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5日 星期四

面對災難,個人的倫理角色是?



國內不幸又再次發生空難事件。救難與善後處理,各有醫、警、消、軍等相關專業人士負責,而其他一般人民呢?除了哀悼與祈福,往往不免陷入究責的口水戰中。

其實究責也有專業人士(檢調與航管),不過因偏向研究論理,通常要一段時間,而百姓急著想要知道原因與責任的歸屬,不免參考片面的資訊就提出各種意見。

當然,人人都有言論自由,但某些意見有可能對相關人士造成傷害,並產生連帶的道德問題。以下就來談幾個因為新媒體發達所產生的現象。

第一,是否有必要傳播災難發生的片段與現場的悲慘狀況

因為電視與網路媒體的發達,還有個人3C設備的演進,災難現場的實況可能在未經充份過濾的狀況下快速傳播。在這次空難中,就出現呼籲不要轉傳相關影片的意見,理由是可能造成群眾恐慌。也有人反對現場直播救災,以免罹難者的身影在未有遮蓋的狀況下直接播出。

由網路和個人所架構出的新媒體,的確可以快速傳播新聞現場實景,但因為來得太即時,接收者對於資訊可能猝不及防,產生不佳的觀感,也讓新聞當事人的家屬與親友感到不快。但也有人主張資訊提供者不應主觀過濾任何消息,以免錯失重要資訊。

就倫理學上來看,如果要討論「是否應該要過濾或傳播」,必須先確定「能夠過濾與禁止傳播嗎?」就技術面,要以政府端或高端的角度來進行這種資訊控管,在台灣是不可能的,也會有言論自由的問題。但由個人的角度來說,或許有可能發揮一些效果。

但要由個人層面來控管,重點在於配合的意願。當百姓都對災難場景有興趣時,你很難避免這類資訊快速傳播,我們可能只能建議不想看的人關掉電視或網路,但這是有點鴕鳥的作法。

比較理想的態度是,我們還是保持常態接收資訊的方式,記住你覺得不妥的資訊片段與傳播方法,並參與對這些不佳方式的公開批判。透過批判與討論的過程,社會大眾就有可能匯聚共識,並建構出一套能夠因應將來災難的資訊處理價值觀。

像這次空難中,傳統新聞台在處理畫面上,與過去相比已有所改進,包括立刻打馬賽克、取景角度降低對救災的影響等等。這都是因為之前的批判過程而在倫理層面產生的改善。當然,這種改善是永遠不夠,也該永遠持續下去。

第二,是否要即時追究現場救難指揮之責任

因為救難必然需要涉及國家機器的力量,因此難免會有政治意識形態的滲入口水戰中。正如本次救難過程中某氣象主播的爭議言論,特定統派媒體對於柯市府官員以通訊軟體救災的批判等等,都引起對造的不滿。

但對於救難指揮之究責是有必要的,一方面是希望能立即修正現場救難的錯誤,另一方面,則是要對將來的救難過程有知能面上的幫助,希望能越做越好。

不過這顯然是兩種不同的「目的」,也就需要兩種不同的「手段」,究責的方法要不同。對於現場即時性的救災錯誤指責,是有必要以最快速的方式傳遞,但應該是傳播到政府單位,而不是大眾。

如果大眾有專業知能可協助,或是有嚴重的錯誤要馬上改正,當然應該表達,而媒體的責任也在將此意見傳達給政府。不過,若是具知能者提供對政府的建議給媒體,媒體卻將此優先傳播回大眾,以突顯政府的失職,一方面只會讓政府越來越忙(忙著解釋),另一方面也難免讓人懷疑其「目的」是否正當。

如果是對於修改之後救難原則的建議,那也不用急於一時,在事件告之段落後,再整體性的提出意見,或會更有幫助。

因此,不論是媒體或個人,不論是統媒或獨媒,在傳播現場資訊之餘,是否有必要特別於此時提出「評論」,其實是有待當事人自我深思的議題。不要本來是政府有錯,鬧到最後變成是你自己有錯。

第三,是否應該在此時提及其他事務

小規模災難發生的同時,絕大多數人仍過著正常的生活,並執行其社會角色。但災難的特性,讓許多社會行動會顯得相對較有道德爭議,例如選舉。台中的立委候選人蕭家淇就因為在臉書上一邊哀悼一邊競選,因而引發爭議。

他可以不公開哀悼,低調繼續選,也可以因哀悼或協助救難而停止競選,但一邊哀悼一邊選,多數人都會覺得這類行為有點白目或不妥。但其實這不是什麼道德上的大惡,只是我們認為這兩種情緒難以結合在一個行為過程中。

我們還是應該過著日常的生活。若是因小規模災難而造成社會大規模的停頓,那反而變成大災難了。

但在過日常生活的同時,除了花時間關切新聞,也該認知到我們的生活已經永遠因為這次的事件而改變,你必須對此做出回應(低調、哀悼),並修正之後的生命規劃(思考將來對於飛行安全的考量)。


因此,當發生災難時,我對一般人在行動與言論上的倫理建議是:保持關注以蒐集資訊,提供實質幫助,減少不必要的談論,並維持正常的生活模式。

災難是社會的特殊或失常的狀況,是對社群「共同善」的挑戰。不只是政府,每個公民都應該貢獻己力,若無從幫忙之處,則該儘快調整步調,回歸原有的生活運作模式,以減緩災難對社群的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