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日 星期五

北車





「北車」是個會挑動敏感神經的語詞。在PTT八卦板上,這個詞可以引爆激烈的嘴炮戰火。一些人堅持「北車」可用又普及,另一些人則堅持這是小屁孩語,是像「內地」一樣的有毒詞彙,應立刻廢止禁用。

這是社群間價值對立的例子。沒有標準答案。

「北車」通義指台北火車站及其周遭地區。在老一輩人的語言中,會用「車頭」、「火車頭」、「台北車站」、「台北火車站」等詞來描述這地點。這些詞彙多數年輕人也會用,或是再加上「捷運台北車站」或「高鐵站」等等範圍更小的近似詞彼此套用。

不過這些詞的定義域,都沒有「北車」這個詞來得有彈性。你抓一個使用「北車」這個詞的年輕人,問他「北車」是什麼,你會發現其範圍可能還包括了較長一輩會用「站前新光三越」「南陽街」、「館前路」、「台大醫院」所描述的地域,有時候甚至還包括了「京站」四周,「重慶南路書街」以東與「二二八公園(新公園)」以北的地區。

這代表「北車」這個詞的起源,與在這個區塊的某些生活者直接相關。我認為這個縮寫詞彙最早的使用者,是在這個區塊補習、吃飯、購物與玩樂,並在台北火車站、捷運站、公車站搭車來去的族群。這個族群有大量的彼此互動機會(所以能形成文化及語言),加上年齡因素,顯然的,那就是曾在這邊補習的國高中生。這個詞顯然成為他們的身份辨認符號。

台北人其實沒有縮寫到二字的傳統,像「忠孝復興」就一直沒有縮寫,你講「忠復」、「孝復」沒人知道是什麼,還會覺得你蠢到爆。「光華商場」或「忠孝新生」也沒有縮寫,「善導寺」也沒有縮寫,但「台北車站」縮寫了。這是有用意的縮寫,意圖排除某些並鞏固某些。

這是種「行話」。行話能在使用者間產生大量延伸義,強化彼此認同,並排除「他者」。想像一群年輕人「北車怎樣怎樣」「北車怎樣怎樣」的聊,這時另一個年輕人加入並說「台北車站」。他者就這樣被建構出來,相對的,社群也就被建構出來。

因此這個詞不止於車站本身,也不純指一個地塊,而是一種文化。當使用「北車」一詞時所引發的吃喝玩樂等想像,成為這個社群的特有知識。這會讓他們想捍衛並推廣這個詞彙。

這個詞隨著他們的成長而被帶入大學校園。大學校園中會有新的成員出現,包括外地人,包括其他生活空間的台北人。有些非此社群的新成員接受這個詞(因為友誼),有些則表達強烈的反感。之所以會產生反感,這也是因為其所屬的社群能夠解讀「北車」一詞的延伸義:那是種台北小孩的補習文化,有其食衣住行育樂,而「我」不認同這樣的文化,所以「我」拒絕這個詞。我拒否這個文化,以突顯我的不同。所以「我」要堅持使用「台北車站」這個全稱詞。他們援引老人的價值觀來強化自身的對抗性:「他者」不是少數,或使用北車一詞的才是「他者」。

「北車」就這樣成了社群價值對抗的場域。當使用者以為這個詞是「由自身定義的必然」(因為他就生活在這個地域),拒否者會認為這個詞是一種「劣質文化的表徵」(台北車站是所有人的台北車站,不是少數小屁孩的)。

我一時想不到妥切的類比,但類似的符號爭端在我們的多元社會中頗為常見。下面這個類比是不完全的:或許就像老人們還堅持以「聯考」一詞來稱年輕人的「指考」,而把「學測」看成不值一顧的小爛半殘考試。但「聯考」是真的已經消失了,而「台北車站」還好好的在那裡。

我無法預言「北車」一詞的爭端最後誰會勝出。台北車站曾經沒落,但也隨著捷運、地下街的活躍,又再次吸引年輕人潮。「北車」一詞就在差不多的時點出現。台北車站的榮景能維持多久?會隨著捷運、高鐵分流衰弱嗎?北車一詞也會連帶消失嗎?

