個同性戀者,他可以選擇不發生任何同性性行為。一個異性戀者,他還是可能進行同性性行為,所以同性戀和同性戀行為不能劃上等號。就這樣。

所以簡單來說,和同性嘿咻(你要稱打炮、炒飯都一樣)是不可以的,不管你是不是同性戀。

我知道有人會問「自然」和「自然律」有什麼差?當然,一般人問這個問題是很棒的,如果是神學家問?那你還是吃大便先,你的神學是在讀什麼鳥。

自然就是你早上起來看到的那個世界,自然律則有兩種,物理自然律(就是自然科學基本定律)和倫理自然律,後面這個是建構在人性之上的,人透過理性去思考自身人性而把握得知。這一段原文所引述的自然律,顯然是倫理自然律。

那倫理自然律又是什麼?和大自然有什麼關係?這概念超乎一般人想像的難,還有得吵,我只能說,神學家們,可千萬不要看到自然界的公雞和母雞相幹,就說自己得知倫理自然律了。你得知的頂多叫物理自然律。

再來看到下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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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8. 有為數不少的男女,呈現著天生的同性戀傾向。同性戀並非他們刻意的選擇;正是這事實為他們大多數人構成了一種考驗。對他們應該以尊重、同情和體貼相待。應該避免對他們有任何不公平的歧視。這些人被召在他們身上實行天主的旨意,如果他們是基督徒,應把他們由於此種情形可能遭遇的困難,與基督十字架上的犧牲結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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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可以簡單區分為兩部份:
一、同性戀不見得是刻意想當的,可能有外力或天生的成份。信徒們要好好對待他們哦,不可以「不公平的對待他們」。
二、他們其實也被召喚做為體現天主的最佳代表呢!如果他們是信徒,受到了迫害,那我們看待他們所受到的迫害,就要像看待基督被釘十字架一樣。

這一段是對同性戀者非常友善的一段。如果同性戀要從天主教教理中找一些論據支持同性婚姻,「應該避免對他們有任何不公平的歧視」這句話將是一把利劍。

還有,有沒有發現這一句話是單句式命令?這應該是某些編寫者特意放進去的。天主教教理是集合式編寫而成,HO~HO~HO~,這裡面可能存在比達文西密碼還有趣的故事。

再看到下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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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9. 同性戀者被召守貞潔。藉著訓練人內心自由的自制諸德行,有時藉著無私友情的支持,藉著祈禱和聖事的恩寵,他們可以,也應該,漸次地並決心地,走向基督徒的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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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段講得太專業,一般人看不懂,我來幫大家翻成繁體中文,啊不是,是翻成白話中文,意思就是:

「同性戀嘛,這沒辦法,可能是天生的,但你只要控制自己不和同性打炮就好啦!」

這一段也沒說到同性戀可以治好,或信基督就可以變成不是同性戀。這一段的結語是「走向基督徒的成全」。什麼意思?

就是你是同性戀,也是信徒,沒關係,你只要不和同性打炮,多祈禱的話,就一樣會是好信徒啦!

簡單吧!

其實《天主教教理》中的同性戀專節,就是這三段話為主。要注意,這可是二十年前的文本這種程度的內容,現在看來也是非常開放與具有彈性的,別說是在二十年前。但這是教宗頒布的文獻,比什麼個別神學家或神職人員講的都還要有權威。

其整體傳達的態度就是:同性戀,我們也不知道他們是怎麼跑出來的。可是同性性行為不好哦!如果是同性戀的話,就多祈禱,不要和同性嘿咻,這樣你也是好信徒哦!

我相信這已經是從聖經文本出發,對於同性戀最為友善的可能詮釋之一了。再次提醒你,這是來自於一個古老教會權力集團中央,經過集體討論後所共同認可的文本。

當然,其他人可以隨便批判,也可以放在地上踩,不過天主教信徒呀!看懂吧!看懂教宗想對你說的吧!

至於婚姻的部份,那有另外的專章,有空再談囉!


掰掰…………好啦好啦!
有些人看到這邊一定會追問:標題不是還有打手槍和A片嗎,哪裡去了?

