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3日 星期二

神聖而純潔的警察大人



這幾週以來,台北市最有名的警察大人,大概就是待退的信義分局長李德威了。他在短短幾個月的任期中一直非常低調,但不幸因為柯文哲上任第一天的放話,讓他不得不站在台前,接受社會大眾的注視。

他是什麼樣的人,他的夫人是什麼樣的消防官,他的女兒又是什麼樣的模特兒,許多媒體都談了,我就不再贅述。依我的道德直覺,我相信他們一家是台灣社會最常見的那種「不好不壞人」,會出包,也會做好事,但刻意放大來看,就有點無聊了。這是我的直覺,你不信也無妨。

我這篇要談的是和他相關的一種媒體現象,就是「神聖而純潔的警察大人」。

只要批判到軍、警、消,甚至公、教,都可以看到一種護航的「神聖論述」。這種神聖論述指出,這位當事人雖然因為某事被批判,但是他私下為人奉公守法、鞠躬盡瘁,不但是同事的典範,更是生活中的好爸爸、好媽媽、孝子、孝女。其出處呢?通常都是不具名的「高層」、「同事」、「部屬」表示。

這是種平衡報導的形式,可是對抗一般的道德直覺。明明是好話,是稱讚人的,為什麼不敢公開講述者身份?罵人的都敢公開罵了,讚美人的卻不敢公開?怕得罪柯文哲?

你誰呀?柯文哲才不想理你咧。

這有幾種可能。第一,是根本不存讚美者,整篇都是記者假裝的。做過媒體的人都清楚,若事情根本不大條,卻連個菜市場陳家豪林怡君都找不到,標不出來,那八成就是假的。

第二,上面要記者硬凹,只能隨便問幾個人,這幾個人心理清楚狀況,知道內情有好有壞,不敢幫當事人做人格擔保,當然只能這樣匿名發言。

第三,根本是不知名網友亂虎爛,也要扯是同事讚許。

第四,把同行之間拍馬屁照實轉錄。這當然不能寫出是誰講的,因為是拍馬屁嘛!

就算當事人真有「好人」的一面,但在當前媒體環境多元、資訊充沛的狀況下,這種作法很容易被挑戰,造成反效果。而且萬一出現某些私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反證,更會讓當事人的道德評價一洩千里。

這就是造神,而造神的兩面性,從王建民到陳為廷,我們已經看過很多次了。大家只是趁機利用這些「神」而已,等神了,根本就不管他死活。之前這種造神過程中最紅的警官兒,不就是方仰寧。現在呢?

我知道老媒體這種意識形態機器想藉此扳回一些什麼,但因為他們已和時代節,這種作法連原本期待的平衡效果都達不到。會相信「神聖而純潔的警察大人」這種形象的人,應該大腦都不太正常,數量並不多。

那何必來這套?對手不相信,當事人尬,自己人是腦殘,騙不騙也沒差。那你到底在幹嘛?

媒體想塑造警察奉公守法,卻慘遭柯文哲虐待的形象,這種小朋友卡通式的正義觀,其實傷害到的正是當事人本身。你把柯演成惡魔黨,把警官弄成受欺壓的好人,但這爛戲誰想看?

海綿寶寶都比你有深度。我們都是成人,都是社會人,知道社會的混亂與險惡,對不是三十分鐘的卡通那麼簡單。

信義分局是什麼樣的地方?

這才剛打死一個警察耶,你還以為信義區全是田,警察只需要抓阿婆騎車沒戴安全帽嗎?在這裡當官情境之複雜,「社會人」都馬心裡有數。李德威就算是個好人,在這也是難為,如果是不好不壞人,那可能就會有更多「牽絆」。

如果能平安退場,那是幸運。

結果你還想幫他塗成金身?真的,柯文哲那樣講話,才叫給面子,你這種搞法,才是作賤人。不要這樣子作賤人,特別是你們自己人。

人可以有意識形態,但不要沒有社會常識。



我為何要尊重你的信仰?