也許「北車」將來會成為主流用詞,也有可能被新詞取代而成為某些人的回憶。不論怎麼變化,這個詞的起落,只是標誌某個社群的興衰。沒有對錯,沒有好壞。

至於我,我是不會用這個詞的。自從我在日本生活過,我就覺得使用縮寫的人很笨。這也只是我個人的喜好而已,沒有對錯。

關於同性婚姻(一)




死刑議題之後,我要以系列方式探討的,是同性婚姻的問題。


台灣人真的能接受同性婚姻嗎?我個人認為,台灣人都能接受馬英九政權了,實在看不出有什麼無法包容同性婚姻的理由。

我們可以看一下兩者的比較表:

同性婚姻
馬英九政權
影響之一
敗壞道德,讓錯誤的事情合法化。
厄,會輸給左邊嗎?
影響之二
沒有後代,會讓台灣人亡國滅種。
厄,會輸給左邊嗎?
影響之三
傳遞錯誤的價值觀給下一代。
厄,會輸給左邊嗎?

我們可以看出,台灣人能接受馬英九政權,應該也能夠接受同性婚姻。當然,上面這個表是有點比爛。

為了避免誤解與困擾,在展開漫長的討論之前,我要先談一些我個人對同性戀的看法或是偏見。

第一,我不喜歡同性戀。或者說,我喜歡嘲笑同性戀,就像我喜歡嘲笑胖子和無腦正妹一樣。只要一看到他們,我就想嘲笑,當然這是種偏見。這種偏見不影響我和同性戀相處的態度(但可能會讓他們不想和我相處)。我個人與同性戀共事、合作或生活並沒有任何問題,就像與胖子或無腦正妹共事、合作與生活一樣。但我堅持保有嘲笑他們的權利,當然,他們也可以嘲笑我是個短腿的禿頭。

第二,我認為同性戀是自然現象。同性戀是性傾向光譜裡的某種位置,不可能消除,醫治和矯正也只是浪費資源。你隨便抓十個人,總有人比較同性戀,也有比較沒那麼同性戀的人。就算是在十個異性戀中,也有相對比較會對同性產生性反應的人。所以我認為同性戀是不可能消除的,就像不可能消除胖子一樣。

第三,對於那些強烈反對同性戀,或認為同性戀需要消滅、醫療、矯正或懲處的人,我認為這些人通通都是同性戀。有很多宗教界人士強烈反對同性戀,一天到晚在那宣導如何醫治、矯正同性戀,用愛喚回同性戀云云。在我看來,這些人其實也都是屁精。他們的激烈反應超乎常人,那鐵定有問題。雖然我面對這種人時可以一臉嚴肅的討論學術問題,但我內心的表情其實是斜眼偷笑。我堅持嘲笑的權力。

以上是我個人的偏見,不科學也不正義,但我就是這樣主觀看待同性戀和反同性戀者。

站在這種偏見立場,接著我就來討論同性婚姻問題。

就社群主義的角度來說,我認為同性婚姻基本上不是倫理學問題,而是法律問題。因為同性婚姻的重點其實是在法律,而非對錯:同性戀者希望能取得像異性戀者那樣的關係結合方式,這種結合方式可以讓他們獲得某些法律保障並授與特定人某些權力(利)。比如說財產繼承,一些財務與稅務上的互動關係。因為需要立法,所以只要社群內的支持者夠多,同性婚姻在這個社群內就會合法化。那台灣現在對於同性婚姻的支持度如何?

幾個台灣近年的普查或民調,包括公開與不公開的研究(通常是與「性」無關的研究),支持同性婚姻的比率正快速上升:我看過的數據從35%至45%都有,這是非常高的數字。

過去我們在政治圈,有所謂「神奇38%」之說,也就是一對一的選舉民調,在激戰中率先超過38%的候選人幾乎是必中。(當然這沒科學根據,只是種經驗之談)。這至少代表30幾%的數據,是相當有影響力的。如果支持同性婚姻的數據高達30至40%,這代表台灣社會當前對於同性婚姻的包容度,可能遠超過一般(都市)人的想像:這些民調樣本都包括了鄉下的老人。據此,我認為同性婚姻可能會在短期內就有某種程度的合法化。