我就知道您比較關切的是這兩點,您果然是內行的。這兩點確實是有的,就在下面。《天主教教理》中還有一段話是與同性戀相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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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6. 手淫、行淫、色情產品及同性戀行為,都是嚴重違反貞潔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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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翻譯就是:打手槍、亂打炮、擁有A片(或按摩棒)、和同性打炮,都是不行的哦!壞壞!

同性戀的有罪層級,其實和打手槍與擁有A片差不多。說來沒什麼,但仔細一想,還蠻驚悚的:就這種神學角度,任一間男生宿舍都應比任一間gay bar還要來得淫亂數十倍。

或許,社會中的多數人離同性戀有些許的距離,但離一些同層級的行為卻很近。若是我們花某種程度的力量批判同性戀的罪,我們也應以同等的批判力量來對待自身的罪,如果你是個信徒的話。

別忘了,最後的時刻,你是自己去面對上帝。與其老是關注別人和同性打不打炮,不如先關注你的硬碟內惡魔的數量。





2013年11月27日 星期三

馬的詮釋學





總統日前在接見日本外賓時,出:「我們可以把這個(核)電廠整個摧毀,避免輻射外洩。」這個「摧毀」所指為何,成為這兩天「總統詮釋學」的焦點。反對黨當然就刻意解釋成是「把整個核電廠打爆」,以突顯總統的低能,府方、台電則當然是拗回來,「摧毀」是指「斷然處置措施」。

其實我比較感興趣的是,總統的日文翻譯是怎麼把這話翻成日文的,還有日本訪客的直接表情反應又是什麼。可能是我看的報紙少,沒看到有媒體提及此點,或許是媒體沒人懂日文,也可能是因為記者聽到中文就已經見獵心喜,而忘了追來賓的反應。

其實來賓的反應,不定才是重點。馬英九老是在接見外賓時講一堆和外賓不甚相關的鳥事,來宣達或回應政治訊息,實在是很不禮貌,無形間也矮化了這些外賓。見什麼人講什麼話就好,多講,就會出錯、出事。

懂基本中文的人都知道,馬英九這「摧毀論」顯然是失言。又是失言,他已經失言到可以編三大冊的《馬冏語錄》了。我之前應該提過,他之所以一再失言失策,除了沒有好的幕僚幫他擬稿,也包括他想跳過幕僚自己上陣或稿,可自己沒那個本事,犯錯之後也沒有能直言的謀臣勸阻,才會一犯再犯。

摧毀其實就是打爆的意思,但一般人也知道,馬英九其實想講的不是打爆,而是把核電廠廢了:大家都看得出「他所表達的語言」與「他想表達的意思」存在著落差,所以會對他抱持一種不屑、同情或可憐的心態。這是種國家級的悲劇,也是喜劇。

府方啦、台電啦、反對黨啦,他們匆忙跳出來的詮釋,其實也在百姓的瞭解與「掌控中」,沒什麼新意,也沒什麼格局,同樣是這悲喜劇中的一部份,老招演到爛了。政治八點「黨」就是這樣演了幾千集,一成不變。

政治要怎麼讓人爽?當府方第一瞬間跳出來「總統失言,深表歉意」,台電出來批評總統「用詞不當,偏離方案設計本旨」,反對黨出來指稱「總統應該是一時昏頭,本意應該不是如此」,才會讓人有一新之感。

可惜這爛戲演得太久太長,大家都不敢跳出角色。台下的觀眾越看越悶、越煩燥,什麼時候會想「摧毀」、「斷然處置」這些演員?台上這票人要仔細想想。

不要老是想演核四、服貿這種風水世家橋段,就想混過去。演戲要有點良心,雖說看戲的是傻子,但百姓可以選擇不看。真要演到各方的支持度都低到和電視爛戲的收視率一樣,才會接受這演法不行的事實嗎?


