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8日 星期六

統派反攻的號角已經響起!



本渣在此強烈呼籲所有統派、大中國主義者、島共諜等等不同社會角色,全力支持王炳忠先生(與他的快樂朋友們)參選年底的市議員選舉!

長期以來,特別是三一八事變(又稱「(偽)太陽花學運」「 香蕉銷售推廣運動」)後,我們總可以聽到統派一天到晚抱怨「陳為廷這些人不能代表我們的意見」「我們的聲音沒有抒發的管道!」「台灣人真正的正義必須要站出來!」

現在,機會終於出現了!

完整、全面、正確地代表統派聲音的炳忠哥(與他的快樂朋友們)終於計劃出馬參選了!這是統派一展雄風的最佳契機。

全台統派不但應該力拱炳忠哥(與他的快樂朋友們)參選到底,更應該集中選票,讓他們衝上各選區的第一高票!最好拿個十萬票!這樣才能充份證明統派的存在,充份證明誰才是主流民意!

當然,在幫助炳忠哥(與他的快樂朋友們)向上衝刺的同時,無可避免會犧牲掉其他國民黨候選人的選票。

不過這不要緊。一方面,我們相信這些國民黨候選人為了統一大業,都願意且樂意做出這樣的犧牲。不然他們就是假統派,是掛藍旗的狗屎台獨!

另一方面,其他的國民黨候選人也沒辦法像炳忠哥講出字正腔捲,不屬於中國任何地區的普通話(充份顯示出炳忠哥大公無私的精神)。我們強烈懷疑,這些私下只閩南話的國民黨人,是潛在的狗屎台獨!

只有把票集中給炳忠哥(與他的快樂朋友們),統派才有希望!統派不能再退讓!誰阻止炳忠哥(與他的快樂朋友們)參選,誰就是中國歷史必然記載的漢奸!誰害炳忠哥(與他的快樂朋友們)選票不能集中,就是中學課綱一定明列的狗賊!

統派反攻的號角已經響起!中國興亡,在此一戰!殺呀!


2014年6月26日 星期四

女議員的眼淚


最近在日本東京都議會(等同我們的台北市議會)發生一起性騷擾事件。女性都議員塩村文夏針對少子化議題發言時,遭台下數名男議員譏諷「那你為什麼不快點去結婚?」「你是生不出來嗎?」塩村聞言淚灑當場。這段影片被議場系統錄下,並透過網路分享快速流傳。

塩村文夏屬於「大家的黨」這個小黨,而發言的男性應該是來自大黨,也是當前中央執政黨的「自由民主黨」,而且不只一位發言。日本議會制度有點英式風格,當台上有議員發言時,台下也會有反對派議員叫囂,此景實屬正常。但在這種公開場合性騷擾,那就一點都不正常了。

在台下大喊「你是生不出來嗎?」當然是起性騷擾事件,但事發當時都議會的處理並不明快。一直到國際媒體嘩然,加上網路上民大力批判(當然站在自民黨側的法也有),終於讓這起事件快速擴大,成為政治風暴。

事隔五日,自民黨的鈴木章浩議員才出面承認「那你為什麼不快點去結婚?」是自己的,並為此公開道歉,且召開國際記者會明個人態度。但他否認出「你是生不出來嗎?」

這代表他有可能是被自民黨推出來「扛」的,共犯還有數人。鈴木也拒為此辭職負責,只是退出黨團運作。

做為描述倫理的研究者,我對於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倫理差異頗有興趣。這種事發生在日本以外的先進民主國家,對是大條中的大條,這也是本起事件之所以急轉直下的原因:如果不是國外主流媒體猛報,不斷追問自民黨中央要如何處理,自民黨對會裝死到底。

因為我正好在日本,所以我收看了幾台的新聞評論節目。多數評論者(不論男女)對此議題「無言以對」,而他們也對國外記者之所以有這麼強烈的不滿感到好奇,還反過來以專題探討。

這代表他們認為這並不是非常嚴重的事,也不知這為何該被視為是嚴重的問題。如果這事發生在台灣,鬧到國際追殺,那這議員鐵定會被當作國恥切割,但日本似乎沒出現這種論述。這代表他們對此有蠻強的文化自信心。

