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7日 星期日

高雄市消防員倫理守則




本渣今日翻看新聞,看到高雄市消防局資深消防員徐國堯一瞬間收齊四十三支申誡的神蹟事件,感動得說不出話來。

或許是因為太過感動,基於倫理學教師的本職學能,小弟在下不才我,索性就把偉大的  陳局長虹龍佳言,整理成專業的系統倫理學守則,供全高雄市的消防員們參考。這可是中華民國有史以來,第一份針對單一消防局的應用倫理學文本!

此份聖典成文不易,是徐員犧牲四十三支申誡換來的,希望高雄市消防局全局上下一體奉行,切勿自誤!更希望四方大德多加轉錄,以免有同仁公忙之餘,漏了訊息,徒增遺憾。


第一條:所有消防局上下員工均不得對媒體發言。

媒體包括了報紙電視,也包括了email、Line、PTT,和Facebook,因為這些東西都叫媒體。沒錯,連FB也不能發言,就算你老媽生日也不能去說生日快樂,跑去正妹相本按讚,更是該死。只要抓到同仁有相關舉動,應立刻急電局長室匯報,以免災情擴大。

罰則:在媒體講一個字、送一張圖或按一個讚,記申誡一支。


第二條:不能針對工時過長有任何負面反應。

做為一個消防員,二十四小時工作,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這也是我們偉大的  陳局長虹龍個人所貫澈的精神,他就是以超卓的精神二十四小時不間斷的工作,才有辦法在一瞬間發出四十三支申誡。

你在任何時間急電局長室,我們偉大的  陳局長虹龍,一定都會以親切和藹的態度來親自接聽。所以任何本局員工,都不應針對工時過長有負面的反彈,反而應該要有正面的反應,做越久,心越爽。

如果因為覺得做了太久,身心疲憊,在此建議本局員工,隨時去電偉大的  陳局長虹龍,必定能從局長身上吸收到無比的能量,繼續堅持崗位,奮戰到底。

罰則:抱怨工時太長者,每抱怨乙次,次月班表多加二十四小時,並送申誡五支。

第三條:被調往高山離島不能有任何疑義。

雖然國內消防圈盛傳,我們偉大的  陳局長虹龍,會是下任消防署長的第一人選,但是我們偉大的  陳局長虹龍當然不會接受,他將選擇永遠和高山離島的消防弟兄們站在一起。

我們都相信,他內心的第一志願,永遠是太平島,第二志願,一定是彭佳嶼,只可惜這些地方沒有適合的缺,他才無法成行。我們也相信,目前的他,只是公事繁忙,二十四小時值勤,一時走不開,否則他也願意把局本部搬去那瑪夏!

弟兄們!一想到我們偉大的  陳局長虹龍這樣的心情,我們都該志願請調高山離島,一展消防弟兄的卓絕意志!

罰則:留在舊高雄市區工作的員工同仁,每個月自動生出申誡一支,直到調走為止。

四、不能向廉政署檢舉任何長官弊案。

在我們偉大的  陳局長虹龍領導下,本局絕對不可能有任何貪污弊案!

因此任何的檢舉行為,都是對局內長官人格的污衊,更傷了偉大的  陳局長虹龍的心。局長是如此的愛護全局上下員工,這種匿名檢舉的行為,是卑鄙無恥的手段,是被共匪滲透之後的叛國舉動。

是以今後若有任何政風、廉政單位詢問相關事宜,本局上下均應微笑回答:「在我們偉大的  陳局長虹龍領導下,本局絕無貪腐之事,長官安心請回!」

罰則:如果有長官貪污被抓到,往下三級所有員工各記申誡乙支。

五、不能成立任何員工福利單位

在我們偉大的  陳局長虹龍領導下,本局員工福利不但是全高雄市第一,更是全國第一,甚至是亞洲第一,世界第一!因此諸如「消防權益促進會」等工會性質的團體,根本沒有必要存在,如果刻意推動成立,分明就是挑起局內長官部屬之間的對立,也是對偉大的  陳局長虹龍不敬!這種不知福、不惜福的行為,應該公開的唾棄!

罰責:看他們成立的單位名稱有幾劃,就記幾支申誡。


最後,不論是不是消防同仁,請大家一起演唱新版的局歌。不會唱的同仁,請至youtube上搜尋「社會主義好」一曲,搭配以下歌詞練唱。今後每次晨報,全局上下都應頌唱乙次。不會唱的人,要記十五支申誡。

新高雄市消防局局歌 

曲名: 虹龍局長好

虹龍局長好!虹龍局長好!
虹龍局長領導消防地位高!
權益派!被打倒!
工會主義夾著尾巴逃跑瞭!
全市消防大團結!
一起幫 虹龍局長 幹掉署長!幹掉署長!
(repeat)


後註:

我很尊敬基層的消防員,我有些學生也是消防員。這個出事的徐員或許真有一些狀況被抓到,但這個局長的談話,讓我想起軍警那些高階的狗官,這讓我非常不爽。如果你也看這種人不爽,就幫忙轉吧,順便讓大家學首很好填詞的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