2013年11月24日 星期日

公然侮辱



這幾天,一場關於同志議題的座談會引起知識份子的廣泛討論,特別是一段影片。席間一位提問的江同學,在合法的提問時間中,針對出席學者過去的反同志言行發表個人看法,此時某位不知名人士大聲直指這是「公然侮辱」云云,雖然主席意圖制止那同學的發言,但發言的同學還是在控制麥克風工作人員(也是學生)的支持下,把自己的話講完了。除了影片檔案外,各種文字記錄也被轉到網路上,那主席(是位資深教授)被輿論炮到破錶。

其中是非對錯,之後那些與會學者講了什麼,內容有多好笑,網路已有許多轉載,請自己google。座談會的名字叫「新型態家庭結構之法制發展座談會」。

我這篇不是要談這一場座談會,而是一種更普遍的現象,只是借用這個影片例子當做起手式。

過去大家只知道大學教授好像懂很多,神威無敵,但隨著這種現場實況影片越來越多,很多教授的言談被攤在陽光下,有人地位因此上升,也有人大幅下降。但我認為這種「有影有真相」,對學術的真確性來說,整體而言是有正面幫助的。

近年有關大學教授的影片,最具代表性與影響力的,就是Michael Sandel(邁可桑德爾)的正義課程了。這門課程的成功,也讓開放課程計劃更廣為人知。

許多大學教師跟上這鼓風潮,讓自己的課程轉變成為開放課程,或是在教學卓越計劃裡頭搭配開放課程的設計。當然也有許多教師沒有跟上這趨勢(包括我在內,理由容後述),仍然維持舊有的課程設計。

不是說新的做法一定好,舊的設計就一定不好,但開放課程確實有傳統作法不及的優點。課程開放,你收到的就是全方位來客的挑戰,而不只是修課學生的挑戰了,我認為這必然會刺激教學品質的提升。

講到教學品質提升,這就「監介」了。

每次我參加教學研討會,少數教學評量(由學生對老師評分的制度)暴低的而被強迫參加老師,振振有詞的強調自己教得超好,是學生不受教,如何惡劣亂寫亂評,他才會淪落到在這種場合中被羞辱。

學生確實有可能亂評亂寫,但要探討教學問題,還是需要一些客觀證據。看到這些老師的回應,有時候我(我也是被強迫參加的,多數是因為輩份低,少數是要示範教學)往往忍不住想講(有時還真的講了):要不要把老師您的上課過程,全都錄起來,錄來現場放給我們大家看呀!

這種老師此時就會開始支支唔唔了,什麼版權啦、肖像權啦。

「就請您授個權不就得了,我們不拍學生,就只拍您呀?」

唔,又說是怕課程內容外流,學生不來上課了。

「那請你就錄一節課就好了,錄一節影響不大吧?」

唔唔,有鏡頭我就表現不自然呀……。


理由一堆。說難聽點,不敢讓大家看,理由就兩個:一、專業內容教得很爛。二、在課程中間講一堆無關課程的事,而且講得很不中肯。二選一,或是二者皆中,心虛了嘛。良心不安嘛。

現在錄影的課一大堆,開放課程之外,還有教學卓越計劃,一大票課程都是有錄的,甚至公播。這不是現代才有,古早時代也有空中大學呀!為什麼這些人坦蕩蕩?

這麼厲害就把自己的課做成開放課程嘛。
你的課是邁可桑德爾的等級,還是賣課閃到囉的等級?
學生的批評是對你的公然侮辱,或你的課程是對學術界的公然侮辱?

辦不到,就不要出來反噬學生說他們不受教。把課錄下來,就知道誰才是莫名其妙。

很多大學老師離開自己的專長,講出來的話,就只是普通榕樹下泡茶阿伯閒聊的程度,沒什麼參考價值。真的,不多說,請多看網路上不斷冒出來的實況影片。有影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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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我知道一定會有人反問我為什麼沒錄自己的課。
我教的單位似乎都沒有開放課程計劃,我也沒有申請過教卓,所以沒有辦法請人來錄。之前曾有單位說要來錄我們這些教學評量較高分的老師,但後來也不鳥鳥之。

但因為我大量開同主題的課,所以我本人一直(其實是斷斷續續)有用筆電把自己上課內容錄起來,我的想法是,這樣之後就可以直接用播的不用講,到笑點時再出來提醒學生要笑就好。與前述的狀況相比,我這又是另一個方向的人渣了。

不過現在還沒有錄到夠滿意的版本。不是因為鏡頭固定,人跑掉之後忘了回來鏡頭前面,就是影音不同步,所以每學期還是重錄個沒完。不過現在已經有出版社對我的上課內容有興趣,相信不久之後,大家就可以看到賣課閃到囉等級的課堂實況了。