這不是道德的錯誤,這被他們視為一種文化差異。

塩村文夏是知名的美女議員,她是寫真女星出身,也留學海外。因為留外背景,她應該很清楚這是性騷擾,這是道德問題,不只是文化差異。

但的確也有很多日本人認為這是日本文化特色,女人就是要生,生完就滾回家不該工作,結不了婚的女人就是失敗者,是敗犬。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塩村文夏的寫真女星背景也可能是她被輕賤的原因,但無論如何,對於她本人的言語攻擊,應該是個蠻明顯的道德錯誤,和文化差異無關。

她晚婚或不育,都可能是來自於機運,而不全是個人的行為結果。批判不婚或晚婚,就如同批判我們運氣不好(走在路上被路邊車輛彈起的石頭打到),在倫理學上是很難證成的,因為運氣客觀上來講無法控制(我們將難以控制的結果定義為運氣)。因此對於塩村文夏的言語攻擊是種道德錯誤,加上其性別的價判斷,這舉動就算是性騷擾。

但有相當數量的日本人(包括知識份子)沒有意識到這類問題的嚴重性,才會讓事情拖了五天。我推測這可能是日本社會對於自身文化的保守與自傲,這讓他們認定歧視女性是其主體文化中相當重要的一部份,因此不願割捨,也不願接受對抗這種觀點的外來新知。

他們可能隱隱知道有錯,但建構一個對抗本身文化的倫理論述,可能會影響到知識份子在這個社會的生存利益。所以他們並沒有發動攻擊。

在國際交流快速且完整的今日,要閃避不同文化、不同倫理觀點之間的批判力道,難度變得很高。因此發生在都議會中的(平常根本不會有人關注)的簡短影片,很快傳佈到全世界,並在各地激起普遍的倫理議論,而這種議論又衝擊回日本,逼得日本自民黨高層出面應對,要求地方黨團做出反應。

這代表日本的道德輿論圈已經被迫對外國開放了,國際媒體甚至可以影響的地方政黨政治。在這個過程中,網路是個很重要的角色。有歐美記者受訪表示,最初新聞下方有許多措詞強烈的留言,促使他們去追這個新聞。

雖然目前的道歉還不全面,但高傲的日本政界還是低頭了。不是對「這女人」低頭,而是對於國際媒體的大炮低頭。又一艘「黑船」。這種「國際道德衝擊波」鐵定還是讓許多日本人一頭霧水,且非常震驚。

「這是我們的文化呀!」「但這是錯的。」

這是描述倫理(實境倫理)與規範倫理(原則倫理)相衝撞的片刻,也是傳統社群倫理與跨文化倫理的矛盾。兩者要如何達成新的均衡?這問題不容易回答,我們只能透過更多的觀察來慢慢摸出可行的發展方向。也許日本人會繼續堅持歧視未婚女性,或是會為了國際經濟利益而接受更廣泛的職場性別平等原則。

那我們呢?雖然台灣在性別平權上,有許多地方遠超亞洲各國,但也存在不少「異常落後」於國際常見性別價標準的地方。你能想出是哪些嗎?

等到在國際上丟大臉了才發現,那還不如早點想辦法解決。

2014年6月21日 星期六

國民基本教育的哲學理論基礎



要探討十二年國教的哲學基礎,絕對不是一件簡單到可以嘻嘻哈哈帶過的問題。我必須濃縮討論,且只給結論,不然這麼多的理論背景不可能一次介紹完。我在這篇文章中的企圖是告訴你對於當前台灣國民基本教育背後的哲學思考。

國民基本教育和國民義務教育不同。先別管教育部的說帖,我只要你思考基本制度設計下的意義。九年國民義務教育是強制性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局部不是強制的,它是在升高中的過程中保留某種選擇性,你可以不讀高中。那之所以稱為國民教育的哲學意義為何?

因為它要擔負起某種社會重分配的責任。

自由主義和社群主義者在很多地方充滿了歧見,不過,羅爾斯與多數社群主義者卻在一個概念上幾乎產生共識。這就是「社會基本善」或「最低外在善」。什麼意思呢?

