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7日 星期日

捐款的適當額度:捐多少給菲律賓?




菲律賓有嚴重的風災,而台灣政府只捐了一點錢。和捐日本海嘯的金額比起來,少非常多,因此引起外媒的「質疑」;而國內民眾對這些外媒的質疑頗有不爽,因為菲律賓之前才殺我們的人哩。我看了一下外媒的報導,它們談的點其實是想把這個話題做往「南海爭議」,只能說是「關切」,不太能說是「質疑」。

回到比較根本的議題,我們應該捐給菲律賓嗎?或捐款多少才叫適當或正確?

捐款濟眾,是種被稱為「慈善」的德行,而「慈善」又來自於「勇」這種更根本的核心德行。「勇」不是那種拿刀衝出去砍人的勇,而是「犧牲自己以幫助他人」。所以「慈善」必然和犧牲自己有關,不論出錢出力,都是有所「犧牲」。

評估的重點就落在「犧牲的程度是否適當」。德行是不偏不倚,保持中庸才叫「德」,捐太多或捐太少都不對。有些宗教團體認為捐很多或全捐才叫「大德」,那也只是該宗教團體的內部自爽,整體社會通常不會這麼腦殘,因為這種捐法不利整體社會穩定與存續。

那如何拿捏出錢出力的「中庸」標準?能不能給點具體的標準?我認為,這種出錢出力,其適當與否和個人的條件相關:除了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有錢人郭杯杯多捐一些,沒錢人周小弟少捐一點之外,還有一個更重要的標準,就是「良心安不安」。良心是種既客觀又主觀的東東。

台灣人對日本海嘯巨災大筆捐款,很可能是看了災區慘況,感到「於心不忍」,惻隱之心是也,所以捐款甚多。惻隱之心就是種良心,而良心是我們在家庭、社會生活中所培養出來的能力(當然也可能是由先天內建在大腦中的基礎所發展出來),有助於我們在講求合作的社群中存活,也有助於該社群本身的存續與發展。

但日本人和我們並不是同一個社群呀?雖然不是同一個社群,不過日本是和台灣關係較緊密的社群,兩者原本就有一定程度的文化互動聯結,所以當日本社群受到傷害,你會覺得自己也有援助的義務。感同身受的範圍不限於社群內部,捐助者和受害者的關係強弱,在良心判斷上有其重大影響。

像是剛果假如發生大水災死三千人,就算看到災區鏡頭,我猜多數台灣人應該也不太想捐款,因為感覺「他們」和「我們」沒有聯結,這就像是發生在火星上的事件一樣。有些倫理普遍主義者因此批判「我們」是大小眼,「大家都是人,應該以同樣的標準對待」。

問題是,「我們」本來就會比較照顧和我們相熟的人,也會給親人較多的道德關懷(如火災時先救親人),如果給予所有人平等的「道德待遇」,會破壞社群原本的關係機制。而我們的社群又是特別重視關係親疏的社會,合理的「道德待遇」確實存在等差,這種等差是建立在兩者的血緣、文化與互動經驗上。「兼愛」只是宗教式的浪漫理想。

有些學者認為「互惠利他原則」會在此發揮作用:因為對方是個好的長期合作伙伴,所以會想捐錢給他,讓他存續下去。因此中國大陸震災,很多人就不爽捐,因為覺得他們不是什麼好的合作夥伴。

那菲律賓呢?雖然離台灣很近,但台灣長期以來都和菲國沒什麼互動,也沒什麼「互惠利他」的經濟合作,原本就不太想理他們,加上之前射殺漁民事件,以及菲國的白癡總統忘情演出,惹火台灣人,這種關係就更弱了。那還應不應該捐?

關於捐款的適當額度,我聽過一個不錯的具體建議:「比你會心痛的程度多一點。」如果捐10元給路邊乞者,你不會心痛,那實際上就沒有「犧牲」,就不算是慈善,甚至有些學者會認為這算「有點惡意」,有侮辱人的意味在。如果50還不會痛,那捐100呢?捐100就會小心痛?那就可以了,頂多加到200,不用捐到5001000

對於捐助菲國,你就看你捐助多少會開始心痛,比那多一點點點就好。因為每個人對菲國的認知不同,感受也不同,因此不存在一個公定的絕對標準,只存在一個位於你心中的主觀標準。以你心痛為準,就算捐1元也會大心痛,那不捐也是可以的,無愧於自己良心就好。

我想一些超佛的人還是會捐,但多數人確實無感:簡單來講,不是台灣人不仁,也不見得是菲律賓人不義,而是「真的不太熟」。就像不熟的朋友出車禍,你頂多LINE兩句關心一下,不會去醫院探望他。

至於我會不會捐錢給菲律賓?我一向只透過樂透做慈善,如果政府要拿樂透的錢去給菲律賓救災,拿多拿少,我都是沒有意見的。反正幾乎每一張我都心痛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