理週刊》的屠殺事件,引發了對於言論自由與尊重信仰的對話。我前一篇討論過相關議題,但有些朋友對於「尊重信仰」這個道德原則頗有興趣,我就來淺談此一主題。

其實「信仰」不只是「宗教」,我們會對許多事物抱持信仰,認為其具有崇高的價,也希望他人在某種程度上尊重自己對此的態度。很多人自認為無神論者,其實這想法也是一種信仰,而科學萬能論者也是。人總有一些不需證明的核心價觀點,是透過意志肯認的形式來支持,並做為進階推論的起點。這就是信仰。

因為我很尊重我的信仰,也希望別人尊重我的想法,透過「推己及人」的道德黃金律,看似很容易就能得出「應該尊重他人的信仰」這條道德原則。

我相信多數的當代社群都有這條道德原則,但對於其詳細容的解釋差異就很大了,其主要的爭點就是在於「程度」。我應該尊重你的信仰到什麼程度?

穆斯林(就是伊斯蘭的信徒)不能繪製先知的畫像,所以可能認為非穆斯林也不行畫,否則就是不尊重穆斯林的信仰。這也許可以為非穆斯林接受,因為我們通常不需要畫穆罕默德的肖像。

但如果是在穆斯林眼前大啖豬肉呢?好像就有點爭議了。我們通常是會吃豬肉的,如果要我不吃,顯然就是一種「退讓」。但退讓不一定是「損失」。因為生存資源與空間有限,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本來就需要「讓」這種德行。

許多人與出家師父共餐,也會欣然接受素食,就是透過退讓來表達尊重對方之意。這是一種「犧牲」,可展現崇高的道德價

「讓」的另一面是「給」。因此「被尊重者」對此也要有所體認,人家對你的退讓是道德上的贈予,不是「本來就應該」。要注意的是,這與公車上讓座的「實質」給予不同,這種信仰上的「讓」,是意識形態上的退讓,不涉及資源佔有。

是以這種意識形態上的「讓」,在道德上是對的,不讓,也不代表在道德上就是錯的。在世界上的多數社群中,某人在自己生活範圍吃豬肉,穆斯林通常沒有跨社群的道德資格去批判他。

在台灣,有時地方建醮大拜拜,會要求全境吃素。部份連鎖餐飲業者會配合,這時建醮方就應該感謝他們。但若有不配合的呢?那也不應該去要求,更不應去責怪他們。你吃素是信仰,他們吃肉也是信仰呀!你去責怪他們,反而是你自己有錯了, 你向他們「要」,但你有給什麼人家「想要」的?這代表你不尊重他們的信仰。

所以於此就出現一種「互為性」,要我尊重你的信仰,你也該尊重我的信仰。你拜拜時放鞭炮,我忍受,我做法事時佔用街道,就換你忍受。我們通常會認為這存在一種勉強可以量化的計算標準。

問題就出在不是所有的價都可以量化,有些價是難以量化的。像這次理週刊的事件,言論自由所帶來的正價,與先知漫畫所帶來的負價,就很難量化比較。

創作者與社方認為言論自由是他們的信仰,而穆斯林對先知的崇敬也是其信仰。要社方尊重穆斯林而退讓,那穆斯林也該有相對應的退讓。但穆斯林讓了什麼?

在法國的實境生活中,多數的穆斯林都做了不同程度的退讓,包括對於衣著、飲食、節慶儀式上的退讓。同樣的,許多非穆斯林也在與穆斯林相處的過程中有著退讓,但問題就在於某些信仰議題,非穆斯林與穆斯林都不肯退讓。

理週刊就是這樣的觸發點。週刊方對其言論自由部份不肯退讓,穆斯林因此覺得自己受到擠壓,開始要求社方退讓。這種要求是合理的嗎?

