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8日 星期六

倫理學極短篇:只要沒犯法,就不用怕監聽?



#有人說我文章越寫越臭越長,即日起(對較小的議題)提供不到千字的極短篇,希望能改善臭長現象。

除了馬英九,尚有不少人主張:「只要沒犯法,就不用怕監聽。」但我相信也有許多讀者認為這種說法怪怪的。

「只要沒犯法,就不用怕監聽」的講者原意應該是「只要沒犯法,就不用怕監聽會讓你被起訴或被判有罪。」這顯然只限於法律範圍,但對一般台灣人來説,「怕」不只有「法律上的怕」,還有「倫理上的擔憂」。

例如,請你想像某位政治人物的女兒嫁到國外去(咦?),因為丈夫生猛有勁(咦咦?),有點吃不消,而打越洋電話回家向老母抱怨,並尋求母親的建議。

這政治人物家中的電話也正因為其他法律案件或政治因素被監聽。若能得知被監聽的事實,或許當事人不用擔心她女兒的電話「會害任何家人被起訴或被判有罪」,但他全家人鐵定都對上述母女談話內容被監聽而感到相當不爽。

雖然辯方可以指稱這些無關主旨的監聽會在經確認後被刪除,但這也代表至少有一位與此家庭無關的人聽到上述對話,這就足以造成「不悅」。實際上聽過(或看過),甚至「評價過」此譯文的人一定更多。

我相信絕大多數的讀者也能體會這種不悅。就算是十二歲小女孩打給媽媽說「媽我到家了我會自己先吃飯」這種日常對話,若是事後得知曾被無關者合法監聽,也足以造成當事人的負面感受。

我們的不公開溝通,通常涉及我們與對方的特殊關係,我們透過這類關係差異來定義我們的價值體系:有些人處於我們生活世界的外圍,有些人居於核心,越近核心者,我們就越常與之進行不公開溝通,這也代表兩者關係的價值較高或相對獨特。

一旦有耳朵入侵這種價值體系,甚至直達價值核心,就會對當事人造成嚴重的傷害。受到傷害的是種建構在信任感之上的「不可量化價值」,其損害無法以任何形式的金錢來賠償。

若要交換這種價值,只能用更重要的「不可量化價值」來取代(大是大非?),但這種更重要的價值又會是什麼?「國本」?憲政尊嚴?下次的總統提名?還是服貿?(伏冒?)這顯然還有得吵。這也是法治國家對監聽設下重重限制的原因之一。

所以就算沒犯罪,我相信多數人也怕被監聽。這種作法足以破壞你對他人的信任,而信任他人正是我們建構社會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