他們都認為,我們應該保障社會或社群的成員擁有一些資源,這資源足以讓他們參與社會對話或追求美善人生。這些資源可能是基本的教育、醫療、居住、收入,或是一切對某社會必要的物資或服務。

「社會基本善」的範圍對自由主義者來說可能很小,只是維持低收入戶「像人的生活」程度而已。但社群主義的「最低外在善」,就可以討論了,可能甚至包括免錢的全國WIFI。國民教育就是這兩類善相關的制度。我是社群主義者,所以我只就社群主義的角度去思考。

國民基本教育和義務教育差在高中階段的強制性,但在高中部份,仍提供全面低價的教育機會,並且企圖讓資源盡可能攤平。他的目的就是讓所有國民都有「均勻」(不是平等)的求學機會,你不必長途通學,也可以獲得和主要都市區相近的教育資源。

這代表必須打散現在的明星高中資源,因為明星高中顯然是一個不夠均勻的投資。明星高中的存在,讓少數人獲得極大的資源,不只是軟體硬體,還包括人際關係的集中(可以認識到許多頂尖人物),這都會形塑出一個優勢階級,這個優勢階級在將來可能輕易複製,一代傳一代。


你說這樣會比較有競爭力,我說呢,這只是製造出一種壓迫而已,優勢階級會壓迫弱勢者。這些精英高中生會向全世界競爭嗎?幾乎不會,他們只是屠殺本土弱勢高中生,在次階段的大學入學考試中佔盡優勢,再次成為神族。

所以如果你認為當前的會考讓你或你的子弟受害,可能代表你就身處優勢階級之中,你的原有優勢被國家強力破壞掉了。判斷你的家庭是否為優勢階級的標準有:1.家中是否以領公家薪水為主要收入來源?2.你的家庭是否擁有房地產?3.家庭年所得是否在我國的前50%4. 你本人或直系家人是否為明星高中或一流大學出身?

上述各點只要符合兩點以上,我認為就算是優勢階級,所以十二年國教這種改革一定會影響到你,對你家庭來說會是損失。你要思考的就是應對的策略,讓自己在新制下的利益極大化。相關的建議我已經在我的FB專頁提過了。

回到重分配的問題。為什麼國教化後,就要把資源弄得均勻?國民教育的理念是讓想讀高中的人都可以獲得相對廉價的受教機會,這機會不再為少數通過資格考試的人所有,而是讓所有人都可以獲得。目的就是提升國力,多一點人接受一定品質的教育。這是把餅做大,短空長多。

但這種想法會招來一些質疑。

質疑一:那大學是不是也該國教化?大學明星學校是不是也要消滅掉?

首先,大學現在的確已經非常普遍,想讀就有,但價格還是有點貴,不到國教的程度。要把大學國教化,首先就要思考看看有沒有可能實現資源的均勻(技術上是否可行)。

實際上是做不到的,因為大學已經是專精教育,就算是綜合型普大,也不見得會擁有全方位的院系,因此要達成一地區(至多兩三個縣)擁有所有科系的規劃,技術上相當困難,幾乎不可能。

其次,大學的角色重在知識生產,而不是單純的概念教授,因此一方面在教學強度上很難達成均勻,因為教師水準差很多,而且研究資源上的均勻,也會失去獎勵生產知識的效果。

或許一種可行的大學國教化,是收編一些後段大學,建立一種廉價的社區大學系統。

質疑二:消滅明星高中,真的好嗎?

四十幾年前,政府也透過國教上推而打擊了許多明星國中。如金華女中,現在的金華國中,就是當年的明星初中。然後呢?造成什麼不良的影響嗎?