那倫理學能處理什麼?在這個論爭中,還是出現一些倫理學與「疑似倫理學的」論證,我還是會一一檢視,但我要先強調的是:在這類論爭中取得優勢,並不代表能夠取得或較易取得政治效果。其結果很可能只是辯論者在自爽而已,對於大局沒有影響。

在一開始表格中,已突顯出反對同性婚姻者的核心概念,就是同性婚姻會破壞現有的道德與價值系統,所以是錯的。這種說法當然過度簡略,因為什麼是「好的」道德與價值系統,仍是個有待定義的問題。

我要檢視的第一個批判同性婚姻的論證,就是「同性婚姻的小孩,將成長在一個價值偏差、性關係不正常的家庭中,這對小孩來說是不公平的,因為他原本可以被正常的兩性家庭所領養。」

這是個很主流的反對意見。就算是在歐美,「同性婚姻是否可領養小孩」通常是同性婚姻是否可以合法化的關鍵爭點,雖然同性婚姻合法化不一定需要同步許可他們得領養小孩。在多數國家或地區中,同性婚姻的支持者可能超過50%,但同性婚姻關係者能領養小孩的議題,則很少能獲得超過50%的支持。

純倫理討論應該跳脫民調數字,不過這數字也代表某種價值取向。這種價值取向能被批判嗎?我認為可以。

在兩個爸爸或兩個媽媽的家庭中成長的小孩,和在一父一母家庭中成長的小孩,在倫理上和價值上會有什麼樣的差異性?這或許是社會學或心理學才能處理的問題,但我要做個思想實驗,來處理我想問的主題:哪種家庭能傳遞給小孩「比較好的價值」。

A:富有的同性戀家庭,兩位父親輪流親自照顧三歲的小孩。

B: 清貧的異性戀家庭,雙親都忙於工作,無暇照顧三歲小孩,完全交給社區保母照顧。

C: 單親家庭,母親忙於工作,但工作之餘努力照顧三歲小孩,工作時小孩交由其外祖母照顧。

D:富有的異性戀家庭,夫婦輪流親自照顧三歲的小孩。

E:富有的異性戀家庭,雙親都忙於工作,無暇照顧三歲小孩,完全交給社區保母照顧。

F:富有的異性戀家庭,夫婦輪流親自照顧三歲的小孩,有先生對太太的家暴問題。

G:清貧的同性戀家庭,雙親都忙於工作,無暇照顧三歲小孩,完全交給社區保母照顧。

H:富有的同性戀家庭,兩位父親輪流親自照顧三歲的小孩,兩位父親間有家暴問題。

這個思想實驗的內容是什麼?其實只要把A到H的狀況看過一次,就已經完成實驗了。相信你也會發現,我們要傳遞給下一代的價值種類何其多,「性別互動」只是其中一種,異性戀的價值並不見得必然高於同性戀。成功的同性戀互動可能比失敗的異性戀要帶來更多的正面價值。

如果這樣仍無法讓你形成某種想像,那我投入一個進階的思想實驗:如果你不幸意外身故,你的小孩將交給以上的家庭撫養,你必須挑出四個家庭,並排除其他四個,且不能進行優先排序,你會選擇哪些家庭並排除哪些家庭?

我相信完全選擇異性戀家庭(至少有四家)的人並不多。

當你主張:「讓一個小孩在同性戀家庭中成長,是不公平的」,但當事人長大之後在意的,可能不是他被同性戀領養,而是被「清貧」或「家暴」的家庭所領養。誰有資格決定某人的成長「公不公平」呢?社會大眾?社會賢達?還是當事人?