前面提過,意識形態的「退讓」是一種主動的德行,有,則稱許,無,也沒什麼道德立場去要求人家一定要給,或一定要和你交換。少數穆斯林於此出現過份的「外展」,我相信我的信仰,你也要接受我信仰的標準,因為我的標準是最好的。

感覺穆斯林有點過份?
並非只有穆斯林才有這種想法。美國人和歐陸的帝國主義者也有同樣的想法,他們老是把自己的信仰強制推銷到全世界,所以現在才有這麼多意識形態衝突的爛攤子,像是伊斯蘭世界和西方世界的不愉快,而這又衍生了諸如理週刊的一連串恐怖攻擊。

在某種程度上,我們甚至可以推論穆斯林就是被「他們」這些洋人給教壞的。在過去千餘年的時間裡,穆斯林通常對於外人怎麼看或描述自己的信仰沒有興趣,但洋人造成他們一種價自卑感與內在衝突,他們因此主動反擊。

於此回到「尊重信仰」。那我們應該如何拿捏對他人尊重的標準?其實答案很明確,就是「溝通」。不是用猜的,而是要用談的。不管你想不想談,都要談。要衝突各方慢慢談,才會知道底線應該拉在哪邊,如果要調整,又該以什麼機制來調整。

面對陌生與差異甚大的信仰價標準,各方應該充份表述自身的立場,慢慢拉進雙方意見的差距,不是在那猜測對方的底線,或只是喊話,又或是預設對方是壞人,談都不用談。如果共同生活在一個小小的空間中,那進行能產生進一步結論的「溝通」就是必要的。

會談出什麼結論,也只有參與對話方能建構,外人實在很難代為推估,我又不講法文,也不信伊斯蘭,我哪有什麼資格代答?我是神嗎?

但多數倫理學家認為「談」是不得不為,因為不談,就只能回歸打,打就是現在的下場,全部死光光,這是理性人要的生活模式嗎?

有些人會質疑,某些信仰團體認為自身的價超越一切其他社群的價,所以不願意退讓,只有別人退讓。他們也不願意談,只願意打。

的確有這種團體存在,比如美國。但美國打到最後,多少還是會讓,比美國還弱小的社群,就算自身的信仰沒有「讓」這個字,也會被現實世界逼到退讓。

於其浪費生命和時間,不如思考一下較小的犧牲可能性。

較健全的宗教或信仰倫理體系,都會強調「讓」這個德行,這很可能是因為草創期時受到其他社群的凌壓,因此發展出這樣的轉化態度。當然他們還是有其信仰堅持,但多止於自身堅持,不會叫非信仰者也堅持。

在經歷成功的擴張期後,「讓」的想法可能會消退,使其意識形態結構失去彈性。隨著時空改變,這信仰的勢力若開始萎縮,這種失去彈性的意識形態將無法解決全新的挑戰。他們的領袖要有相應的智慧,才能突破此困境,如果只是叫自己的信徒一直去犧牲,最後就是社群的衰與毀滅。

最後還是要回到我一貫的主張。做為外人,面對發生在歐陸的意識形態衝突,我們實在很難插話,但是可以學習。我們自己也有藍綠、統獨、科學與玄思等等不同向度的信仰對立。我們有在對話嗎?若有,這種程度的對話足嗎?若無,我們要如何讓對方進入對話?要打,又要走向什麼樣的衝突形式呢?

人人都有信仰,但請記得,你不是神,你是人。不要妄想自己可以做到神的事,能把人可做到的事完成,就已經非常了不起了。


2015年1月11日 星期日

查理大屠殺與知識份子繚亂


近日法國的查理週刊社發生大屠殺事件,幾位恐怖份子突入社內射殺員工,並在逃亡過程中持續造成人質與員警的傷亡。這起殺人事件成為媒體國際版面的頭條,當然也引起許多知識份子對此進行表態。

知識份子運用華美的專有名詞,加上套用大量個人的歐陸經驗或伊斯蘭知識,而使得多數文章難以(被一般讀者)理解,但其立場不出以下三種:傾向支持社方言論自由、傾向同情穆斯林內心困境,以及講了半天還是講不清楚自己到底認同哪邊的第三種。

雖然知識份子一向很討厭別人幫他們(或我們)分類,但不釐清自己的道德立場,就扯出一大堆知識,對於一般閱聽大眾的幫助實在不大。所以「先講結論」的確是很有必要的。

我專長是倫理學,我的結論很簡單,屠殺事件當然在道德上當然是錯的,而這些知識份子在處理本議題上,當然也有一些倫理(學)問題。以下就來一一探討。

大屠殺的事件發展脈絡,網路新聞已經有充份報導,我就不贅述。依當代主流倫理學主張(主要是西方倫理學基礎)來看,跑去大規模殺人,還射殺無辜者,當然是錯的,沒什麼好談。

「已所不欲勿施於人」是目前最多流派接受的道德規則。你當然不希望會被突然殺掉,至少應該經過某種合法或合理的流程。所以依「常識」,這行為不對,不管有什麼理由都不應這樣做。

但對於穆斯林來說,因為一直諷刺先知穆罕默德和伊斯蘭信仰,就跑去把這人宰掉,這種殺人方法在道德上是可行的嗎?

