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造出了帆廷二神,之後又造出公投盟的蔡神,許多社運人士和批判者認為這是活動的「劣化」,「不應該如此」。講到「應不應該」,那就是倫理學的議題了,所以今天我就來探討一下造神的議題。
本文極長,想吃清淡小品來點小確幸的,可直接跳到最後的結語。
「造神」在倫理學上可能有三種值:對的,錯的,無關對錯的。
先看到認為「不該造神」的論證。我只挑選幾種主要的論述。
A1.「他們是人,不能被造為神。」
A2.「被造為神的人,將會收割大家的共同成果。」
A3.「學運追求平等民權,是來自公民的訴求,不應該出現突顯少數人的造神活動。」
A4.「造神活動只是媒體灌的迷湯,是種破壞學運的陰謀。」
再來是認為「可以造神」的論證,一樣我只選幾種主要論述。
B1.「他們本來就擁有足以成為神的特質。」
B2.「為了宣傳的需要,造神較能凝聚眾人的目光與動力。」
B3.「為了建立強而有力的領導中央,強化某些人的曝光與權力是必要的。」
B4.「媒體主動提供曝光的機會,結果是好是壞要看個人的運用。」
是否存在道德中性的行為,尚有爭論。不過有少數人認為造神是道德上中性的。
C1.「造神是所有人類活動的必然,無法避免。」
C2.「造不造神都對結果沒有影響,所以沒差。」
我整理並排序過這些論證,你不難發現A與B之間已存在辯證關係,A1和B1是一組,其他依序成對。我們就一組組的檢視看看其中的倫理學脈絡。
第一組
A1.「他們是人,不能被造為神。」
B1.「他們本來就擁有足以成為神的特質。」
這一組爭論牽涉到神的定義。學運中的「帆廷二神」是哪一種神?
被崇拜的偶像? 擁有神性的人(像古希臘那些英雄)? 擁有人性的神(像中國傳統信仰的神)? 或是超越的位格神(猶太基督信仰那種)?
應該不是最後那種,因為我們都看得到帆廷二神。也不會是擁有人性的神,因為帆廷都還是肉身。
那他們是擁有神性的人嗎?的確有這個味道。他們的「智力」與「德行」被誇大、傳說化,但他們也有脆弱的肉身和人性。我們先保留這種定義。
最後一種是被崇拜的偶像。我相信對帆廷二神的批判,在這種意味上是重了些。他們的確有很多「信徒」「粉絲」「迷」以追隨偶像歌星的方式跟著他們。
製造「偶像」之所以「錯」的理由主要有二,一是把非神的當成神(來自基督教的神學傳統),以及此舉是把人「物化」至失去人性(來自批判理論傳統)。台灣多數人不是基督徒,第一點可以先放掉不論,先看第二點。
來自馬克思主義的批判傳統很在意人類活動中「剝除人性」的部份,他們談異化或物化,認為這是道德上錯誤的,讓人變成「非人」。台灣的社運份子多來自這種傳統或受其理論影響,自然會認為「製造偶像」是錯的。
描述倫理學者會進一步思考這種「觀點」是否廣為台灣人接受。
我們在現實社會中還有許多偶像。除了政治偶像外,還有宗教偶像、影視歌偶像、商業偶像(成功的企業家)等等。偶像這麼多,拜偶像的人也多,我們實在很難相信這樣的社群會認為「製造偶像是錯的」。
我相信多數台灣人也認為「利用他人或自己的人格來追求某種目的」可能是錯的,特別是追求金錢方面之目的,就「比較容易有錯」。但如果是為了國家或某種遠大的目標,把人改造為偶像,可以嗎?