我們可以在這個實驗中參入更多的變數,包括教育程度、種族、政治態度,甚至宗教。當宗教屬性者認為他們的婚姻相對神聖的同時,他的小孩卻可能認為出生在這樣的家庭並不公平:他並不希望一出生就是某某宗教的信徒,生活在某某宗教的氛圍中,因為這抹殺了他的某些權力,包括童年或成長期的某些可能性。他或許想吃肉或想吃牛肉,這件事可能比他是不是有兩個爸爸來得重要。

因此,我認為「領養小孩……」的相關反對論證均是不健全的,只是表達了其闡述者個人對於同性戀的厭惡與偏見。如同我於開始處提及的,我個人的三項偏見。

在下一篇中,我將接續這篇最後的討論,延伸探討另一個批判論證:「同性婚姻破壞了婚姻的神聖性,以及婚姻在傳統社會中的重要價值。」


2013年1月24日 星期四

約伯


我最後一次碰到林端老師,應該是我碩士學位論文的口試,那也是2002年的事了。他是口試委員,也是當天的主持人。他很認真的提了很多問題,也有點疑惑於其他兩位委員不太提問:一位是我指導教授,他本來就不喜歡講太多,另一位老師是紅人,要趕場,沒太多時間。所以林端老師只好不斷的提問。

他是我挑選的口試委員,另一位是指導教授選的。在口試中,我的指導教授還一度疑惑的看著我,表情像是在說:「你幹嘛給自己找這種麻煩?」

但那些問題想必不是什麼創傷力強大的重炮,因為我已經忘光了。我只記得林端老師的開場白是:「我覺得你的主題很有趣……。」

我挑選他當口委,其實是出自於某種感覺:「這個人很有意思」。在某種研究的調性上,態度上,我覺得這個人是個學習目標。他把研究往有趣的地方推展。

我在碩士班修課時,有去一旁的宗教所修課,還修了好幾門,其中之一就是他開的宗教社會學。那課程的內容我也不復記憶,但鐵定對我有點影響,不然我之後以社會學專長考進某間博士班,大概就是某種神蹟了,因為我只修過這一門社會學課。(大學部時的通識不算的話)(那也不應該算,因為沒啥去。)我還擁有超多知識社會學書籍,我想我當年應該不是吃飽閒著去買來看的吧,應該也是受到某人的影響。

對「宗教社會學」這個課程,我僅存的記憶,是討論時的一個小片段,主題是《聖經》〈約伯傳〉(又譯〈約伯記〉)。我記得林老師轉頭問他右手旁的鄧元尉學長(當時還是哲學所博士生,也是宗教所碩士生),「你不覺得約伯記的結局寫得不好嘛?」

我記得鄧學長是天主教徒或基督徒,他想了一下,回答:「嗯……可能吧」(或這類偏正面但不太肯定的答案)。林老師很高興的說:「對吧!對吧!我也覺得是這樣,結局有點讓人失望,如果沒有那個結局整個故事會更好。」

我當時對於〈約伯傳〉沒什麼概念。我知道是個好人被整得很慘的故事,但就只有這樣。為什麼在十八週的課程中,我卻只記得這個片段呢?我不知道理由,但上完課之後幾年,我就只剩下這一片段的記憶了,這也促成我在課後的八、九年,真正重啟〈約伯傳〉的研讀。我的「研讀」當然不是讀經愛好團契那種讀經,而是神學研究的那種研讀。在這個過程中我對〈約伯傳〉有了全新的理解(當然可能還比不上專業的舊約神學家),我終於知道這篇文字在時間軸中是怎麼形成的,之後對這篇文字的詮釋又經過什麼樣的轉變。一個標準的聖經詮釋學故事在我眼前慢慢展開,冗長、沉重,但十分誘人,可以看到許多神學家的疑惑與掙扎,最後在快速清場之下,大家逃離這個故事,進入下一章。

為了收斂這個閱讀經歷,我也試著寫一篇文章,但至今未發表。主因是文章資料段寫完之後,我發現它夠大、夠厚,卻沒有一個落下的「問題點」。可以問的當然很多,不過我找不到「有趣的問題」。我退到原點,用力回想當初上課的其他片段,但是已完全想不起任何線索。那堂課為什麼會談到這個主題?林端老師的問題有什麼意義?他為何認為故事的結尾不佳?只是因為結語部份的神學層次太低嗎?還是結語沒有真正回應故事中的謎呢?