2013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聯絡我:工作與業務



最近有許多工作與版權洽談邀約,也有一些朋友透過較間接的方式表達難以找到我本人。
以下是統整性的說明。

1.     聯絡我的方法:
請透過工作用信箱:lidance@hotmail.com (可與我洽談一切事宜,最慢24小時內會聯絡)
也可透過粉絲頁面的訊息系統聯絡:
已經與我有合作經驗的朋友,可透過手機聯絡。不過因為上課的關係,週一到週四白天上班時間我不會接手機,謝謝。

2.     演講
目前到十二月底為止,平日只有週五整天和週一早上可以接演講或講習活動,假日與一月份以後的狀況,請與我洽談。包括時間、內容形式等等,請儘早來信與我聯絡,我接受一般學校演講與企業研習等活動的講場。

3.     著作與版權
目前我只接受實體書報的授權與寫作邀約,電子媒體與電子書的授權先暫往後推延,待各部份版權所屬確定後,才會有進一步的動作。有相關需求請同樣透過e-mail與我聯絡。

4.     其他委託事項
如果覺得有什麼可以與我合作的地方,請來信與我討論。我很樂意和有新點子的人合作。

2013年11月22日 星期五

同學會不會




上週我回母校去參加高中同屆的同學會,大約有近兩百位同學與家屬、師長參加。除了很例行的「阿哈哈哈這人也變成死胖子」和「靠北他怎麼保持這麼瘦」的感想之外,還有一些多餘的感慨可以談談。這主要是講給我的學生們聽的,希望「我當年的那些同學們」會的,「我現在教的這些同學們」也能會。

我過去也承辦過一些活動,多半是再行外包、委外代辦,自己不太處理細節。這次同學會的主辦方,都是頗有社會歷練的它班同學,除了行前沒有多做說明,讓我有點疑惑他們到底要怎麼搞之外,其整體的準備與執行,都是專業活動企劃的水準。

讓我驚訝的是,為了讓同學們能更專心於彼此互動(就是聊天啦),他們甚至去弄來了兩個超大型充氣式兒童遊樂設施,也找了魔術師表演給小朋友看。我這屆同學不少人已有小孩,小孩又多半是不能扔他在家,帶出來又要專人看著的年紀。弄個室內的魔術區(不怕下雨),又弄了室外的充氣式海綿寶寶遊戲場(兩區都至少可以放三十個小朋友沒問題),真是方便至極的設想。我注意一下主辦的同學,他們似乎都沒有帶小孩來,或是沒有小孩,卻安排得這麼適切,當然是種事前發心的體貼。

與會伴手禮(客家米食),也是多方洽購而來的。過去我個人主辦禮品採購,多是隨便一家低價得標解決,準時送出去、送到家就算功德圓滿。主動向外洽購一家比較好的產品,那就已經算是誠意破錶啦。我的同學們,則是找了數家的貨源,自己組合成一份禮品,雖然成本不高,但產品水準相當高:許多人事後都向主辦方索討店家的資訊。對於長期於外縣市打拼的多數與會同學來說,能得到這種家鄉味的禮品,價值著實深重。這又是一種事前發心的體貼。

我經辦過類似的活動,看著人家的搞法,想起過去的自己,實在慚愧。當我們一般經營者想得是cost down,我們只會質疑為什麼辦活動的成本節節上升;但他們想得是如何辦好一場同學會,成本的上升是因應「對人好」的需求。我們覺得cost down是為自己(公司­)好,卻往往沒有想到對來客好,才是真正對自己好。

這場同學會之所以感人、成功,當然是因為這些社會菁英同學熱心提供的諸多額外、免費服務(主辦方甚至還自己掏錢貼補差額)。這是「誠心」辦活動的表現,也是「會」辦活動的做法。沒有相關經驗的人,看到場子、收到禮品,大概也只是「喔,喔」、「好,好」的反應,覺得一切是「渾然天成」,「理當如此」,卻沒想到其中有多少事前的體貼與同理心。