因為我相信多數讀者不熟伊斯蘭倫理學,所以不用找了,我直接告訴你答案。《古蘭經》裡面沒有相關的記載,記錄先知言行的《哈諦斯》中比較穩定與可信的條目也沒有。

這種作法要取得合理性,一定是特定宗教領袖自行解釋經文後,命令或勸說信徒去進行的。這只是一種偏激的末流,就像拿著四書強調「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因此主張婦女不能改嫁的中國天才一樣。

對伊斯蘭有真正瞭解的人都知道,先知本人會在意這種事嗎?他多苦的狀況都撐過來了,會在意這種事,其道德等級不就反而降低?所以就伊斯蘭的道德標準來看,這種行為基本上也是錯的。

再來看到知識份子論述上發生的倫理(學)問題。

支持查理週刊言論自由的朋友,通常都會面臨反對方「如何控制仇恨言論」的批評。但言論控制是法律層次的問題,就當代倫理學觀點,一個社群內的言論(道德)標準,是由社群內部透過溝通後商定的,這標準會浮動,將隨著事件或對話的發生而變化。

所以查理週刊事件發生後,可能會讓言論控制的標準在短時間內變得更加寬鬆,這從許多人開始以類似查理週刊的方式作畫(來表達支持週刊)的狀況可看得出來。

在當代倫理學中,你不可能畫出一條「明確不動」、「穩如泰山」的具體道德界線,因為道德本來就會演化,具有彈性,破壞這種彈性,才是錯誤的做法,是走回頭路。

許多知識份子在討論言論自由時缺乏這種認知,一直討論線應該定在哪裡,但實際上「線」不是由討論決定的,不是「立法」,而是由具體行動決定的,是一種「共識」。因此不管是「支持」或「反對」查理週刊(仇恨)言論自由者,講起來都是一團亂,讓人越看越是一頭霧水。

而許多知識份子也提出傾向歐陸伊斯蘭移民的觀點,認為這種激烈行動可能透過對移民生活情境的分析而取得合理的解釋,至少是能讓人同情殺手的一些判斷。「他們的偉大信念」被嘲笑的那麼慘,所以會有這麼可怕的反擊力道。

但這種說法混淆了「應然」與「實然」。他們也許真的是因為被笑得很慘,所以發動屠殺行動,但不代表這種行為在道德上可以證成。

許多知識份子在這邊保持曖昧的態度,因為他們知道「報復」這概念有問題,但是又覺得這是一種可被採用的行動。

「報復」是一種原始的道德反應,可能來自於生物性,不過多數當代倫理學已經不認為「自然就是美(對)」,因為報復可能造成更大的問題,我們正是因為跳出了報復邏輯而建構了更高的道德文明。

依最簡單的報復模式,你殺了我的人,那我就去殺你的人。但這不是解決了一個道德爭議,而是製造了兩個殺人道德問題,沒有解決什麼,反而可能引發後續的反應,直到雙方或某方受不了損失。報復只是一直造成損失,沒有辦法增加什麼,社群也就無法朝卓越發展。

所以「報復」觀點在當代倫理學已經被捨棄,而是採用「補償」觀來解決問題。甚至連伊斯蘭的倫理學也是採取「補償」觀為主。

回到知識份子。對於查理週刊的屠殺事件背景進行相關論述,當然是非常有意義的,因為台灣人並不清楚歐陸的種族與宗教衝突,通常以為法國是信基督的白種人單一民族國家。

不過,如果你試圖從中說出「對」與「錯」,「善」與「惡」,這就必須非常小心。並非缺乏倫理知識就不能開口對此論述,你反而應該開口,因為倫理論述就是透過溝通而健全。但你應該大方的把自己的倫理主張講出來,而不是扭扭捏捏,想要躲過批判,或是企圖遮掩你自己也搞不清自身立場的事實。