因為林端老師的驟然過世,這些問題大概不會有解了。

當然,我知道熟悉聖經的朋友或許會告訴我,〈約伯傳〉本身,就是解答。




2013年1月17日 星期四

絕種生物




我的研究專長之一是流行文化,不過我很少寫文章,只是開課而已。在這篇,我要談一個剛剛洗澡時突然閃現的想法:我認為像G-Dragon這種全能型創作歌手會在十年內的韓國或韓流市場消失,或是市佔率低到無法成為市場要角。其他一些成熟的亞洲流行文化市場(日本或之後的中國大陸)也會有相同的現象。

全能創作歌手是一個理想,也是一種賣點:就像手作坊的產品和工業生產線的產品之間的差別。不過當這類型歌手必須進入高度競爭市場(韓國是,台灣不是)來與其他產品一決勝負時,他們的生產負荷將會相對較高,這會使得他們在連續與長期的競爭過程中慢慢退出市場,主因是其難以有微型規模經濟的效果。

周杰倫可以,因為台灣沒有競爭。但G-Dragon要自己寫歌、編曲、設計造形、排舞,設定專輯概念,甚至MV(PV)都要構思,這種負荷太高了。他的創意是一個賣點,可是手工坊一定無法追上工業生產線的效率,他只有一個腦,而競爭對手可能是五到十個擁有不同專長的腦在思考。不妨把他的生產速度與勇敢兄弟或新寺洞老虎比較,後兩者的生產項目單一化,讓他們擁有極高的市佔率與影響力。

傳統抱一把吉他的歌手被排除出市場,傳統的搖滾團被排除出市場,傳統的Hip-Hop歌手被排除出市場,都代表這種全能型(這三類過去都是全能型)的歌手,比不上抱著一把吉他的偶像,比不上唱搖滾的偶像男團,也比不上走偶像路線的Hip-Hop團。實力再強,沒有市佔,就無法存活太久。

我認為就算是挖掘出全能派的新秀,也會被迫像IU一樣,放棄某些專長,全力發展少數特質。過去市場上確實有過全能天才主導的時代,徐太志應該是韓國近代的第一個,不知道YG本人在他身邊有沒有預先看出這一點:由全能天才居主流並主導一切,將會有越來越多的困難與阻礙。市場頂多容許一兩位全能者存在。或許G-Dragon的耀眼,正代表他是最後剩下的那一個。

2013年1月15日 星期二

捷運左派




關於電扶梯,台北捷運現在推廣的是「緊握扶手,站穩踏階」。這是因為之前有人跨年在電扶梯上跌倒,頭皮被掀了,所以捷運公司就宣導在電扶梯上用站的,不要用走的。他們也同步調慢了電扶梯的速度。

在過去,捷運宣導「右站左行」。透過近十年(到頭皮事件)的養成,這已成為一種習慣,在宣導「緊握扶手,站穩踏階」後仍改不掉的習慣。

這之間的落差成為許多「捷運阿宅」與一般捷運日常使用者的爭點。「捷運宅」通常富有捷運相關的知識,他們認為「科學上」來講、「制度上」來講(這兩點他們記最熟)應該力行電扶梯站立規定,他們有些人會因此刻意站在電扶梯左側不動,招來後人白眼後,再集體於討論區相互取暖:對此世道憤憤不平之餘,也自我感覺良好。

而日常捷運使用者也好不到哪去,碰見有人擋在左側,也會借機嘲諷(或是心中俳句):「是南部人呦?」「不會搭就不要搭」「死阿六仔嗎?」但對方其實可能是鮮少搭捷運的貴族或天龍人。

這之間存在的不全是倫理學爭議,而是種社群文化對抗,從法律、禮儀,一直到倫理與價值根源的對抗。

法律不是我的專長,所以不論,但法律可沒禁止人在電扶梯上走,也沒規定在電扶梯上一定要用站的;不過「禁止吃東西」,和廣播要有國、台、客語,卻有法律規定(很多人會質疑為啥要有台、客語,不改用日韓文以利觀光,這其實有相關法規明文規定,不是想怎樣就可以怎樣。)

禮儀是個有趣的主題。禮儀在西方通常不被放在倫理學討論,但在中國文化圈內,因為我們的德行包括了「禮」,所以還是該討論一下。禮儀在現代社會的主要作用是可潤滑我們的生活磨擦,常說「請、謝謝、對不起」,可以讓你活的比較爽一點,當然完全不講,也不會怎樣,只是有可能被打,是個「白目」但不至於是「壞人」。捷運靠右站已經成為一種禮貌,就算很不科學(可能造成電扶梯右側過度磨損),但它確實是種可潤滑彼此關係的互動模式,你不用開口就能和他人形成一套默契均衡。

