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7日 星期六

神一樣的對手:淺談同性婚姻修法戰爭第一局




我有很多學生在打LOL(英雄聯盟)這種團隊電玩,透過他們,我才知道「不怕神一樣的對手,只怕豬一樣的隊友」這句話。我相信這句話應該有更早的來源,但我目前考證不到。

我發現用這話來比喻近來的同性婚姻修法戰爭,實在貼切不過。就我看來,反同性婚姻陣營陷入了三大泥淖,都可用這段話來說明。

第一重泥淖,是沒有專業公關主導,因「信」稱「專業」,外行裝內行。

政治公關是專業技術,其中的遊說技能與修法直接相關,一些公開宣傳的技能(廣告、遊行),則和強化修法民意基礎有關。這是門「很貴」的專業技術,所以很多人想省這個錢。但要從政黨之外影響立法,找好的公關是很必要的。

那一大堆基督教同盟,就簡稱「十字軍同盟」好了,他們似乎認為只要發發負面廣告、宣傳,把同性婚姻和多元成家綁在一起,先亂打一陣,再弄個幾十萬人上街,就可以達到和洪仲丘案(白色十字)­壓迫立法的相同效果。

想得太簡單啦。

辦遊行也需要專業知識。當初「十字軍同盟」在設計「口罩牽手人」的糾察隊時,一定覺得這是棒到爆炸的計劃,主耶穌怎麼會讓我們想到這麼好的點子。結果現在媒體效果一出來,這個idea「金價干那賽」,活像大便一樣,完全負分,讓遊行失焦不說,還變成笑柄。

他們在立法院方面的「遊說」,也只是一直打去騷擾修法立委,低能到極點。十字軍同盟在公關上犯了一堆致命錯誤,讓本來的優勢作戰變成真的十字軍東征,殺敵三千,自損十萬。同性婚姻的支持方根本啥都沒幹,對手就自爆了。

如果真要反同性婚姻,那就花點錢,去找專業的遊說者和公關來設計活動吧,不要用教會內那些「非常虔誠又熱心」的人,由他們現在的表現看來,顯然是大外行。在市場競爭的世界裡,這種程度的公關早就被fire去吃大便了。


第二重泥淖,是各大佛教名山不甩你。

有人批評反同活動是宗教活動,但我認為如果要搞宗教活動來反同,也非全然不可,人都有言論自由嘛。但這些十字軍搞得太爽,完全忘記台灣真正的大咖是佛教的四大名山,你要搞宗教活動,要他們出來才有份量。

其實佛教也是一堆保守主義、傳統家庭主義者,要他們出來吐同性戀,應該不是太大的問題。但現在顯然看不到他們的身影。

為什麼?

同性戀在佛教義理來說,是個不太重要的議題,你要獲得他們的援助,一定要拿有道理的東西去喬,去說服。結果你打著自身的聖經理論來反同,場子一堆自己的宗教符號,又堅持要自己主導,誰會鳥你?

說四大名山本來就不鳥立法修法活動?錯啦。你看之前「宗教法」要立法,他們彈跳得多高,比什麼基督教都衝多了。現在人家不幫忙衝,你氣就鳥掉。

說真的,要讓修法過不了,去搬動一兩座山出來反更有效。只是他們當老大久了,不會只是「列席」,一定要主導,理論要照他們允許的方向走。你想保持自身的單純性,要讓議題照自己的想法走,那你就是主動推走了「神一般的隊友」。

已經有如豬的隊友,還推走如神的隊友,是嫌自己勢力太龐大嗎?

第三重泥淖,是把百姓當信徒,對人講鬼話,喔不,是講神話。

這我在前文中就提過了,雙方要爭取的都是中間的那80%。這80%可不是中立的,我相信這些人原本比較傾向反對修法。但是現在咧?