最後談談我對查理週刊事件的一些看法。我認為這種事件只會引發歐美對伊斯蘭極端主義者進行更全面的壓制(就是「報復」),這會讓武力衝突從局部地域轉向全面,並朝不可控制的方向發展,直到一方資源耗盡而倒下。

這當然不是一個好的道德解決方案,但西方社會從來也不是什麼道德高潔的角色,他們多數時候只是渾身蠻力的傻大個。我們或許在一堆巨人間,也影響不了什麼,但我們還是可以從中學到一些。

比如說,我們是否善待台灣的少數族群,比如說外勞?我們對外勞的歧視和歐陸相比呢?我們是否和少數群體溝通過其宗教信念?如果我們島上的極端主義者真的以大規模屠殺來表達他們的信念時,我們應該怎麼處理?那誰又會是這些可能出手的極端主義者?

這些問題不會有標準答案,但我們必須逼使自己不斷思考這些問題,才能讓我們所逃避的一些社會現實成為道德意識中的一部份。


2014年12月29日 星期一

我給柯文哲新市府的三個建議



柯文哲上任一週,大家都說是柯政猛於虎,其實就拆路和一些行政態度上來看,這種程度的要求根本就還好。這或許代表之前的郝龍斌市府太鬆了,爽過頭。

接下來的兩百多週,柯文哲白皮書中的很多計劃還有待執行,不過我倒是想到三個健全市府機制(你也可以說是整人)的方案:「議員關說全公開」、「考察報告送外審」、「上班時間GPS定位」。

這三個方案推出來,才是真正的柯政猛於虎,保證市府上下「欣欣向榮」。

第一,是議員關說全公開。

議員會有許多選民服務,小到處理違建、罰單,大到處理違建、罰單(和前者的差別在於金額),還有一堆人事、工程建議,琳瑯滿目,族繁不及備載。

議員做這麼多服務,當然是為了選票,但是除了公開做秀的記者會和議場質詢外,大部份都不見天日,十分可惜,這樣對他們的得票一定有很多不利的影響。

所以我建議柯市府將所有議員的各類關說,全部公告上網。雖然府會聯絡人要key in這些東西會吐血,不過他們有些也長期過太爽,天天都在議員那泡茶打牌,現在開始辛苦四年,也是應該的。

而且許多議員做的服務太多了,做到自己都忘記,市府幫他們整理上網,不但百姓可以查,議員自己也可以查,以後就不會發生明明是甲議員喬的,卻被乙議員虎爛是自己的業績的情形。這真的是公平、公正、公開的大同世界。

第二,是考察報告送外審。

柯市長也是學術中人,而我們學術論文是要送外審的,送至少兩個專家委員來匿名審查。

而市府的國內外考察行程,目前已經變成單純的外出觀光,回來寫的報告沒什麼有價值的內容。有些更鳥的地方政府還出現「夭壽讚」這種三個字考察報告。

為了改善報告品質,我建議柯市府規定,從今之後的市府考察行程報告,一律改成送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匿名外審。如果沒通過,考察行程的費用就自費。

也就是你報告寫出來後,送兩個府外專家學者審查,兩個都給過,你就可以領到補助。說要修改後再審的,你就拿來修一修。兩個都直接reject的,那就全程自費。這樣真是超.爽.der~

雖然柯文哲管不到真正的外出考察大宗:台北市議會,但只要市府率先以身做則,相信可以形成「風行草偃」之效,讓這些頑劣的公費旅行份子一一嗡嗡嗡寫報告。

至少會花錢請人寫,擴大就業。高教育程度者失業率很高的。

第三,是上班時間都GPS定位。

柯文哲要一個秘書,結果大家都說要忙很多事,小孩要帶,三餐要煮,大便要大,無法配合。到底是不是真的在忙?透過高科技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只要寫一個市府員工GPS的app,有智慧型手機的就裝,沒有的就帶一個便宜的發報器或RFID,上班時間會自動啟動,員工走到哪就記錄到哪。這一定會引起個資法的爭議,所以我們不用抓得太細,用系統進行一些合理性的判別,大部份的資訊都在判定無疑義後刪除,有問題的再挑出來即可。