歷史沒有如果。金華現在仍是很好的學校,或許代表打擊明星國中失敗了。但我們也可以想見,打擊這種明星學校,實際上的影響效果根本無法觀察。

說穿了,打擊明星高中最大的影響,還是這些高中校友的懷舊與精英意識形態。他們會與過去的社群產生斷離或「斷後」的感受。

明星高中確實可以提供很棒的人際網絡,這對這些人是有利的,但對社群整體而言是好的嗎?我前面提過了,這只是在建立並複製階級而已。

至此已可把話題拉回。
從哲學的角度來看國民基本教育,我認為得出來的結論會是「應該做的」,因為它讓社群成員有追逐更高教育水準的機會。

在執行上,現行的台灣制度會打破精英階級的優勢,我認為也是好的。我自己來自精英階級,知道這種複製效果的可怕。唯一的問題在於許多家長並沒有相關的認知,還是拼命想要把自己的子弟送入前段學校。我想在理念介紹上,政府的確是做得很爛。

就家長的應對來說,只要放棄名校思維,就會發現這個制度對自己的有利之處。這我在FB專頁也談了許多,於此不論。

最後我要強調一點。如果你是個優勢階級,從自私的角度出發,國教一定是種惡,因為他會剝除你的利益,重分配給弱勢者。我不認為你不能自私,也有利己主義這種主要的倫理學流派存在,但你也該想想為什麼公共知識份子把馬英九罵到爛,但多數對此改革不採批判的態度。





2014年6月20日 星期五

司法七勇士



在王金平黨籍案判決王勝訴的台北地院庭長張瑜鳳,在司法院的法官評比中,經十一名與會委員投票表決,以七比四決議她不適任,之後將免兼庭長職務,只專任法官。

理由呢?不明,不對外公布。也許法律沒規定要公開。
這投她不適任的七名委員是誰呢?同樣不明。不對外公布。一樣,也許法律沒規定要公開。

但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這是怎麼一回事。這擺明是整人。所有庭長,就只有她出事,沒有理由。但理由再明顯不過,她和其他庭長的主要差別,不就是判王金平贏嗎?

這事件傳達給法官的「意思」很明確了。
「上面的意思」就是,以後判決請好好判,「好好的判」,謝謝。
有法官私下表明,十餘年的司改路,就這樣被搞毀了。

這是馬英九授意的嗎?不清楚,大概也永遠不會清楚。
那是司法院擅自的拍馬屁嗎?不無可能,但真相同樣也永遠不會清楚。

我們的司法本就是一團爛帳,當有人想要努力把場子提升上去,就會有人不干心的要壓下來。

你們呀,雖然大概可以在法律的每一個法庭中獲勝,但你們永遠都逃不了道德的法庭。法律會遮蓋你們的理由,會保護你們的身份,但道德會把你們追得無處可逃。

那投下票的「七勇士」們,在馬英九風雨飄搖之際,奮力幫他搶回了司法的大旗。七勇士,你們一定很滿意吧?也覺得很榮耀吧?之後會有好日子嗎?

你們覺得自己在道德上,也是對的嗎?真的嗎?那麼有自信心嗎?
你們在捍衛什麼呢?
你們之中,也有人知道這種做法是錯的吧?在道德上是錯的,但他還是堅持要做。他決心做錯的事,對吧?

但「道德」會把你們追得無處可逃,「道德」才不會管你們怎麼想。你再有自信,也會有時睡不好覺,擔心將來被揭發,擔心有天親友以冷酷的眼光看著你。

「你居然就是悍衛馬英九的司法七勇士?」

如果覺得自己是對的,就站出來,大聲說出理由。法律上沒有必要,但道德上有絕對的必要。你要說的對象,不是我,不是張庭長,你只要說給你的良心聽就好。

真正的勇氣,可不是躲在暗處。有一天當我們都死了,「道德」還是會找上你的。你逃不了。




2014年6月18日 星期三

論語渣解(一):前言與〈學而〉第一章



從這篇開始,我會以兩三週一篇的緩慢速度來寫「論語渣解」。在寫到最後之前,我不知道能得到什麼結論。

這是我第二次整體閱讀《論語》的計劃。第一次是在2007年,我花了一年多的時間,以一天一篇速度讀完了《論語》,並寫下了心得感想。當時我正在寫博士論文,那次的閱讀經驗讓我有許多反思自我的機會。七年後的現在,時空環境都大不相同,我認為是該再次打開《論語》,思考這本書意義的時候了。

我本人是個研究美國社群主義倫理學的三流學者,為了避免這次的探索超出我的能力,我會採取以下的三個基本原則進行檢視。

第一,我只探討與孔子直接相關的倫理學章節,以免失焦。
第二,我會運用許多當代的理論與分析技法來切入這本著作。傳統的中文或中哲研究方法,我都不懂,但我會適度參考他們的成果。
第三,我和孔子不太熟,對他沒有特定的成見。

如果你有意願參與,我只有一個請求。
不是驅離學生時不能流血,也不是禁止用水車,而是你必須想辦法讓自己回到兩千五百年前的中國。

那會是什麼樣的鬼地方?



