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小孩帶到衝突現場的第一線,是前幾天熱議的倫理話題。我看了許多文章,很意外沒看到什麼健全的倫理學論證,大概是因為懂倫理學的人都沒跳下來戰,或根本就支持這樣的舉動。因為會討論這個議題的人,應該是以反對這種行為的人為主。
我之所以說「沒看到什麼健全的倫理論證」,是因為受過倫理學訓練的討論者,一定會把這個問題牽連回「成年的定義」。那什麼是成年呢?
我先提出一個多數人都看過也能理解(但不一定接受)的論述:
「在七十歲父母的眼中,四十歲的兒女仍是不懂事的孩子。」
相信這個論述大家看過很多次了,不少人應該也有親身的體會。台灣的父母都傾向認為自己的孩子永遠不懂事,永遠需要他們在行動上的指引。即使他們已經超過成年標準很久,甚至兩倍了,他們仍是不懂吃什麼,不懂穿什麼,不懂如何規劃自己人生的幼稚個體。
有個專有名詞叫父權主義或父權心態,與此緊密相關。我們總是覺得比我們年紀小的人不懂,不會,需要指導,一定是被煽動。所以大學生上街頭,一定是不懂,一定是被煽動,而自己就絕對不是被國民黨煽動,自己一定是出於睿智。有腦的人可以輕易察覺並指出這種觀點有多可笑。
但現實的法律規定,仍擬出一條成年線,過了這條線的人,可以擁有很多法定的權利與權力。之所以有這條年齡線,完全是為了方便。過了18或20歲生日的那一天,一個人的人格特質不可能同步發生什麼轉變,突然長出什麼能力。
這條界線純然是為了節省成本:我們就不用舉辦「政治能力檢定」「結婚能力檢定」「締約能力檢定」。因為光是考駕照等等考試就已經快把政府累垮了,而且考什麼,誰來出題,會產生更多的爭議。
因此就算是滿20歲,也可能不具備社會所期待的成年能力,相對來說,13歲的人,也可能擁有足夠的公民睿智。在法律上因現實被迫切出來的一條線,在倫理學上就沒有太大的合理性。
那在倫理學上,我們應該如何看待這種帶小孩參加抗爭,甚至面對第一線衝突的行為?
在暴力抗爭的衝突現場,我們可以發現有許多警民的智力甚至比幼稚園兒童的智力還低落,因此智力並不是他們該不該出現在現場的關鍵能力。
我認為多數人會認為出現在暴力或可能暴力現場的關鍵能力,是「身體能力」,也就是身體產生暴力或對抗暴力的能力。
小孩當然沒有足夠的體力,有足夠體力的是父母。多數的父母應該會這樣認為:基於保護難度的問題,我可能不會帶小孩接近衝突現場,因為就算我可以拿根木棍就捅翻十個警察,我也沒辦法確定亂軍之中我可以夾帶一個小孩,並且確保他的人身健康。基於照顧者的倫理責任,我不會帶我小孩靠近這種現場。
但這種直覺的倫理判斷也會排除一些人:老人、身心障礙者。他們也難以保護自身的安全,難道他們就不能去現場抗爭嗎?坐輪椅吊點滴的就不能在第一線嗎?這似乎會排除他們的一些基本權力。
辯者會說,這些弱勢者有其理念,為捍衛其理念而站在第一線,是可以的。這樣又把「智力」這個要素拉進來。透過前面的討論,我們知道從這角度的論辯不會完全成功,又會再次把我們推向體力。
所以體力、智力有其一,就可以衝第一線嗎?我相信有很多六歲小孩還是能進到這個範圍內。就算智力、體力「皆有」才能衝第一線,還是有六歲的小孩可能符合這種標準。
你標準太高,不只會排除小孩,也會排除一大堆原本有參加資格的人。你把標準降低,就會讓大多數的小孩都可以參與。重點並不是在於小孩(年齡),而是你所持的關鍵客觀標準是什麼。
說不定你所持的標準只是「國民黨帶小孩抗爭是可以的,民進黨就不行。」不是嗎?我想大家都會承認確實有這種主張的人存在。持反面主張的,也是大有其人。
在這個議題中有很強的倫理相對論傾向,這是因為抗爭場合本來就是意識形態的戰場,兩邊同樣覺得自己做啥都對。要讓自己大腦清醒,你必須隨時注意這個議題中的三個道德陷阱:
第一,成年的那條線,會一直暗示我們以此為準,但實際上這條線在倫理上的問題,讓由其出發的論述都不會成功。你的論述若是受到這暗示,就會是不穩定的。
第二,我們對於「公民」與「權力」的想像,會影響到我們對此事的判斷。所以重點並不是小孩,而是必須先確定公民和權力的定義為何。太過直覺的公民與權力的定義,都會讓這事的討論變成一團亂。
第三,基於「保護」心態出發的論證,都會有父權主義的陰影。你把小孩「保護」在家中,又會是正確的做法嗎?什麼叫保護呢?你又有什麼資格保護人呢?
那些什麼提案修法的立委,他們的想法是否合理,是法學上的問題,我沒資格深論。但在倫理學上,他們大概也無法通過上述的檢證。太過直覺了。
在倫理學的世界裡,就算只有一對父母抱著一位小孩在現場,都可引發非常激烈的倫理「大會戰」。相對於帶著小孩上戰場,自認是公民的人,更應該帶著腦子上戰場,仔細檢視你的每一個道德直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