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8日 星期五

就談陳為廷事件吧



許多人要我完整的談陳為廷事件,這篇就是了。

十來年前,我還在市議會出入的時候,有些長官,或是議會的職員,經常提醒我們這些後生小輩一件事。

「人家怕的是你背後的人,離開這個位子你什麼都不是。」

話是講給我們這些助理、主任、特助聽的。離開老闆,我們確實什麼都不是,但有老闆在背後挺,我們可比老闆還神氣。當時的我,也注意到有些人比我們還神氣,那就是常駐議會的記者。如果硬要說我們會怕什麼人,那鐵定是這批很難伺候的記者。

你新聞稿寫不好,他們會生氣(雖然寫稿理論上是他們的工作)。記者會弄不好,他們會生氣(雖然採訪理論上是他們的工作)。他們看到誰都生氣,是整棟樓最神氣的人。但我們也都很清楚,「離開這個位子」,他們也同樣,什麼都不是。

在這種環境下獃久了,很多記者開始誤以為自己天縱英明,神威無敵,比政治人物還懂政治,比事務官還懂官場,聽話的人轉變成為講話的人,甚至成為下命令的人,政治人物不聽話,就把他寫死。當然也有一些二百五的政治人物被記者牽著鼻子走,但多數只是表面低個頭,私下沒真當他們是一回事。

確實也存在一些「有料的記者」,但不多,就那一兩個。其他多半是挾大報之威在那下指導棋,但私底下瞭解狀況的人都在偷笑。很多半新不老的記者之所以那麼威風,只是差那一兩次出醜的機會。

陳為廷事件就是記者出大醜的事件。大家都只看其中的禮貌、倫理、正義問題,我看的是那些與事記者。最不顯眼,但在整起事件中最重要。

我第一次聽到陳為廷這個名字,是時報週刊編輯之類的什麼人,姓林的,去告陳為廷轉貼一篇文章,那文章說某個反壟斷抗議事件疑似是林某人搞出來的腳尾飯。陳為廷只是轉錄說法就被告了。透過網路,我第一次知道有「陳為廷」這個人,也進一步瞭解到他和王丹的關係。我有些朋友似乎在2008就知道這個人。不過對我來說,這個林姓媒體人的告人行動,初步捧紅了他。我還知道他把不到妹這種瑣事。(這是王丹講的)

注意到了沒。這就是一起媒體人以為自己很懂,跑去告人,結果鬧大反而沒好處的例子。

第二次就是這個聯合報的事件。本來反媒體壟斷是小事,不會鬧大的,教育部長發信請教官們關懷學生事件(還記得這事吧),激動的也是我這輩的大學老師,學生反而不太關切。當時一堆老師私下傳寄連署書、串連活動,激情的很,但也是檯面下,鬧不大的。把這事引爆成大規模學生反彈、拍照活動,就是聯合報的天才記者、組長、編輯所弄出來的頭版禮貌事件。

在這事之前,陳為廷只是個小屁孩,真的不太重要。這事之後,他成了神主牌,Sandel來台的場子,他才開口自介,就幾千人鼓掌。據說Sandel私下餐會還與國內文人討論過這個年輕人的來歷。這不就是紅了嗎?

陳為廷在這段時間內有什麼質變?就我看來是沒有。他剛出現就是這麼會講話,對社運的戰術、戰略都很有概念,以年紀來說確實是個人材。不過他一直沒有出頭的機會,衝來衝去的,衝不出什麼場面。之所以爆紅,完全來自聯合報大記者們的誤判:想以老人之尊教訓小屁孩,結果反而被人倒騎在頭上跳江南style。

我可以想像當天「他們」在立法院看到陳為廷大罵教育部長時,見獵心喜的樣子。他們想的是,以過去的經驗,這種場面寫出來,加點傳統教忠教孝,鐵定可以讓當天氣勢凌人的民進黨和小屁孩們難看到家。記者一確定戰術perfect,就這樣寫了,組長應該也是支持,才會特稿連篇,編輯能做大拉到頭版,我想八成也有老闆授意或同意。於是就出來改變陳為廷一生的頭版禮貌事件。