像是明明說是去接小孩,卻出現在馬槽的溫泉池裡,這時候系統就會判讀出不合理,會響起警報,警消就會立刻趕到現場救人。畢竟溫泉泡久了很危險,市府應該主動關懷員工的心臟。

又或是外出去會勘大同區的違建,但人的訊號一直出現在萬華的阿公店裡,這也會響起警報,因為阿公店裡面酒精含量很高,市府應該主動關懷員工的肝臟。

這麼一個有愛心的市府,一定能提升員工的向心力。其實這也不是我發明的招數,自從我看到有大學改用RFID搭配攝影系統點名後,就開始相信這一定是未來世界的主流惹。

以上三點,只是一種初步的發想,提供柯市長參考。相信以他超過我一大截的智慧,可以讓這些建議更加的具有可行性。以及整人性。


2014年12月28日 星期日

公德與私德



每當社會發生「重大」八卦新聞,像是名人劈腿、外遇、吸毒、賣淫、不孝、性騷擾、老幼戀、豪門情怨等等的事件,都會有人提到一組概念,即「公德」與「私德」的區分。與公德相關者,大家可以多談,與私德相關的,好像就不應該探討。

我主要接受西洋倫理學的訓練,也略懂東方的倫理學。但我必須承認,在我的知識庫裡,原本不存在「公德」與「私德」這組概念。這應該會讓很多人感到驚訝,當然,最驚訝的還是我自己。大家對這組詞用得越自然,我就越疑惑。

我看了許多資料,仔細想了想,終於大概有了點頭緒。我的看法是,中文裡的「公德」與「私德」之分,其實是混淆了兩組西方概念後產生的詞組。

第一組是「公領域」與「私領域」的行為劃分。有些行為與「不特定他人」相關,或是遷涉公共利益者,就被稱為「公領域」。有些行為屬於個人私生活部份,常被歸類為私領域。

在人人生活緊密相關的現在,純粹的私領域非常的小,大概只剩你躲在自己房間裡面做與外界無關的事。連上網也不行。許多被我們視為「私領域」的行為,例如對小孩的管教,其實都有一定程度的公共性。

因此與其用一刀兩斷的方法來看這組概念區分,不如將之視為漸層的光譜,有些行為比較偏私領域,有些偏公領域。越偏私領域者,我們越不希望他人入侵(實質的入侵,不是言語討論),基於主流的「互惠」或「推己及人」原則,就會產生「在未經許可下,不應進入他人私領域」的道德規約。

另一組概念是「公共德行」與「私人德行」的劃分。德行指良好的生活習慣或個人品質,可以幫助我們追求人生目標。公共德行,原則上就是在公開場合展現、與他人相關的德行。

與前一組類似之處在於,私人德行也受到當代人際關係緊密相關的影響,現在已很難找出實例(基督教世界有信望愛三超德),或許中國的「慎獨」反而有這種味道。不論公共德行或私人德行,都是可以也應該接受公開理性評論的,因為這將有助於當事人自身追求卓越。

需要注意的是,「公領域與私領域」和「公共德行與私人德行」這兩組之間,沒有必然的對應關係,前面是行為領域劃分,後面是德行種類劃分。

但在中文裡出現混淆了。

我們現在講的公德與私德,很可能是受到梁啟超的影響,他學到了西方倫理學後,感嘆中國傳統倫理學太重修身,而忽略了對公共事務、共同善方面的堅持,因此力倡公德。

可是公德和私德這組概念在「中文化」一百年後,變得有點怪怪的。像阿基師事件,是公德還是私德?有許多人主張情愛是私德,與公共事務無關。但如果阿基師的賣點是誠懇好男人形象,那就與曾因此買帳的公眾有關了。

陳為廷的性騷擾行為,有人認為這是私德不佳,和公共政治無關,也有人主張他是政治人物,會藉權勢性騷他人,這就是公德問題了。

我們先不管梁啟超老大的看法,因為現代人幾乎都沒看過他的大作,就算看了也不見得看得懂。就描述倫理學來說,我們是怎麼學到「公德」概念呢?