啊現在就被你如豬的隊友搞到一堆人「因為看基督徒太囂張而不爽,所以轉去支持同性戀,要等著看修法後基督徒痛不欲生的樣子。」

這就是肚爛票阿!本來人家可能是支持你的,現在變肚爛票出來投對手(想想「馬英九還我牛」先生在那次後山選舉為什麼可以拿那麼多票),這不是蠢嗎?

這就是蠢。

你要影響修法,是要公開提出理性訴求以爭取大眾認同,不是出來公開展示你的宗教信仰來爭取上帝的認同。分不出這兩者的差別?認為這兩者不應該有差別?

你當全台灣都基督徒哦?

台灣有很多百姓,特別是鄉下人,肚爛基督徒和肚爛同性戀的成份是差不多的,認為這兩邊都是「壞壞」。現在其中一邊在那不講話,「哭哭」,另外一邊衝出來大喊「主耶穌!主耶穌啊!!!!!你看這些控制不住淫欲的人呀!!!!居然要立法搞雜交呀!!!!」

太吵鬧了,「台灣人」不喜歡吵鬧的人。有位PTT網友的吐槽,我覺得相當到點:

「同性戀可不會按我家門鈴,問說要不要打炮。」

為什麼這麼吵鬧?因為要出來發洩信仰,要趕快在上帝面前取得乖寶寶貼紙一張,才可以貼在人生的加分小簿簿上。

是不是?是不是如豬的隊友?

第一局的雙方交手,十字軍算是輸了。輸在隊友如豬,而不是對手如神。看在上帝的面子上,別鬧了。

那這三大泥淖,該如何脫出?

基督宗教裡有沒有能打的?當然有。他們為什麼不出來打?
或是為什麼他們願意出來打,但他們的聲音卻被不能打的人蓋掉了?
為什麼不能打的人這麼大聲?越打越爛,但越爛卻越掌權?
「十字軍同盟」的內在結構到底生了什麼病?這是一個戰鬥組織,還是園遊會組織?

這些問題是「十字軍同盟」要好好思考的,我給不出答案。

當然,現在看來即便是同性婚姻的修法部份,也不見得能在近期通過,但就算不過,也鐵定不是「十字軍同盟」的戰果,而是「台灣人覺得同性戀壞壞」。

如果「十字軍同盟」還狗膽把這功勞往自己身上攬,那……。你可以招惹同性戀,因為他們沒刀沒槍,但可別招惹台灣人。台灣人會打人的,特別是很吵的人。


最後談點具體的。

很多閱讀能力不佳的人,認為我支持這三修正案,其實不然,我對三修正案抱持的立場是「還需要大量的專業配套討論,在學術與實務探討完成前,不宜倉促立法」,即便是最沒有爭議的同性婚姻一案也是如此。但部份基督教團體一直以集體湧入公聽會的言語暴力方式來破壞這種理性討論空間,實在是非常讓人火大。

此外,我也認為同性戀團體應該要拿出點利益來交換:許多人可能還是會反對同性婚姻,但你如果願意拿出一點利益來交換,或許他們會接受同性婚姻,因為這並不是多大條的事。

例如服貿,民進黨一直反,但如果國民黨拿什麼法案或政治利益出來交換,說不定民進黨也會支持、開放投票或不出席讓法案過。同樣的,同性戀團體也要想想自己應該和誰換,怎麼換,換什麼。

我相信包括我在內的許多人,都抱持類似的想法:你讓我的過,我也讓你過。我本人沒資格和同性戀團體換,也沒想到有什麼可以換,但在立法院要換東西的人很多,這會是很重要的切入點。

相對來說,十字軍同盟也該想想自己要拿什麼出來換。說不定可以換服貿哩,你挺他的服貿,他幫你封殺掉同性婚姻。不過要小心,你交換的對象有可能是魔鬼。同性戀或許在你眼中是魔鬼,但你的有力援助者很可能也是。

你要和哪隻魔鬼在一起呢?不論挑那隻,先把身旁的豬清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