結果呢?頭版剛出來,是引起一陣老少間的禮貌爭議,但等陳為廷現場影音檔在網路上一放出來,大學生就火了,老人就安靜了。就大學生的角度看來,那完全不是禮貌的問題,明顯是聯合報捅人的喊殺人。這下就鬧大了。聯合報還龜了一天,裝沒看到大學生的反彈聲音,但後面裝也沒用,因為別人都開始寫。

陳為廷順勢打一連串陣地戰,抓時機放話調解,於是他成功了,連王丹這種敲邊鼓的也成功了,就聯合報到最後還拉不下臉,硬搞了陳為廷「低頭」道歉的新聞,好像精神勝利了。

勝利個頭。許多大學一一出現學生自發的反壟斷活動,每個都幾百、上千人參加。但你在報紙新聞上看不到這事,因為媒體壟斷。這樣搞反而讓相關活動更形擴張,因為這印證了學生講的想的那種媒體壟斷。沒有那個頭版,這些大學生會突然感受到媒體的可怕嗎?沒有這種戰術能力是零的記者,學生會突然都倒向其中一方嗎?

如果還是覺得無法判定勝敗,那可以追問一個問題:那些自任正義超人、禮貌糾察隊的記者是誰,你知道嗎?如果你要google才會知道,或是google了也不知道,那答案就很明顯了。

像董智森這種現在已轉型為政治搞笑藝人的傢伙,當年寫一篇稿子,人家知道這是董智森寫的,會另眼相看。那會有特別的意義。現在的記者好好把新聞報完就算了,想做特稿,把場子弄大,先確定自己駕馭得住吧。王丹還是王丹,越發豪氣了,陳為廷還是陳為廷,搞不好把到很多妹了,記者某甲還是某甲,以為自己贏了這一仗,但同記者室的其他人搞不好都在偷笑。

如果能力只是當某甲的命,就好好當某甲,不要想當戰神。認清吧,人家怕的是你背後的那個影子,不是你。根本就沒有特別聰明、特別懂倫理、特別有禮貌,大意出手,是會鬧笑話的,就像當年的我們一樣。大家只會記得政治人物,不會記得那些助理、辦公室主任和特助。不要想紅,想不是你該想的戰術,做不是你該做的事。

我知道有些人一定硬是要問,陳為廷到底有沒有禮貌?我只能說他當場的「表演」,以我個人的標準,還嫌太禮貌了。那是場秀。

演戲的是瘋子,你是傻子嗎?


2012年12月27日 星期四

關於死刑(二)






承前,如果廢死派的任務是說服沉迷於自身價值觀的台灣人,而不是以道德高姿態來審問或批判台灣人的落後與民俗宗教性,那麼他們就需要理性論證來說服反對廢死的台灣人。

因此關於死刑,我的第二個切入點是,不論是廢死派或是反廢死派,都缺乏系統性的論證。這兩造都提不出令人滿意的論證(或能滿足學術要求的論證),他們的論證都只能煽動持同樣看法者的情緒,無法真正駁倒對手。

反廢死派較常訴諸情緒。我在前一篇提過,他們本質上類似於某種儀式派或宗教基進教派,只需要不斷強調儀式價值,不需要強調理性與論證:就像所有的宗教儀式一樣,其存在(的合理性)不需要太多理由支持;或許這種儀式也會是某種禁忌,根本不能被討論,一討論就會解開某種傳統的鎖,會帶來禍患。他們反覆強調儀式豐沛的內在價值已足夠證成其存在的價值,雖然這跟本不屬於任何一種理性證成。

面對保守派,廢死者的任務更加的艱鉅,他們除了訴諸另一種宗教上的價值認證與道德自我沉迷之外(這些都只能強化自身的情緒),更需要某些足以說服保守派的理性論證。但我遲遲看不到這樣的論證。

由網路現有中文資料看來,廢死派所提出的論證相當支離。我看到的論證是這樣的:「廢死是世界潮流。」「死刑不足以降低犯罪率。」「廢死是普世價值。」「死刑只是滿足一種報復心態,是兩損而非兩利。」「死刑不可逆,而法院系統有可能錯判。」