應該是「公德心」,這是我們在小學教育階段就已接觸到的概念。公德心指向社會共同生活中的許多人際互動模式,像是不可亂丟垃圾,人多時要排隊等等。就這種角度來看,公德的範圍會變得非常小,只是一種行為規範系統。

相對來說,私德的領域就被放得很大。個人感情算是私德,一些人際品行上的議題,如愛罵人、家庭環境維護不佳,都被看做是私德。我們以為的私德,就與西方的「私人德行」有別,較接近西方的「私領域」,而且是範圍相當大的私領域。

這種錯置還搭配了一種誤解,就是對於私德部份,有些人認為不該加以批判討論。

對於自己的「私領域」,我們當然保有某些權利,比如說一定程度的隱私權,別人不能入侵。但有隱私權,不代表他人不能對你進行道德評論。你有一些情愛上的問題,當然可以選擇隱藏,但如果洩漏,大家也可以就所得資訊對你進行道德評論。

這種評論的意義不單純在於「八卦他人之樂」,而是能提供你與社群其他成員相關行為的進一步指引,希望能藉此提升社群的卓越標準與共同善。

有人會爭議判斷依靠的資訊的來源不佳,可能來自偷拍、爆料、設局與自爆等不道德的模式。但倫理學上沒有「毒樹果實理論」,進行道德考量時就是會採用全部的可得資訊。

所以就算法院因毒樹果實理論判你無罪,就可知事實的部份,大眾還是可以對你進行道德批判,你也不能主張「這是我的隱私,大家不能罵我」。大家看到後可選擇不討論,但你在道德上不能取消我們的批判權。

回到文章的最起頭。當我們講中文時,我們口中的「公德」與「私德」是不夠準確的概念,無法幫助我們進行準確的思考。我的建議是回到西方傳統的「公領域」與「私領域」的行為劃分,先判斷這是否與公共事務有關,對社群的意義為何。如果有必要探究,再觀察其「公共德行」與「私人德行」的表現,是否有值得我們個人反省或參考的模式。

像阿基師的情愛事件,應該是屬於其私領域的部份,但大家看到了他站出來後的表現,還是可以批判他有公共德行上的問題或疑慮,比如「說謊」。陳為廷的狀況也是相同。

所以不存在「這是他的私德問題,大家沒資格討論」這種事。討論是我的權利,能不能得出對我自己有幫助,或是進而對社群有幫助的結論,則是另一回事。

對於這些八卦新聞的批判,其結論是開放的。我講的「批判」不只是罵,你也可以得到正面或中立的結論。像是討論彎彎、九把刀的事件,你最後的結論可以是「我覺得彎彎有這個權利耶」「這關我屁事,浪費我的時間」。

如果不經討論,都只是談直覺,你的倫理智識將難以增長,這些事件才是真正對我們「沒什麼營養」。

總結來講,我的看法如下。看到八卦新聞,直接給結論,但講不出個屁理由,我認為是不妥的。這樣你不會有所成長,你應該練習透過爭論來提升自我的道德觀。

同樣的,看到八卦新聞,就認定這是私事,大家不應討論,這也不妥。因為你這是封阻了他人(與你自己)增長自我的權利與機會,也不是正確的態度。我們的確不應該想都沒想就出言責罵,但我們可以審定後動,提出完整的分析見解。

就我看來,最妥適的作法,是想討論就討論,但請進行理性的討論,而非直覺式的謾罵,也最好把討論的結果留作記錄,下次發生類似的狀況,我們可以站在已有的知識成果上往前推進。這或許才是八卦新聞對我們社群真正有意義的地方。




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

如果耶穌沒熱水


輔仁大學正準備熱熱鬧鬧的度過最重要的節慶:聖誕節。因為是天主教學校,除了有一系列慶祝活動,也會因此放假一天半。耶穌生日耶!開什麼玩笑,怎麼可以不放假呢?