讓我更感慨的是,社會上那些有價的服務,錢收得更多做得卻常是亂七八糟。除了基層人員鞠躬、微笑、一招就到的表面功夫,管理階層應該負起更多的責任:要有更多體貼人心的想法。基層只是負責最尾端的事,要中高層有那個心意,最後出來的才是完整的一套服務。

我很多學生在服務業的基層工作,他們通常是沒有相關經驗與知識就投入這個行業,當然需要中高階的主管主動出來「帶」,告訴他們什麼叫做體貼客人,如何觀察,如何設想,如何完成。只是放人在那邊敬禮、問好,對客人百依百順,「顧客永遠是對的」,這是在衝三小?等到客人提出問題時,就已經來不及了。

由我畢業學生傳來的「社會實情匯報」,就可推敲這種放牛不管的「主管」其實很多。這種只有敬禮問好的服務業,做到最後誰都會不爽的。要問好,放隻招財貓在那不就得了。

如果主管實在不會教,那自己觀察磨練也行,多注意那些好的服務榜樣。他們都不只是將心比心,更是提早一步將心比心。學會體貼一個還沒出現在你面前的人吧,為一個還沒到場的人來著想。

雖然這樣講,我到現在也還學不好,也還是在學習。每次看到別人有這種心,後知後覺的我,只能警醒自己為什麼沒有早點想到。就像這次同學會,看到了現場的安排,忽覺有點懊惱,以為自己想得多,實際卻是想得少。如果我來辦,鐵定變成一場cost down大賽。二十年了,搶在我前面的同學,還是搶在我的前面啊。




2013年11月21日 星期四

拍手黨




日前國民黨全會以鼓掌方式通過議案,引起一陣討論,多數人認為此舉不妥,有違民主常態。雖然我也認為這事應該以政治學的角度嚴肅討論,但其實我第一瞬間的想法是:

「嗯?那沒有手或只有一隻手的人要怎麼辦?他就算贊成也沒辦法表態呀!」

大家都忽略身心障礙者啦!

回到「拍手表決」本身。我在哲學系裡教社會哲學,對於「社會」為何,有一派學說認為社會如同有機體,像生物一般,有其自身的生理運作機制,這機制越健全,該社會就越有競爭力,更容易在和其他社會的衝突、競賽中生存下去,並發展茁壯。一個屢屢突破困境的優勢社會,其內部機制不太可能是固定不變的,會常因應環境而演化。

國民黨內部所採用的現行會議制度,也是經過長時間演化而來。「拍手」也是舊有制度之一,但現在已有一些更先進、客觀、標準的決議規則,包括投票啦,協商啦,黨員公投啦,現在連裝樣子的投票、舉手都不搞,落到拍手通過,一定是有某種機能不彰。有某部份失能,這個黨也就成為「身心障礙」的政黨。

有人說陳水扁時代民進黨也拍手,民進黨不是「民主進步」嗎?拍手怎麼會是失能?不過那時候的民進黨,確實就是個失能的身心障礙黨。然後就垮掉了。

我不是說全然不可拍手,而是如果在演化的過程中,拍手「基因」已經被慢慢排除掉了,你要喚醒這種基因,一定要有合理的環境成因:這種「基因」會讓你面對將來挑戰能更有優勢,你才會喚醒或找回它。

可是這次國民黨的「拍手表決」,本質上是護住馬英九的主席大位,實際上對民進黨是較有利的。民進黨巴不得馬英九一直領導國民黨到死哩。不過馬英九本人應該是覺得拍手有利於解決未來挑戰的,我相信他巴不得連立院都拍手表決。

有人說黨內不需民主,確實有某些道理,不過如果黨內已有民主機制,而且是越來越民主,這種發展走勢一定有其理由,這理由通常是指向增加政黨競爭力與生存機會的。當這種民主機制失能,改以老派的「拍手」機制取代,並不見得代表黨進入意識集中的高峰,反而是黨內原有的發展體系出問題了,不然怎麼會出現演化倒退(記得這叫「返祖」現象)。

有些身心障礙者在某方面的感官或能力會變得非常強大,拍手政黨也可能在某方面變得相當強大,但仍不能解決其身心障礙的問題。它們在某些地方「超能」,也會在某些地方「失能」。

國民黨曾經拍手拍了四、五、六十年,拍到最後失去政權。但老人們還記得當年自己的強大,那強大的回憶片段,往往都與拍手的影像共存。所以他們才會拍得那麼開心吧!