這些論證彼此不相連繫,一個老練的批判者可以找到許多切入點,將之個個擊破。這些論證無法互相救援,很可能代表他們不是單一價值觀,而是來自於全然不同的價值觀或意識型態。

「廢死是世界潮流。」是世界潮流的事物或主張很多,從廢除死刑,消弭戰爭,到開放的性關係,同性婚姻,在中東興起的宗教基進主義,甚至蘋果電腦與江南style也是。那到底什麼算是「真的」世界潮流?我們為什麼要選擇接受這種世界潮流而非另外一種?廢死的支持者為什麼要選擇宣傳廢死,而不同時推薦大家使用蘋果手機?在這之間可用來鑑別取捨的價值觀點是什麼?

這中間顯然有某種隱藏價值觀點影響了決定,讓你選擇廢死而不是另外一個,因此這隱藏角色不會是「世界潮流」。因此談世界潮流是沒有意義的。

「死刑不足以降低犯罪率。」這個論證牽涉到一個研究方法論的問題,就是我們有沒有可能針對「死刑對犯罪率的影響」去設計一套觀察方法或是實驗方法。我可以直接告訴你答案:依嚴謹的學術標準,實際上是沒有辦法做到的,任何現有觀察或實驗設計都可能引來不夠周全或研究倫理上的批判。

這會讓廢死派或反廢死派在引述資料為此論證辯護時,其任何進階推論都將不夠健全。我們無法控制環境(中其他變項)到可以單獨觀察「死刑」的影響,我們也不可能設計一次死刑實驗去證明某些論點。

「廢死是普世價值。」則與倫理學的相對、絕對論爭有關。依倫理學上的常識,當我們說「某某是普世價值」的時候,很可能只代表是「某某是我的價值」。我們會認為自己的理性與全世界的人類類同,因此很可能(應該會)有同樣的結論。但現有倫理觀的相對性讓我們不得不懷疑這種說法。

我們可以想像一下:發生了一場災難,不幸的是所有的廢死派都在這次災難中死去了,整個世界只剩下反廢死派的聊聊幾個人類存活。請問在這樣的狀況下,什麼是普世價值?廢死或反廢死?而這樣的末日狀況可能在明天就發生。一天之內普世價值就產生逆轉嗎?普世價值是一種人多就贏的價值(廢死派有時主張這種意義)還是一種人類理性必然導出的價值(廢死派有時主張這種意義)?普世指的到底是什麼?

「死刑只是滿足一種報復心態,是兩損而非兩利。」就外在角度來看,確實如此,將殺人犯處決只是死了兩個人,不是讓兩個人都好好的活著。但這個論證顯然也有一種背景價值觀:人只有生命價值(或生命價值高於一切),除此之外的價值都不重要。在現實世界中,有些人的死亡可以比活著帶來更多的價值,例如他的死可讓其他人的生命以更好的品質來活著:希特勒的死亡。或許有些人會想到臥病許久的植物人,這也是安樂死這種作法(新的世界潮流?)的價值起源。

「儘可能讓最多的人活者(但不太考慮相對品質)」確實是某些基督宗教(特別是天主教)的價值觀。當然,這也是種很獨特的價值觀,我認為台灣人不會「普遍」認同這種價值觀。台灣人可以接受某些生命被社群排除(包括自然淘汰與社會淘汰),而不是儘可能留下一切人。在這(台灣人的一般價值觀)之中還有許多迷霧待釐清,如我在上篇文章中所提及,「報復」一詞在廢死派的眼中是沒有價值的,甚或是「負價值」,但台灣人不見得都做此想。

「死刑不可逆,而法院系統有可能錯判。」可被視為是廢死派最強而有力的論證,可是這同樣有著哲學方法上的問題。「可修正性/不可修正性」是哲學方法上的一種區分,廢死派認為就算是已定讞的判決,只要有新證據出現,那就是可被修正的,但死刑一經執行就無法修正,因為人已經死了。我以前寫的那篇廢死文章就是關於這種論點。