為了某些遠大目標,很多人願意犧牲生命或人格、人性,那把人改造成偶像,也可以達成遠大的目標呢?這似乎變得更正面了,因為當偶像有時還蠻爽的,不算是犧牲。
如果是為了破除黑箱,為了台獨建國,為了終結核四等等的目的,或許「可以」製造一些偶像。如果連「製造偶像」的道德性都可以證成,那就別說是「神性的人」。
古希臘的英雄之所以有神性,是為了因應其社會角色。我們現在社會中也有許多被認為是「神性的人」,他們「被認為」擁有如神的能力(如陳金鋒等一流運動選手),或是擁有如神的德行(一些高僧大德,這我就不談實例,因為會引發爭議)。「我們」需要「他們」在社會上扮演一定角色,來執行社會任務,例如幫我們贏一兩場重要的比賽,出來勸大家捐錢等等。
這些人的生命完整性勢必被破壞、壓榨,以符應這種社會責任需求。我曾寫過一篇關於陳金鋒的論文,談的就是他被社會過度壓迫,以至於人生扭曲的困境。但我們需要這些人協助匯集社群意識,以追求「共同善」。他們可以讓大家停止爭吵,並主動交付某種集體、共同的資源以協助社群達成任務。
這種過程有對也有錯,社群需要他們的同時也壓迫了他們,他們享受神的利之時也承受了神之弊。這不是簡單的利大於弊的問題,這之中的利弊難以計算。在一般狀況下,台灣是樂於壓榨「神人」而追求特定目標的社會,比較傾向社群主義,因此B1的支持者勢力會較強。
這不代表他們是「對」的,我們還要往下看。
第二組
A2.「被造為神的人,將會收割大家的共同成果。」
B2.「為了宣傳的需要,造神較能凝聚眾人的目光與動力。」
這兩點都延續前一階段的理路。A2認為造神到最後,會讓「稻尾」通通被「神」割走。而B2似乎認為被割走沒差,主要還是要看事情能不能搞定。
A2和B2有一個語詞的歧異,就是B2顯然是「有意」的造神,A2則較為不特定。這個差別會影響兩者在倫理學上的勝負。
「造」這個動詞有兩面,一種是無意識的,一種是具有明確目的。無意識的造神,可能是一堆人覺得顆石頭有安定人心的力量,就幫他綁條紅布,插兩根香,最後就變出個石頭公了。而有意的造神,像那種影視歌明星,就是商業體系花了大錢,經過細心規劃搞出來的。
以規範倫理角度來講,某些義務論者會認為造神必然是錯的,不論有意或無意,目的論者會看是善意或是惡意(或結果如何)。
但從描述倫理的角度來看,台灣人是義務論的很少,而且通常是像洪蘭或李家同這些人。呃。
多數台灣人是目的論,對無意行為的批判較若,而有意的行為,則要看是善意或惡意。善意或惡意,會牽連到「造神者」,這可能是「帆廷本人」,或是學運的「決策圈」,或是其「擁護者」,也可能是「反對者」或「媒體」。我們依序探討。
帆廷二神,是有意自造為神嗎?
他們之前搞了一堆活動,弄了幾年,卻只有十幾二十個信徒,成效很差。但現在一個月內突然多了一千倍以上的信徒。或許這是過去行動積累出來的什麼「業力引爆」,但我實在看不出在「自我造神」上,他們這一個月內有什麼特殊表現,因為他們這一個月幹的事,和之前沒有太大不同。我認為應排除「自我造神」的可能性。
其次是「學運決策圈」造出帆廷二神。這有點可能,從外在來看,他們先是以帆廷為主,之後又推出一堆長相好看的新秀,效果也不錯。從公關的角度,要說這沒有規劃過,鬼才信。哪會這麼剛好,學運圈就沒有死肥宅和猥瑣哥嗎?