學而第一 第一章

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


渣解:

本章總共分成三段,我們將一一檢視。

第一段,讀書又能定時復習,很爽。

到底有什麼好爽的?

你要能「學」,首先要有時間,其次要有錢,再來要有文本資料。如果還要「定時復習」,那更要穩定維持或保有這些時間、金錢與資料。在孔子所處的春秋末戰國前時期,達成這些條件並不容易。

那不是有手機可以滑的時代,連紙都還沒發明。當時也沒有大規模的社會分工,除了極少數的貴族與專業技術人員,魯國多數人需要自己耕作以獲得穩定的糧食來源。就算要務農,你也沒有像樣的水利設施和種子、農藥、肥料、農耕機械,所以光耕田就可以整死你了,哪來的時間讀書?晚上?晚上看資料還要點燈咧!你以為當時有電嗎?燈油?油要從哪來?

此外,你還要交學費(雖不用交太多,但也要足以維持老師的生活和排場),還要買教材(當時資訊載體也很貴,你以為有刻字的竹簡和免洗筷的價錢一樣嗎),這些都要錢,而且你只能以廉價的農業副產品去換取昂貴的加工物或人力服務,所以交換的CP值應該很差(拿很多農產品卻只能換到很少東西)。

所以,在當時能讀書,甚至能定時讀書,依主客觀條件來講,都是非常不容易的事。甚至比今日台灣偏鄉農民成功建立尼采讀書會還難。如果成功了,當然值得你爽一下。

第二段的「移動」,也是個大問題。

當年的「國」和現在的「國」差別很大。現在的國與國邊界基本密合,但當年「國」的實際範圍,就是城牆內的小圈圈,以及城外有種田的地區。更外面部分呢?

就像很多電動所描述的世界,城外面一點就是樹林和怪獸出沒的地方。有時兩國之間還沒有車行道路,只有獵徑與獸徑。

今日的台灣,就算在偏鄉念書,呸個車還是可以直殺地區首府的夜市逛逛;但在孔子所處的時代,要離開新手村(母國)到下一國去,基本上就是脫離人類控制範圍,進到類似肯亞草原的地方,而且你手上還沒有步槍。

那個荒野中還有老虎、大象、犀牛等猛獸或巨獸,連河裡都有直徑接近一公尺的烏龜,甚至可能還有鱷魚或巨蛇。有這些巨大肉食生物,代表這地區存有健全的食物鏈,生態環境還保持的相當完整。人一定很少。

所以,如果你朋友從另一國出發,經歷肯亞大草原的野獸對戰之後,還能毫髮無傷的跑來見你,這當然比你兄弟深夜十二點從高雄呸車來永和吃豆漿還屌多了,你能不爽嗎?

第三段是比較跳tone的部份,突然提到懷才不遇也不火大的人,才是君子。過去傳統思想家是將這三段的「悅」、「樂」、「君子」視為一種個人良善價值的發展過程,但這三個實例還是顯得有點支離。

我個人的看法是這樣的。結合三段,我推測這段話的發生背景,是某位可能和孔子一同求學過的老友,從別的國家跑來見他,雙方討論過去所學,孔子知道對方還時時讀書,也進一步得知這老友就算發展不順,也還是看得開。所以才有這段感言。

這段話有具體指涉對象,只是我們現在無法確定這人是誰。但這位客人可以讓孔子的談話「活」起來。

請你想像那遠古的世界。沒有WIFI。沒有電。沒有高樓,只有幾間破草屋,一些乾旱的不毛之地。你站在城門外的邊郊,最偏遠農地的爛路旁。眼前是一片茂密的原始林,你能聽見奇怪的猴子叫聲從裡頭傳出。