我要問的是,一般的有期或無期徒刑,是「可修正」的嗎?有些人(以下「人」指的都是廢死派的內部)主張是「可修正」的,可以事後賠錢給當事人,或恢復其名譽,這可以算是多數派的意見。但有少數人主張,有期或無期徒刑也都是不可修正的,所以他們的終極目標不只是廢除死刑,也包括廢除一切徒刑。因為關在牢中失去的二、三十年光陰,用錢也換不回來,錢只是一種沒啥大用的補償。這兩者觀點差在其背景價值觀,有些人認為「錢能買到失去的時光與自由,至少是部份買到(交換到)」,有些人則反對這句話的說法,時光與自由都是錢買不到,也不應該買到的東西。

而且「因為法院判不準,所以不能判死刑」很可能意味著「如果法院判得準,那就可以判死刑。」這種方法論上的可游移立場是另一邊相對少數的廢死派所不能接受的,他們認為就算法院判得準也不能判死刑(因此他們會認為於此所討論的這個論證只是一種輔助論證)。廢死派自身會產生一系列的邏輯與價值問題,在解開這些枯燥的邏輯陷阱前,他們無法穩健的往前一步。

聚焦在「反廢死派」的宗教視野中,廢死派將無法取勝,他們的希望會落在其前提「人都應該具有共通理性」(假設有的話)上,只能試著以健全的論證來說服反對者。但我到現在為止,看不到一個健全的論證。

以上是我的第二個切入點。



2012年12月24日 星期一

關於死刑(一)


關於死刑,我有幾個純學術角度的切入點。

首先,如果搜尋的話,可以找到我早年寫的,在學術期刊上有關廢死的文章。那篇文章是廢死派的人拜託我寫的,我也照他們的期望來寫,其結果當然是一篇主張廢死的文章。不過整個審稿與修正過程卻讓人不甚痛快,基於已無相關資料可佐證,我就不多談其中的挫折。總而言之,那篇文章的基本立論,現在的我仍大體上能夠接受。

經過了數年,我受到社群主義的影響,加上讀多了倫理學,我對死刑問題轉以價值學的角度來看。對我來說,死刑問題是一個價值問題,而價值問題依我的學術立場,是沒有標準解答的:沒有一個人的價值觀可以客觀的優於或勝過另外一個人,除非這種客觀指的是某種有限範圍內的客觀。

許多廢除死刑的論述都建構在對於生命權的尊重上,有些觀點甚至主張生命權具有最高的價值,不容任何形式侵犯。我想,任何有受過基本政治或社會哲學訓練的學者都會立刻指出這是自由主義的想法,而自由主義並不是被普遍接受的(但確實很多人接受)的學術理論。它不是真理,只是一種理論,代表某些傳統或某些社會的主流想法。

當我們說出「生命至高無上」或「人類無權決定他人的生死」時,這些話背後都有某種價值觀,也就是認為「什麼比較被重視」。許多東西都有價值,錢就是最常見的代表,一切能用錢買到的也都有價值,當然,錢買不到的,也可能有價值(Sandel來台的具體益處之一,就是讓大家知道有些東西是錢買不到,或錢不應該買得到的)。生命就是一種錢買不到而有價值的東西,不過這並不代表它必然比較尊貴。

我們必須弄清楚生命的價值是由什麼賦予的。許多廢死派的背後都是基督宗教,因此賦予這種價值的自然是「上帝」。很遺憾的,我必須先略去對這種神學廢死派的質疑(當然,這不代表我不知如何切入),因為台灣社會上絕大多數人不信基督。

在沒有神的狀況下,誰能夠決定生命的價值?不會是你、我這種單一的,無論述權威的個人;價值的決定權,在開放社會中將是由社群內的激烈對話來決定。社群整體的想法移動與定錨,需要透過有效率的公共論述過程或空間才有辦法展現與落實。不論台灣存不存在具型化的公共空間,顯然台灣當前社會(或社群)對於死刑是有某種公共論點(定論)的:認為死刑相對某些事物來得有價值,至少相對於「讓死刑犯活下去」這件事。即使學術空間已被廢死派佔據,但民意在各種公共場所所展現的表達力度,仍然遠超過知識份子的論述力度,因此有著壓制性的力量。