有人會主張,不科學的禮儀就該廢除。確實很多不科學、不經濟的禮儀被廢除,比如說燒金紙造成的空污問題讓許多寺廟金紙爐「廢爐」,我們也不再舉行一些浪費的古禮。但「電梯壞掉」的維修成本、「容易摔倒」的醫療成本和左側通行帶來的效益到底何者比較大,我認為還需要更「科學」的討論。這是能設計出一套實驗或科學觀察方式的主題。至少比起「韓國式跪拜大禮之效益與跪拜時吃土所帶來的醫療成本」要容易進行科學研究。

就倫理學來看,特別是以德行論的角度,「右站左行」這種習慣是不是已從一種「德行」轉變成為「惡行」?

一個習慣之所被視為德行,是因為它能幫助我們實現各種人生目的,惡行則會阻礙我們獲得這些人生目的。不同流派的德行論者,其差別之一就在於德行所實現的目的是哪一類。如果「人生目的」是錢或具體好處,那麼就會是類似於富蘭克林(據說曾打雷放風箏的那個)的新英格蘭德行論者,這些人影響了當代的自由主義與資本主義。

如果其「人生目的」是親情、愛情、友情、榮耀、成就感等內在善或內在價值者,則是較受天主教影響的德行論,這些人多半傾向社群主義,認為錢買不到的東西才是社群運作的關鍵。

東方的德行論認為人生目標是「世界大同」或「天人合一」,其德行的種類與具體內容與前兩者有明顯不同。比如說東方古代沒有「正義」(所以要用「正」和「義」兩個德行去夾擠其意義)這個德行,西方則沒有「孝」德。

那「右站左行」呢?這個行為習慣是要讓我們實現什麼樣的人生目的?移動快速?讓想快的人快,想慢的人慢?還是能體現出一種捷運族秩序性所帶來的榮耀感或安適感?如何找到這一系列問題的答案?

高雄捷運並沒有宣導右站左行(或是沒有長時期宣傳,我忘了),所以他們平常都是隨意站立(或通行的)。但隨著台北返鄉的高雄人一多,高雄捷運也會出現右站左行的狀況。特別是春節假期。而台北的百貨公司電扶梯,也常可看到右側站滿了人,左側是空的(雖然沒人走行左側)。這代表什麼?這或許代表此類行為可以幫助他們實現某些人生目的,不只是種習慣。(有些習慣在無法幫助你實現目的後就會立刻消失,比如說當兵的規律作息,退伍一週後就全部消失。)

在百貨公司沒有左側通行的需求,為什麼還是會讓出來?很多人會認為這是反射動作,並不是要完成特殊目的,看到電扶梯就習慣右手去握扶手,當然會往右站。但這也可能是基於一種恐懼:害怕與他人不同,害怕威脅。為何會害怕?單純生理反應嗎?

我們換個場景 。在日本有明確的左站或右站的習慣(關東關西剛好相反),把捷運阿宅放到日本,那阿宅還會堅持他的科學論嗎?就科學角度來講,台灣的電扶梯與日本的電扶梯在結構上應該沒啥不同,日本人在電扶梯摔倒的機率,和台灣相比應該也不會有差(可能更高,因為他們的電扶梯速度更快),所以他們到了日本,也會堅持站在通行側,教育日本人安全通行的理念?

我想多數捷運宅不會如此,這樣做說不定會被日本人打。不是科學(或捷運知識)至上嗎?真正「至上」的是什麼,我想答案很清楚:社群至上。我們都害怕其他人的眼光,害怕自己在群體中沒有支持者。我推測,如果沒有捷運阿宅社群(讓阿宅能彼此取暖),捷運阿宅根本不會在台北捷運站左邊,真這樣做的人,或許不是捷運阿宅,可能是有精神疾病(當然,精神疾病可以是科學判斷,也可能是由社群定義)。不要只是說「有規定有規定」,有規定的事一堆,為什麼阿宅只選擇這規定來「執行正法」?