開心就好,拍手就是因為開心嘛就像想逃避兵役的役男會裝成身心障礙,或是自殘成真的身心障礙,國民黨如果要逃避什麼,自殘成身心障礙黨,那也沒有辦法。



2013年11月17日 星期日

捐款的適當額度:捐多少給菲律賓?




菲律賓有嚴重的風災,而台灣政府只捐了一點錢。和捐日本海嘯的金額比起來,少非常多,因此引起外媒的「質疑」;而國內民眾對這些外媒的質疑頗有不爽,因為菲律賓之前才殺我們的人哩。我看了一下外媒的報導,它們談的點其實是想把這個話題做往「南海爭議」,只能說是「關切」,不太能說是「質疑」。

回到比較根本的議題,我們應該捐給菲律賓嗎?或捐款多少才叫適當或正確?

捐款濟眾,是種被稱為「慈善」的德行,而「慈善」又來自於「勇」這種更根本的核心德行。「勇」不是那種拿刀衝出去砍人的勇,而是「犧牲自己以幫助他人」。所以「慈善」必然和犧牲自己有關,不論出錢出力,都是有所「犧牲」。

評估的重點就落在「犧牲的程度是否適當」。德行是不偏不倚,保持中庸才叫「德」,捐太多或捐太少都不對。有些宗教團體認為捐很多或全捐才叫「大德」,那也只是該宗教團體的內部自爽,整體社會通常不會這麼腦殘,因為這種捐法不利整體社會穩定與存續。

那如何拿捏出錢出力的「中庸」標準?能不能給點具體的標準?我認為,這種出錢出力,其適當與否和個人的條件相關:除了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有錢人郭杯杯多捐一些,沒錢人周小弟少捐一點之外,還有一個更重要的標準,就是「良心安不安」。良心是種既客觀又主觀的東東。

台灣人對日本海嘯巨災大筆捐款,很可能是看了災區慘況,感到「於心不忍」,惻隱之心是也,所以捐款甚多。惻隱之心就是種良心,而良心是我們在家庭、社會生活中所培養出來的能力(當然也可能是由先天內建在大腦中的基礎所發展出來),有助於我們在講求合作的社群中存活,也有助於該社群本身的存續與發展。

但日本人和我們並不是同一個社群呀?雖然不是同一個社群,不過日本是和台灣關係較緊密的社群,兩者原本就有一定程度的文化互動聯結,所以當日本社群受到傷害,你會覺得自己也有援助的義務。感同身受的範圍不限於社群內部,捐助者和受害者的關係強弱,在良心判斷上有其重大影響。

像是剛果假如發生大水災死三千人,就算看到災區鏡頭,我猜多數台灣人應該也不太想捐款,因為感覺「他們」和「我們」沒有聯結,這就像是發生在火星上的事件一樣。有些倫理普遍主義者因此批判「我們」是大小眼,「大家都是人,應該以同樣的標準對待」。

問題是,「我們」本來就會比較照顧和我們相熟的人,也會給親人較多的道德關懷(如火災時先救親人),如果給予所有人平等的「道德待遇」,會破壞社群原本的關係機制。而我們的社群又是特別重視關係親疏的社會,合理的「道德待遇」確實存在等差,這種等差是建立在兩者的血緣、文化與互動經驗上。「兼愛」只是宗教式的浪漫理想。

有些學者認為「互惠利他原則」會在此發揮作用:因為對方是個好的長期合作伙伴,所以會想捐錢給他,讓他存續下去。因此中國大陸震災,很多人就不爽捐,因為覺得他們不是什麼好的合作夥伴。

那菲律賓呢?雖然離台灣很近,但台灣長期以來都和菲國沒什麼互動,也沒什麼「互惠利他」的經濟合作,原本就不太想理他們,加上之前射殺漁民事件,以及菲國的白癡總統忘情演出,惹火台灣人,這種關係就更弱了。那還應不應該捐?