死刑對於台灣人(社群)確實有某種價值,如果少了死刑,很多人的生命看來會變得沒那麼幸福,不論這些案子是不是與己相關,生命會因此變得痛苦與鬱悶。死刑像是某種祭典、儀式,如果少了這種儀式,這個文化在運作上就會產生某種缺陷。

死刑對台灣人,或許不是馘首對賽德克族那樣的價值,但鐵定有某些價值,不然多數台灣人不會這麼期盼看到這種儀式,看到這種儀式之後,也不會這麼樣的歡欣鼓舞。台灣人的理性告訴台灣人,自己需要這種祭典來完成對生命的價值詮釋。

自由主義或其他人權理論基於「共同理性」出發的立場,因此難以說服台灣人:根本就沒有共同理性,或者說,自由主義所以為的共同理性,只是歐陸白種人的理性。頂多加上新英格蘭地區的白人。那不是什麼共通理性。

光是說台灣人是種「落後」民族是不夠的。就算是明知自己「落後」(如某些地區的原住民),也不會輕易接受「先進」的觀點。更別說是自認先進社會的台灣人。台灣人也不見得想追求歐陸白種人(或再加上新英格蘭白人)的那種價值觀點。

廢死派不只需要發展自由主義的立論與觀點,還必須就社群主義的角度提出某些說法才行。他們必須要說明,為什麼外來的「那種」價值觀勝過我們自己所發展出來的「這種」價值觀,而「那種」價值觀又要如何滿足廢除儀式後的價值空洞。

我們不是北歐人,不是西歐人。當我們使用台灣式中文進行論述的時候,我們就已經進入到一種脈絡。你必須小心的排除或證成某種外族價值優越性,而這種活動本身就充滿了矛盾。你在台灣使用「死刑」一詞的時候,「死刑」這個詞是帶有正面意義的,你卻又要「廢除」它。讓一個有價值的東西消失?這在脈絡中就產生了矛盾。廢死派在進行一個危險的語言遊戲,一開始就極度不利。他們必須先解開語言中的價值陷阱。

以上是我對於死刑的第一個切入點。



吃飽閒著


我鼓勵學生參加一切的社會運動,從學運到社運工運等等。因為就算不參加,他們也不會讀書,不如去搞一些有的沒的,這樣大學生活也會比較有回憶。

抱持這種心態去參加的學生,就只是純「熱鬧」型的,當然不會有什麼理念。我也鼓勵他們不必有什麼理念,因為這個年紀的理念要發展至完熟,是相當罕見的,等發展完熟再去參加,那就永遠去不了了。先去再說,支持的就去現場舉個牌說支持,反對的也去舉牌反對,就算是中立的,也可以去現場舉牌說兩方都是錯的,大家快回家。反正去就對了。

隨著參與活動越多,慢慢的就能夠透過親身體驗進入理念的層次。

我知道我有學生是無役不與的,什麼反政府的活動都參加,這也好,久了他就知道,其中有很多活動的理念是矛盾的,甚至每一個活動都是有其內在矛盾,值得深思的。這樣的被出賣或後悔經驗,才能夠引發真正的學理想像。

我不否認有很多學生參加只是為了一種趕流行的心態,反核、廢死、反壟斷等等,其實每個議題都有很大的內在歧異性,當你加入後,你才能真正看出其中的理論斷點。站在外面,以大學生的整體知識能力,實在很難有效處理這些問題。

所以我認為,就算是去現場連線打電動,也總比在家連線好。趁你還有所謂「吃飽閒著」的時候,出去逛逛吧。

手部動作


我有幾個話題一直想談,今天就來談其一。

前一陣子中午休息時間,我走在某個大學門口。迎面走來一對男女朋友,或至少是看起來像男女朋友的男女同學。這兩個人遠看還沒什麼特別,等他們走近了,我發現走在女生左側男方,它右手繞過女方的脖後,手掌就放在她右胸上,不斷的捏。