不過,這種做法算是惡意嗎?放個帥哥在邱毅旁邊超級比一比,感覺好像有點惡意哦?但在倫理學上也還好啦。要說善意,也沒那麼光明,他們的企圖就是讓門面好看一些,一如正常的廣告宣傳效果,只要沒有藉此夾帶不實產品,就不算是惡意。
那帆廷算是不實產品嗎?似乎有幾分不實味道,許多批評者強調兩人「沒到那個程度」,但在信徒的眼中卻直達「可以當總統的等級」。如果決策圈真有這種過頭的操作,那在道德上確實有錯。不過決策圈其實也只是推出這個產品而已,造神的推手不只他們。
「擁護者」,也就是信徒們,錯的成份可能還大一些。帆廷的形象很快就擁有一大堆副產品,軍綠外套、小熊,腐女化等等,這種原有符號的再製,讓他們從「形象良好」變成「神格化」。
雖然可能是出自「愛意」,但這種行為的確會讓「他者」覺得點點點點,甚至當事人、決策圈也會覺得點點點點。不過,如果學運決策圈認為這種發展「有助於推展其理念而接受」的同時,就會有點道德疑義了。這可能是種墮落。
這時我們不妨看看反對造神者。反對者其實也參與了造神,本來沒那麼「神」,你一直罵他們是「造神」「造神」,ㄟ,對方就真變成神了。
而且被造為神的不只是帆廷,批判他們的,比如說妖西,也可透過這種批判過程「自造」為神。
這突顯「造」與「被造」是一體兩面:我們把帆廷推舉為神,我們自己也會成神,因為我們有的「造神力」,也是一種「神力」。所以每位幫帆廷按讚或按幹的,也都是小小的神。就算偉忠哥走音了,他也成為頗有喜感的神。
這種力的相對性沒什麼新意,很多學者討論過了,可在倫理學上的意義呢?這種行為就是常見的「互捧」、「造勢」或「作秀」,你看很多國民兩黨民代對罵,其實是要拉抬彼此聲勢。如果是為了「你紅我也紅」「你爽我也爽」,具有某種「分享」與「共榮性」,實在不能說是惡意。當然也沒善到哪邊去。
我們還需要更多的資訊,需要看到第三組。
第三組
A3.「學運追求平等民權,是來自公民的訴求,不應該出現突顯少數人的造神活動。」
B3.「為了建立強而有力,能夠打敗政府的領導中央,強化某些人的曝光與權力是必要的。」
這第三組的論述可以說是雙方的核心主張,於此展示了最關鍵的態度與立場。
A方認為在這種追求平權的場合,造神就是不對的,尚不用看到其結果,是種強硬而缺乏彈性的態度。A方於此傳達出某種義務論傾向。
B方則有很強的目的論風格,有點為結果而不擇手段,因此就必須擔負著惡性結果(有了威權中央,卻又無法打敗領導政府)的風險。
在規範倫理方面,B3並不是一個很建全的論證,就算這個體系運作順暢,威力十足,神也樂在其中,但這一切在將來還是會有劣化的可能。如果目的論必會連到「對結果的預估」,那就不能忽略這種悲觀的可能性。但看來他們是忽略了,這會是其立論的致命傷,人家只要抓著一直打,他們會完蛋。
A3的論證比較健全一點,但還有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缺乏彈性,如果造神可以讓退回服貿,讓台灣獨立,讓中共滅亡,那你要不要造這個神?直接把造神封殺掉,只會讓自己論證更弱而不是更強。而A3除了面對缺乏彈性的質疑,也需要面對「為何你原本的主張是對的?」的質疑。
於描述倫理的角度上,前面提過,台灣傾向目的論的人較多,因此B3具有一定的壓制力。A3就算公共論辯能贏,但難以獲得多數人的支持,因為他們彈性太低,但可以收到一群忠誠的「信徒」就是了。雖然他們反對造神。
第四組
A4.「造神活動只是媒體灌的迷湯,是種破壞學運的陰謀。」
B4.「媒體主動提供曝光的機會,結果是好是壞,要看個人的運用。」
細心的朋友或許發現我們在第二組那邊漏了媒體沒談,那是因為要在這講。
A4認為,不論是統媒或獨媒,媒體的特性使得他們必然會造神,而站在學運反面的統媒之所以更愛造神,是因為想要把人扶成神後,再一口氣摧毀。這會讓集體的努力毀在一兩個人的形象破滅上。
B4在此轉為結果論,認為要看到最後才知道是福是禍。這種「隨喜」的態度其實就是對媒體造神的認同,因為對他人的行為不反對,其實就是一種支持、接受或認同。
因此媒體不見得是A與B的共同敵人。要注意,A與B絕大多數都是支持學運方,而多數的傳統媒體是站在學運的對立面。但在造神的活動上,B採取一種妥協與接受的態度,這會讓他們陷入「為了利益而犧牲原則」的批判。
結果論也會有其他的問題。如果B的主訴求仍是種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加「結果論」加「為了利益犧牲其他原則」,那麼他們將走向效益主義。效益主義的問題在於犧牲少數,那他們為了「公共利益」,打算犧牲誰?被糾察隊抓走和制止的那些人?