不知是不是錯覺,消失在林中的爛路末端,好像有吵鬧的聲音。森林裡的動物在躁動著。你注意看著那黑暗的盡頭,似乎有什麼要發生了。

忽然,一台馬車從樹林裡頭衝出,輪軸搖搖晃晃的,發出刺耳的聲響,後頭還追著一隻大象。那車伕拼命的穩住方向,朝你直奔而來。你舉起手邊的火把,衝去驅趕那追車的巨獸。那野象看到火光逼近,緊急煞車,轉頭退回森林裡。

那車經過你身邊,又多拖了一段才煞住。你跑過去招呼,那車伕大笑,比了個YA

「幹,到啦!超多大象!我的車軸都被撞到有異音了。要修也沒地方修,在前面那個鄒國,還碰到一個叫平偉的亂開價。」

還沒等他喘過氣,你立刻考他:「經始靈臺,經之營之。下面接什麼!!!」

他隨口接上:「庶民攻之,不日成之。幹你以為我會忘記喔!我每個月都會默寫一次詩經啦!哈哈!白痴子你以為我像你記憶體超小,走到哪邊都用問的嘛?我都定時會背啦!」兩人擊掌大笑。

你問:「最近混得怎樣呀?」他說:「怎麼找都是22K,就沒上班了。現在的君主都只願意出22K,結果聘到一堆猴子。找不到就算啦!閒閒也是福,我現在如果沒找到打工,就四處飆車看看老朋友囉!看你這一身潮牌,混得不錯呀?

「勉勉強強啦!城門快關了,進去再說吧!」他招呼你上車,「你坐副駕。這有改裝過,平常都是限乘辣妹耶!」兩人大笑,緩緩往城門發進。



這是個什麼樣的世界?
我們能大膽想像這樣的世界嗎?
這樣的世界是離真實的孔子更近,還是更遠?

這三個問題會不斷帶動我們之後的思考。我現在還不知道這三個問題的答案是什麼,但有些話可以講在前頭。我認為孔子的所有言行,都有其發生的具體時空和指涉對象。我們就算已經無法完整還原那個時空,也應該透過想像力盡可能重現那個時空,這樣才有機會掌握話中的可能意涵。

他講的不是普遍通則,而是在特定狀況下才能成立的倫理判斷。

因此,就算你學習之後定時復習,還是可以覺得不悅。
有朋自遠方來,當然可以不爽。
君子懷才不遇,更可以火大。
只要缺了一些條件,你的倫理判斷就會和孔子不同。
但相對的,你可能只要符合某些條件,就能進入孔子的世界裡。

我們有的資訊很少,只能盡量透過想像力補足。
我相信《論語》裡頭充滿了各種超出現代人直覺的古怪情境。我們可以透過這些情境,來觀察某位奇怪古人的一生。

那是令人討厭的孔子的一生。

他真有那麼討人厭嗎?我們只能繼續看下去。



2014年6月14日 星期六

論十八歲投票


我支持修憲把投票年齡改為十八歲。
我也認為,反對修改的人,不是沒想透澈,就是有政治企圖,比如說知道年輕人不喜歡他,或是年輕人選出的代議士會影響到他的社會權利(比如說福利被刪減)。

我之所以這樣主張理由呢?以下就來仔細談談。這些論述其實是我的上課綱要,因為我的課程有一節就正是在探討「成年」這個概念。我之前的文章曾提過這點,今天以比較完整的方式來談。

在過去的漫長人類歷史中,「成年」,也就是成為一個完整的人,有許多不同的標準或方式。最常見的是年齡標準,各文化不同,從十三歲到二十幾歲都有。多數文化也附帶一些成年禮或儀式,但現在這些儀式已經慢慢觀光化、節慶化,在多數文化中失去其必要性。

近代各國立憲後,成年的標準就固定在特定的年齡層。台灣因為各種法律的差異,有十八歲的標準,也有二十歲的標準,還有一些比較少用到的年齡標準,都可以視為是成年的年齡標準。

不管哪一種標準,我們要思考某種年齡標準「合不合理」,就需要先思考這個標準的「用途」是什麼,怎麼產生作用。投票的二十歲年齡標準,其用途是什麼?