關於捐款的適當額度,我聽過一個不錯的具體建議:「比你會心痛的程度多一點。」如果捐10元給路邊乞者,你不會心痛,那實際上就沒有「犧牲」,就不算是慈善,甚至有些學者會認為這算「有點惡意」,有侮辱人的意味在。如果50還不會痛,那捐100呢?捐100就會小心痛?那就可以了,頂多加到200,不用捐到5001000

對於捐助菲國,你就看你捐助多少會開始心痛,比那多一點點點就好。因為每個人對菲國的認知不同,感受也不同,因此不存在一個公定的絕對標準,只存在一個位於你心中的主觀標準。以你心痛為準,就算捐1元也會大心痛,那不捐也是可以的,無愧於自己良心就好。

我想一些超佛的人還是會捐,但多數人確實無感:簡單來講,不是台灣人不仁,也不見得是菲律賓人不義,而是「真的不太熟」。就像不熟的朋友出車禍,你頂多LINE兩句關心一下,不會去醫院探望他。

至於我會不會捐錢給菲律賓?我一向只透過樂透做慈善,如果政府要拿樂透的錢去給菲律賓救災,拿多拿少,我都是沒有意見的。反正幾乎每一張我都心痛過了。



2013年11月14日 星期四

倫理學極短篇:火箭零件不合




在進行描述倫理或應用倫理分析時,常會犯一個錯誤:把人當成均質的,把二十的他和六十的他放在同一個平面來比較。就像完全不管孔子講話的時空背景與個人狀態,直接把《論語》放在一個平面來比較討論,無法導出具服力的論證。

但今天不看孔子,來看NBA

火箭隊因為開季的隊型打不順,戰績也不好,球員之間的互動不甚爽快,彼此責怪。這種狀況在NBA其實很常見,只是因為火箭隊有林書豪,自然被國球迷放大了一些。

球員之間的互動當然是「運動倫理」,就我個人的看法,其實那些意見表達,就是打不好的瞬間反應而已:我們總是會把責任推給別人。這不是把責任推給別人是對的,而是這種狀況很常見,不需要太看重,出現在運動中也沒有「比較特別」。球隊年長者(教練們)應該要去化解,不然這些人就白請了。

我認為年齡是個很重要的切入點。很多人NBA看久了,看這些球員出現在鏡頭前久了,會誤認這些人和自己一樣睿智:其實大多數的觀眾都比球員年長,甚至年長許多。這些球員自小就把時間花在練球上,是沒社會經驗的中二群,不太能用中青年人的互動模式來套用他們的行為。

火箭隊現在幾個主要球員的年次(民國版)是這樣的:
哈登:78年中
哈沃德:74年底
林:77年中
帕森斯:77年底
阿西克:75年中

NBA球員成為球隊主導力量的年紀,通常較其他團隊職業運動來得早。火箭的這先發團隊是怎樣的年齡段呢?哈登算碩二、碩三這屆的,林書豪帕森斯算碩三、碩四或博一、博二好了。你對這種年紀的人,在團隊合作上會有什麼超卓的期待?你會要求他們表現的像上市公司中階主管那樣?

NBA壓力這麼大,他們起點小衝突,其實也還在合理範圍。如果你想到他們團隊承擔幾千萬美金生意的成敗,不定反而會敬佩起他們,覺得他們的吵鬧還算小意思;如果是你,搞不好早就崩潰或是飛踢踹人了。幾場表現不佳,可能讓自己身價掉了一百萬美金,你能多冷靜?

他們當然不夠健全,因為還年輕。但他們正是因為除了球技之外,還擁有一些其他的能力,其它的「好」,才能走入NBA,成為先發,甚至成為「Big」。 當你看見他們的道德缺失時,往往忽略他們融入場中的一些正確道德判斷。那已經太過自然,成為他的一部份,成為球賽的一部份,卻被你的眼睛跳過了。

當他們在零點幾秒的判斷後把球投出,或是縱身起跳的瞬間,有一種你看不見的德行正在運行。這德行叫「信任」,是團隊運動的道德核心,這是局人都能感受到,局外人卻多半不知其味的神奇感受。他們會生氣、嘴炮,多半是這種德行受到傷害,其實算是正面的反省。

所以我覺得還好呀。讓他們自己慢慢解決吧,這是走向卓越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