我們的各種「人生目的」都指向「在社群中生存」,而且要生存得「好」,所以會追求社群所支持的一系列生活目標。德行就是能支持我們追求這些個別目標或總體人生目的之良好習慣。如果做為一個台北人、捷運使用者,自認屬於這個社群,那麼「右立左行」自然是一個輔助追求目的之德行,但不是中樞德行。不這樣做不會讓你的人生毀滅,只會不太快樂,無法追逐某些目標(比如說站在右邊冷眼看你的正妹)。

阿宅的問題在於把環境因素孤立起來,企圖從客觀角度來看這個問題。他們建立一種真空的環境(沒有任何文化背景,只有物理和化學現象),然後探討這種行為的合理性。但人類行為的對錯本來就不應被放在真空下觀察,因為不可能有人類行為是在真空中發生:在台灣的捷運、台灣的百貨公司、日本的地鐵、紐約的地鐵、北京的地鐵……場景的不同會影響到具體行為對錯的判斷。就算是道德絕對主義者(認為有單一標準可供全世界人一起參照利用),也會認同道德判斷必須考量到時空環境與人文背景,排除這些,我們就失去了彈性,也無法獲得那些我們想透過道德行為來把握的價值。

當然,如果自認屬於特定的捷運阿宅社群(我要強調的是,不是所有的捷運阿宅都反右站左行,只有一部份),這個社群當然可以反對「右站左行」並認為這是一種惡行。你認為這是個惡行,你就可以在這些社群中活得很快樂。這樣做,可以讓你追求一些社群內的目標(比如說和同好討論的快感),但這樣做,能夠完成你整體的人生目的嗎?

我把比值調整更加不均一些:是「一夫當關站在左側擋住千軍的科學人轉頭看見後面肚爛眼神的教育大眾快感」,還是「站在右側和轉頭後看的正妹女友深情相望的滿足感」比較具吸引力?

更直接一點,你女友叫你滾回右邊,不要擋在左邊,很丟臉時,你考慮的是你女友還是科學(或捷運知識)?

當然,我沒有說誰的觀點一定是最後勝出的真理。我知道一定很多人會堅持阿宅之路而非正妹之路,或是能說服正妹站在左邊。那就繼續當捷運左派唄~



注意22K




有人指責我沒有認真回應22K議題,只是一直拿來嘲諷。有鑑於此,我特發此一篇,稍微認真一點看這個問題。

很少人知道,在22k方案推出之時,也有44k方案,是給博士的。就是在各政府或教育機關中安插一些博士當打工仔,月領44k。名稱好像是「博士後」。那時我也在當博士後,所以別人問我在幹嘛時,都會強調我是領55K的正統「國科會補助」(最近這詞有點敏感)博士後,以突顯個人的尊爵不凡。

這些44K的博士不知道後來去哪邊。會去作這種44K的,我推測是找不到兼課工作的博士。那個時候都找不到,現在看來更難了。希望他們轉行能成功,這樣以後失業海嘯沖到我的時候,小弟才有轉職的機會。

回到22K。我以前台大哲學系畢業剛出社會時,做的是政治公關的工作,談薪水毫不客氣從三萬二喊起:實領更多,這是因為我有個夠罩的長官。那時還沒當兵咧,嚴格來說只是個有研究所學籍(但不太上課)的打工仔。

現在台大哲學系,啥輔系、雙修、證照都沒有的光屁股大學部畢業生,要喊到兩萬八,我想不太容易。在資訊不對稱的狀況下,或許不少人更是直逼22K的水準。我想台大(文學院)生都很難避免這種結構性問題,但就算真領這個錢,他們也不敢講,加上各公司報勞保都低報本薪,所以表面上看不出來實況,黑數可能很大。

而以前的整體概況呢?我算是個特例不談,其他人嘛……我大學畢業之後,就和同學學長學弟學姊學妹幾無聯絡,不知這些人發展如何。有時候我會google一下還記得的人名,但他們的「網路可及性」通常很低,所以查了半天只留下滿頭問號。希望他們在不需網路曝光的地方發展得不錯。

