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我看電車問題


最近「電車問題」這個倫理學的思想實驗又再次引起討論。這個問題在哲學界已經流傳甚久,但真正炒紅,是因為桑德爾(M. Sandel)把電車問題放在他正義課程的第一節課中,當做破題。

電車問題的最常見形態如下:你在一台煞車壞掉、疾駛的電車上,電車的前方有五名工人在隧道A施工,如果電車直行,這五人將逃無可逃,必死無疑。但在火車進入隧道前,還有一個轉向的機會,可以走另一條隧道B,但這隧道也有一人在施工,如果你轉向,他將因此犧牲。那到底是要轉或不轉?

這個問題有幾種不同的形式,但不以下的原則,就是原路徑上的人多,另一個選擇的犧牲相對為少。只要保持這種原則,這些問題就都是同一個問題。如果真碰到這種狀況,我們該怎麼做?

被稱為效益主義的流派認為,我們應該轉向,死的人少一點,這樣可以追求「對最大多數人來的最大效益」。這引號的話是效益主義的基本原則。

但效益主義也被質疑總是在選擇犧牲者,他們應該明憑什麼為了多數人的利益,可以犧牲無辜的少數人。此外,他們把所有人的價都轉變成同一個向度的數字來加減計算,也太過簡化人際關係之間的多元與多樣性。

被稱為義務論的流派講求「責任」,電車一開始的失控不是我行為造成的,所以電車撞上那些人,我沒有責任,但如果我將電車轉向而撞死另一個人,這是我主動造成的行為,那麼我就有殺人的責任了。

義務論的想法也會受到批評,論者多認為他們常忽略結果的重要性,只看重自身的道德手段,為了個人成聖,不惜搞到地球毀滅。這也不太對。

那到底應該怎麼做呢?看起來是無解的,因此網路上有一些意見認為這個問題設計有誤。

我的看法是這樣的。多數思考這個電車問題的朋友,是在「價真空」的環境下進行討論,沒有考量到這個思想實驗是在什麼樣的背景環境下被提出的。

大家知道桑德爾講電車問題,他是什麼流派的呢?
這類問題的來源,是菲力帕夫特(P. Foot),她又是什麼流派的呢?
同樣的批判方法,又可以上溯到伯納德威廉斯(B. Williams)的槍決原住民問題,他又傾向於哪一派呢?

(槍決原住民問題:有二十個個反抗白人政府暴政的原住民人革命失敗,要被軍方槍決示眾。你有機會親手殺一個救十九個,或是選擇坐視不管,讓二十個人都被槍決。)

他們都是「行為者倫理學」這一流派的學者,他們反對效益主義與義務論這些「行為倫理學」。因此這一系列的兩難問題,用意就是要證明「把行為和人分離開來,單獨討論行為對錯,一定會失敗。」

這些類似的思想實驗都是一種批判,也是一種陷阱。他們準確打中了「行為倫理學」只看行為不看人格特質的問題,但同時也小黑心,透過思想實驗的控制條件的特性,故意把問題發展的可能性鎖死,讓行為倫理學逃無可逃。

桑德爾為何要在課程一開始安排這個故事?如果你有把他整個課程都看完,就會知道他強烈批判康德義務論與效益主義的立場。他是透過這個思想實驗,一開始就對這兩派的支持者來個下馬威。

那行為者倫理學又要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我試著代這些大師回答。他們或許會主張我們都想錯方向。如果我們直接跳入這個問題中,當然會慌慌張張,不知該如何自處。但在現實環境中,我們出現在電車上,一定有某種背景脈絡。我們是付費乘客、是司機、或是在車上執勤的警察,這些身份的不同,代表我們對這個狀況的知識基礎不同,我們做出的判斷,其道德價意義也會不同。

能告訴我們該做、如何做的,是我們當時的身份,我們的個人生命經驗,以及我們所屬的社群傳統。只有這三者交融之後,我們才知道自己該做什麼。

如果硬要依行為者倫理學(又稱德行論)回應一開始的問題,那麼我會假設當事人是最常見的「普通的成年付費乘客」,而主張:「不管轉或不轉,都是對的,因為這個狀況是突然闖進當事人的人生之中,超乎他的知識與能力,加上事態緊急,無法做睿智的判斷,因此他不需要為行為手段與結果負太多責任。是讓煞車壞掉的人要負較大的責任。」

最後提醒一點,控制許多條件的「思想實驗」,雖然可以幫助我們釐清一些道德原則,但有時候太過中性或客觀的條件設計,會阻礙我們做出真正的道德判斷。電車問題可以指出行為倫理學的缺陷,但不代表在現實狀況中,行為倫理學一定無法處理類似的問題。他們可能會用一些補充條款或但書來解決。

德行論者只是想強迫他們承認,個人與環境背景真的很重要,事情無法用簡化的原理來解決。我用簡化的問題,就可以突顯你簡化的荒謬。

「思想實驗」是很好的中性工具,但中性的工具可能被搭配特定目的,所以別只看到實驗本身的純潔,而忽略了背後倫理學流派大戰的脈絡。脈絡才是決定價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