不過,今年的聖誕活動有個插曲。女生宿舍的學生自救會團體,也準備在同日發動抗議。每間教室黑板的一角,寫著她們的四大訴求:「供熱水」、「廢門禁」、「要隱私」與「學生自治」。這四點說穿了只是一點,就是主打校方的管理無能。

先來看到熱水。一堆住宿女學生都為此事抓狂,不是完全沒熱水,就是只有熱水。這個問題數年來(說不定是數十年來)向校方反應多次,但施工後狀況並沒有改善多少。

那這個據稱花了上千萬的改善工程,到底是在幹嘛?應該公開說明吧。要不要所有承辦、施工人員一起在聖誕夜沖個涼水,冷靜思考一下問題出在哪?

其次是門禁,女宿規定十二點關門,遲到就只能當流浪妹。雖然說是有家長要求,為了保護學生才採行這種作法,但其實這是逼晚歸學生深夜在外亂晃,更加危險,我也認為不會有家長樂見自己女兒被關在門外。

要解決門禁問題,只要電子化證件,加上多點人力配置即可。如果全台灣有一個女宿可以解決技術問題,那輔大就沒有理由辦不到;而台灣目前辦得到的女宿,大概有一百間以上,那請問輔大的管理單位是身心靈哪一方面有障礙,為什麼辦不到?

更可笑的是,同校男宿就能以證件管理系統廢止門禁。不論是作法和觀念,這都是性別歧視,講任何理由都無法解釋的性別歧視。

女學生們的第三個訴求是反對管理者入侵寢室檢查內務。雖然校方強調只有進行寢室整潔比賽才去,也會告知學生後進入,但這種說法與學生反應的事實狀況有所出入。學生如果有心上法院告校方,我看相關主管可能要聘非常貴的律師才能全身而退。

為什麼會出現上述這些問題?這是因為校方抱持著「管理」而不是「服務」的態度。這就牽涉到女學生的最後一點訴求,學生自治。

如果是一個民選的學生自治委員會全權主導舍務,為了選票,他們會盡可能提供最好的「服務」,而不是「管理」。沒有熱水就下台,無法解決門禁問題就下台,入侵寢室就下台。

別說學生年紀小,一定做不好,施行學生自治的學校宿舍多的是。我二十年前就讀台大時,宿舍區就是學生自治的「樂土」,各派學生政客為了爭奪權位,拼命討好「選民」。雖然破舊的宿舍設備難免出包,但學生政客至少會展現解決的誠意,一叫就到,就算解決不了,也會給個說法。

為了服務學生,我住的那間宿舍除了福利社與美食街之外,還曾有過免費電影院、影印店、漫畫店、電玩店、健身房、撞球場等等公共設施。餐廳店家也是公投決定,不好吃就滾。一切都是「民主」帶來的。

我也住過非自治的學生宿舍,我只能說,學生自治宿舍能以最低的價格,提供學校職員或神職人員永遠無法提供的服務。因為職員就算住在宿舍裡,「心」也不在「學生裡面」,不知道「裡面人的痛苦」。

除非你過得比他們還痛苦,比如說學生沒熱水,你就整晚泡在冷水缸裡反省。我相信這樣熱水系統一定修得很快。

我當預官時,上面千交待萬交待,一定要確保基層士兵的三大需求:「有飯吃」(就算很像「噴」也好)、「有熱水洗澡」(這棟沒有也要集體帶去另一棟洗)、「有睡到覺」(幹部沒得睡是你家的事,新兵一定要睡到覺)。不然可能會被阿兵哥開槍。

你值星,就是要最晚吃、最晚洗、最晚睡。這種「身在其中」的要求,讓國軍諸多混亂無能的單位都會盡力辦到這三件事。國軍的基層領導職也是一堆二十出頭的年輕人,他們都辦得到了,為什麼學生自治辦不到?

而且輔大宿舍的管理單位也做不好。弄不出穩定的熱水,又因為衛生管理問題,現在好幾棟宿舍也沒得吃,門禁更讓很多女學生沒得睡,只能去睡麥當勞。這種連國軍都不如的管理能力,是因為學生不會對你開槍嗎?這樣有資格預設立場說學生會做得比你更差嗎?

耶穌的生日就要到了。在這天,校園廣場的一頭,會是群起抗議的女學生。另一頭,則是裝飾華美、閃閃發光的耶穌降生馬槽造景。

如果耶穌真的來了,祂會站在哪一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