中立組
最後我們要來看到中立派。
C1.「造神是所有人類活動的必然,無法避免。」
C2.「造不造神都對結果沒有影響,所以沒差。」
C1呈現出一種命定論的立場。確實,所有存在的人類社會活動都有造神,烤麵包有麵包之神,騎車有車神,打電動有統神,就算吃牛肉麵也有吃牛肉麵神(第一代還送過我書)。但有這個事實,不代表應該如此,「實然」無法推出「應然」是倫理學的常識。你每天睡過頭,不代表你應該每天都睡過頭。
C2是一種結果論加命定論,它可避免C1的實然應然問題。但其實C2是隱性的支持造神派,因為他們由結果決定「造神」是「沒差」,無法說服反對造神的義務論者從「手段」角度的批判,因為某些義務論者不管結果如何,純以手段論道德高低。只要找到一個造神的不良影響,就可以推翻C2的說法。
結語
透過對雙方論述立場的疏理,我們能看到什麼?
反對造神者展現出一種義務論的立場,認為造神這個舉動本質上就是錯的,尚不用看到結果如何。但他們面對「結果看起來好像是有利耶」的質疑,將會缺乏反擊的武器。帆廷二神的確擁有某種神性魅力,也吸引到一大批信徒,讓整體活動聲勢更壯大。
有些反對者因此轉向結果論,尋找「造神」的惡果(稻尾被神割走,或容易害整體被打擊),又或是強調「造神」所帶來的結果並無差別(馬英九還是不理),但這兩類說法都代表他們會考量結果,自失立場。
在描述倫理上,如果你反對造神,要嘛你會因為沒有吸引力,導致人少,而在現實競爭中落敗,要嘛就是透過這種反對,也把自己提上版面,成為對立的另一種神。
支持造神者主要持目的論立場,認為造神可以幫助我們達成一些更遠大的目的,確實看來初步的結果也不錯,也沒有什麼明顯的壞處。但這種說法的內在隱憂是對於未來的預估太過直線與樂觀,而歷史上我們總能看到許多這類體系腐化的例子,甚至帆廷二人也都察覺到這種可能。
支持造神者現在還佔了人數的上風,擁有主導優勢,但他們也要面對盛極而衰的困境,如何維持與轉化這種力量,需要更多的用心,這不是畫畫插圖腐個一下就可以解決的。
而我認為持道德中性立場者比前兩者的論理更弱,於此就不深論。
最後的最後,要提醒各位,在展開思考前,別直接對某種人類活動「打╳」。
「造神」之所以會成為議題,是因為論者都希望成為某種神。「他們」,「你」與「我」。都是如此。但實然不代表應然,不論是他們,你或我,都該思考自己為什麼會想成為神,打算如何成為神,成為什麼樣的神,還有成為神之後想幹嘛。每一個環節的差異,都會讓道德價值產生激烈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