關於22K政策的爭點是在於,在經濟不景氣的那個時點(2008?),這是不是一個正確的政治決定。我想這是經濟學問題,應該很多經濟學家可以提出正確或切中的分析。如果要由倫理學角度對此發問,我想問題大概是:「政府以相對市場價格較低的薪資水準,提供失業者工作機會,是否在道德上是正確的?」

「自以為經濟學者」(不是真的經濟學者,我這詞指的是制定政策的那些政務官和僚屬。他們的經濟學概念通常只有通識課的程度,還不到全年課的水準)通常帶有一種價值觀:「依據人類的行動原理而為,是正確的。」比如價格高時就不買,這是正常大腦會做的決定,也是「道德上」「對」的決定。理性的「對」就是道德上的「對」。這有很強的義務論色彩,或是「規約效益主義」(這是種目的論)。長遠來看,他們認為這種作法之所以「對」,是因為可以提升個人與整體社會的最大效益。多麼偉大的政治理念。

這之中當然有跳躍的地方。要從實然(理性事實)跨越到應然(道德正確),需要某些隱藏的價值觀支持。這些隱藏的部份是什麼呢?就是「合於理性的是道德上對的。」(有點像重覆前提的廢話,但與前提略有不同)那什麼是合於理性的呢?誰的理性?

那個「理性」是優勢階層(或你要稱資產階級、統治階級、貴族、天龍人、神族都可以)的理性。統治階層的腦想的,當然是統治者的理性。

22K政策現在最大的問題是弱勢的青年就業者並沒有真正受惠,反而使整體薪資水準,特別是年輕人的薪資水準下降。也就是說,22K政策讓薪資的支付者(當然是有錢人才能付薪水)看懂了一件事:「我們可以提供更低的薪資給年輕人。」

我相信經濟學上的分析應該會指出台灣政府這次介入市場的實質影響應該不大(就像消費券一樣),但是「明示」效果很大(但消費券的明示效果很差)。能看得懂這種明示的,當然是優勢階層。他們有知識,有金錢,更有「理性」。所以他們快速的發展出系統性、結構性的具體反應(就是大規模壓低薪資)。相對來說,看不懂的弱勢者、賤民階級(=年輕人)就來不及做出反應,一直到最近幾個月,大勢已經明顯不妙時,才看「懂」。

政府決策官員認為自己大發佛心,想出來的濟民(其實只是想讓失業率好看一咪咪的)政策,像是一把鑰匙,開啟了同樣的(統治階級=優勢階層)心靈,讓「他們」突然「懂了」。這是經濟學家的那種理性嗎?可能是,也可能不是,或部份是但部份不是。他們本來可以請經濟學家釐清這種問題的,但他們沒這樣做。或是請到大腦結構和「他們」類似的經濟學家。

我有些當時在作政務官的朋友。我記得他們在言談間提到這個政策的執行過程,似乎是中央在院會決定提供一定的就業數,就叫各部會出預算,補助其主管各類事業單位,去提供大學畢業生就業機會。計算標準就是一個工作補兩萬二,能提供多少,各部會自己去除。有部會要員曾對我說過,他們也不知道要補助誰,只好亂補一通。這政策的執行根本是隨隨便便,拿經濟學第一、二課的概念,以像去超市買菜一樣的策略來操作總體經濟政策。

因此,對於「政府以相對市場價格較低的薪資水準,提供失業者工作機會,是否在道德上是正確的?」的問題,我的看法是這樣的:這個問題沒有通用的答案,但若專指台灣推行的22K政策,其立意或許良善(應是發自善心,至少是讓數據好看的低等善心),但並未真正進入社會科學的審定流程仔細評估過,為了某些短時間、淺顯的效果,卻造成了系統性、長期的問題,獲利者少,卻傷害到許多人,甚至包括統治階級自身。這當然是錯的,錯在於他們並沒有真正的以「可以做到的標準政策處理流程」來行動,而是以「他們以為應該可行的流程」來行動。他們可以做得更好,卻沒這樣做,這就是他們之所以「錯」的地方。

騎車開車的人碰到事故,通常會很肚爛法官在裁判時提到「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而要他擔負一定責任。這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