「成年」可能有兩種意思,第一是「有能力從事某些行為」,第二是「被允許從事某些行為」。投票權是哪一種?

我相信比較接近「被允許」,而不是「有能力」。如果從能力角度來看,會引發一些充滿謬誤的論證,比如說「不以年齡,而以通過能力測考而授予投票權」的作法。

有些人反對以年齡來區劃擁有投票權與否。他們認為每個人成長速度不同,有時老人表現的很幼稚,有些人則非常早熟。年齡限制會讓前者有投票權,後者沒有。你可以想像有個十三歲的小孩比馬英九睿智,他卻因為年紀小不能投票,馬英九卻可以投,這是多可惜的事。就算這種小孩不多,仍然很可惜。但說不定這種小孩很多。

因此年齡限制太過武斷,我們應該採取能力測驗的方式,比如說只要通過公民知識測驗就可以擁有投票權。就像考駕照一樣。

但反對能力測驗者將指出,任何測驗制度都不完美,對於公民政治權利這麼大的主題,我們不知道哪些知識是必備的。這可不像考駕照,薄薄一本可以解決。

而且誰來出題呢?如果由國民黨來主辦測驗,你可以想見通過的都是些什麼人了。就算盡量找來客觀的出題者,我們還是不知道哪一種題目可以排除不夠格的投票者,因為在此一主題中,還充滿著各種意識形態爭議。

因此我們必須回過頭來,肯定年齡限制是有優點的,就是方便,一刀兩斷,我是允許你,而不是證成你有能力。雖然會有誤放(白癡獲得權益),但很難有誤殺(被不正當取消權益)。

雖然有些人的權益看來因此有所犧牲(比如說那個比馬英九聰明的十三歲小孩),但這不是永久的犧牲,你長大還是可以投。而且這種方式可以節省巨大的測考成本,也可以確保投票資格不會受到政治力量的篩選而難以考得。所有人就是時間一到,就可以投票。

「年齡限制」是非常具有實質效能優勢的一個「解決方案」。但由此推論過程,大家也很清楚,這個標準本身並沒有什麼神聖性,也不會有太多的科學性。你要嘴炮說這個標準多偉大多科學,一定是虎爛。

為什麼?

因為你要進行「十八歲是否已經夠格下政治判斷」的大規模科學研究調查,都一定會碰到研究設計上的困難,這困難和前面所提到的「我們無法確定不夠格投票的條件為何」困境緊密相關。二十歲和十八歲的年輕人到底差在哪裡?或從政治的角度來看,兩者到底差在哪裡?

要設計出一套能說服所有學者的調查,難度高到不可能。我們只能說,在這邊無法提供非常具體的科學證據。從學術上來看,十八歲的年輕人和二十歲的年輕人,在政治本質上的差異非常模糊。

而且,在科學之外,如果你在意識形態上已經認定十八歲可以有相當程度的自律能力(依刑法標準),那你就沒有(基於公益)的理由去指稱十八歲沒有資格投票。

所以我認為把投票年齡下修到十八歲,是很合理的,也沒有像樣的反對理由。如果有人還是反對把投票下修到十八歲,唯一的理由就是,讓年輕人投票,會對他不利。這是基於自私的舉動。這能不能說服大家呢?

就讓這個議題攤在陽光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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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幾點:

有些當代政治哲學的東西在我的課程前段已經講過了,所以沒有放進這裡,似乎引起很多讀者的問題,我補充在這。

之所以我只有批判,而很少立論,是因為目前投票年齡訂在20歲,就只是為了方便,沒什麼好的理由。因此如果18歲也一樣方便,那當然可以移。
之所以會有18歲的選項,而不是14或15歲,是因為刑法上肯定18歲的人是成年,因此他是一個現成的標準,而且社群意識形態也支持。

那如果18和20歲都是一樣方便,且社群意識形態都支持,那為什麼還要改成18?因為改成18會有較多的人參與政治,當代政治哲學的共識是擴大社會參與,因此應該改成18。這是我原文沒提到的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