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些朋友,也有很多不喜歡我的人,還有一些和我無關的人(唔,總之就是很多人),最近這一年來都在公開或私人場合痛批洪蘭的翻譯,儼然成為小圈圈中的全民運動。我記得自己沒有發表過什麼相關的批判,學生問我,我通常說沒有研究。
主要原因在於我也當過譯者,而且譯得普普或不好,所以感覺自己沒啥資格講人。但洪蘭近日的一篇投書,有踩到倫理學的點,我還是在這邊簡短的談一下。
洪蘭在這名為「不忘初衷」的投書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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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幾個過去教過的學生回來看我,他們知道我翻譯書都是自己一個字一個字寫的,沒有叫別人代翻,外面有人惡意誣蔑,便相邀來給我打氣。他們問:為什麼我可以忍受別人惡意的攻擊而不反駁?我說因為我父親曾說,你不會因為別人稱讚而變得更好,你也不會因為別人毀謗而變得更壞,既然你不會因他而改變,又何必浪費時間去處理不值得處理的事呢?
我譯書是為了介紹新知,日本能在明治維新後強盛起來,一個原因是大量翻譯歐洲的科學新知進來,這是我的初衷,我會繼續做,不受流言影響。
人是蓋棺論定,人不可能十全十美,所以有沒有過,並不重要,知過必改就好了,能堅持原則到生命的最後才是重要的。紀曉嵐在《閱微草堂筆記》中說「娼妓晚景從良,一生煙花無礙,貞婦白髮失節,半生辛苦俱非」,晚節不保是最讓人嘆息的事。在歷史上,留名下來的人都是能堅持初衷的人,但是初衷常會被社會的誘惑所矇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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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批評你是因為你翻譯的爛,這種回應是在回三小?讓我們回到「批評洪蘭翻譯史」的邏輯起點,來把批洪知識份子們(也有人稱蘭學專家)的論述線重推一次:
1. 有人發現洪蘭有嚴重的誤譯。
2. 有更多人發現洪蘭有其他的嚴重誤譯。
3. 這些知識份子交互討論,得出洪蘭誤譯是個共存於其譯本中的普遍現象。
4. 他們推測這種現象的成因是:
4-a. 洪蘭的英語程度和譯書所需專業知識不足。
4-b. 譯書速度甚快,可能因此造成品質不佳。
4-c. 譯書速度甚快,可能是叫學生譯的。
對於3,以及4的a、b、c三種可能成因,洪蘭在道德上都有必要出面回應:一、這些有問題的譯本都是要賣錢的書。二、很多不懂英文的人因為信賴其權威而買書,其有責任確保譯文的本真性。不論是商業面與學術面,她都有責任。
但她看來一直都沒有回應,一直裝死,直到這篇投書。我把一大堆不知所云的故事(經他人指正這些引言也是錯誤百出)都刪了,抓出其核心的三段(就上面三段),摘要出來的回應主旨是:
A. 我沒有叫學生代譯。
B. 我有譯錯(這是隱藏的意思,沒有明言),但我會堅持初衷譯下去。
說她的書可能是學生代譯,只是三種可能原因之一,她卻裝死裝成沒看到另外兩點,只回應這點。另外兩點不用回應嗎?人家說可能是學生代譯,其實是替她開脫緩頰,她還反打這點,那代表責任要一肩擔囉。那4-a與4-b呢?妳是程度不夠,還是譯書的投入不夠?
她沒講,只用文學化的手法美化成「人沒有十全十美」,「知過必改就好了」,然後說她會堅持初衷一直譯下去。
重點呢?重點是你譯得爛呀?解決方案是什麼?知過必改?怎麼改?那過去譯爛的書要怎麼辦?將來也還是要「一本初衷」、「堅持原則」的亂譯下去嗎?初衷和這個是有啥狗屁關係啦?
這種回應在倫理學的角度看來及格嗎?
初衷是行為動機,所以她認為「行為動機」正確,就代表「行為整體」正確嗎?
在這講得一臉「目的論」(重視行為動機的流派)的樣子,但有受過倫理學訓練的,都很清楚知道「過去的她」根本是大「義務論」者:認定「行為特徵」代表「行為整體」價值。
還記不記得,那個被她吐槽的台大學生吃雞腿還是雞排的事件?她看到學生在吃,就認定是錯的,這不就是義務論?她有去問過那位學生吃飯的動機是什麼?那學生是不是「一本初衷」的希望不要餓死讓媽媽傷心才吃的?
打人用義務論,護己用目的論,彈性好大哦!棒棒!
這樣的回應水準,擺在公開知識對話層面,擺在台灣人的基本道德標準上來看,都是不及格的。有錯,就公開承認,道個歉,提出善後方案。譯錯道歉又不會死,政府也不會出來罰錢,法院也不會收押你,那是在堅持什麼?
堅持一張老面子而已。在品德的角度上,她或許比她一直想教育的那些父母還不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