也許是他的動作太過自然,或是女生的反應太過平淡,整條路上的人似乎都沒察覺這個場景有什麼奇怪的地方。只有我,一個正在找垃圾桶丟養樂多罐子的人,眼睛瞄到了這一瞬間。我當然偷笑,但表情鎮定的看著,直到他們和我錯身而過。我發現女方還轉頭和身邊的另一個男生巧笑,說一些事情。歐,對了,還有第二位仁兄的存在,只是那手的動作太耀眼,讓我忽略了一直走在他們旁邊的他。

作為一個教倫理學的人,我當然能看這場景講出一大篇的倫理屁話。但真正引發我一系列思考的,是什麼樣的教育背景脈落,會產生出在大街上做這種事,然後一點也不覺得奇怪的男女。

在夜店也許合理,在教育程度比較不足的國高中生或許也不難見到。但我是在大學門口看到的。這不禁讓我想像,或許某一天我課堂上面臨的教學阻礙,不是學生一直講手機打電動,而是不斷捏隔壁的胸部。這確實會阻礙到我、其他同學,或許還包括當事人的教學效果。

看來還是只有大量增加課堂寫作量這種鴕鳥方式才能扼止。

2012年12月18日 星期二

有什麼可以研究的(二)


我最近思考的另一個可以研究,或說是可以寫成書的主題,是「惡行」,也就是壞習慣。我認為一本中文的「惡行典」或是惡行專書,將會是非常有市場與存在價值的哲普書。

我們台灣市面上有許多關於德行的書,大多數是宗教界或善心人士出的,倫理學角度出發的非常少。這些書旨在勸善,對於德行沒有太多深入的描述,我個人認為還有改善的空間。但這不代表我們應該出個「德行典」之類的書,因為亞里斯多德和孔子的相關著作已經夠好,後人很難超越。只是這兩個人的書對大多數人來說不太好讀(所以才會有那麼多的德行哲普書)

但探討惡行的著作,自古就不多。在古代,學者或主政者會認為這種東西沒營養,所以不該存在。不過現代狀況不同了,專看沒營養的書的人很多。我看市面上很多探討怪獸、惡鬼的書,當然也應該有本探討惡行的書。雖然我還沒著手展開研究,但歡迎有意願投資的出版商來信與我洽談。XD。

有什麼可以研究的(一)


我最近都在思考有什麼有趣的主題是可以研究,但還沒什麼人研究的。我決定開一個系列探討這個問題。

我花了約三週的時間,分段把Sandel的新書看完了。這本書給了我一個提示:原來寫哲普書是可以不用標出處的。這樣寫起來容易得多,只要有點印象就能寫了,當然,就同領域研究者的角度看來,也會有怪怪的感覺:這一段不是某某人的觀點嗎?講得好像他自己意見似的。不過這並不影響這書的價值。

這書裡有一個小節提到他對經濟學家的看法,這反而刺激了我的學術想像。我認為的確有可能就倫理學或價值學的角度來分析經濟學家或經濟學課本。我認為可行的研究主題是:把中文的經濟學課本全攤開來,探討他們的價值觀或倫理學觀點。這將會是非常有趣的描述倫理學研究。

在多數的狀況下,經濟學家認為自身是價值中立的,他們進行的是科學研究,是客觀的。可是就價值學的角度看來,沒有人是處在價值真空的狀況下,這在實務上不可能做到:只要是人講出來的話,就會代表某種主體出發的特定視角。

經濟學家一定代表了某種價值態度,而這種態度會在他們力求客觀的學術語言裡無意中表達出來。當他們使用「應該」這個詞的瞬間,就會展現出來,只是這種「應該」通常被刻意潛藏。要找出這些「應該」,必須花點時間慢慢讀經濟學課本才行。

我認為經濟學確實是一種科學,社會科學,但也一如物理學或數學一樣,當有「XX學家」這種人出現的時候,這些科學就會帶有某些價值觀,成為一種類似信仰的東西。我對信仰特別有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