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6日 星期五

暴怒的大學教師


最近正是大學的期末考週。世新大學新聞系某位業界出身的兼任老師,因為學生表現與其設定有落差,外加「教學評鑑」中被學生指責,因此將其不滿訴諸公開,在媒體前表示要大當XX人。這種公然放話的做法引起修課學生的不滿,也發稿還擊。

果然是新聞系捏,要戰就是用專業的方法來戰。我也在別校教新聞系,不過並非專業科目,所以課堂至今還算祥和。

但上述事件到底誰是誰非呢?講到大學內的事務,外人總有許多不瞭解之處,特別是當代的大學中的教學互動,因為一系列的教改措施,已經與十年前的大學有很多差異,於此還是來說個分明。

這次的爭點,我認為不只在於所謂的期中考作弊疑雲,而是在於「教學評鑑」。「教學評鑑」方式各校都不同,但基本上就是學生可對老師各項表現打分數,並留言表示具體意見。

說穿了,就像你在外面吃完飯填的那種消費問卷。我想最早期的格式八成是從餐廳問卷改過來的。為什麼有這種制度呢?因為對於老師上課的表現,過去學校都沒有辦法系統性的掌握,只能透過「探聽」,不免有客觀與否的問題,請其他老師去現場聽,又怪怪的,台上台下都不好受。

所以這個制度就誕生了,而且很快速遍及全台。透過這種量化指標,老師不但可以自我比較,老師間的比較也出現了。當然,在嚴重數據化的今日,許多大學的行政措施也會依這個數據來調整。比如說,有些學校就會針對低分的老師進行「補強」,請他參與一些教學技能的講習。

如果數據表現太爛的呢?就有可能走路了。聽起來似乎對老師很不利,而且之後大家只要分數大放送,這量化指標不就都很高分?那大學不就完蛋啦!

確實有許多老師抱持這樣的看法,但這樣想的老師,通常都是量化指標較低的,也被學生在留言區罵很慘。

學生不是白痴,學生也是成人。你去外面吃飯,店員送你一堆東西,你就會把每樣指標都勾到最高分嗎?你還是會有一些其他考量。

學生也是。你教得太爛,做人失敗,遲到早退,就算事後大放送,學生還是不會對你客氣。

這個系統是匿名的,除非資訊專業者,一般是無法破解得知每個學生留的數據,在一定保密性的狀態下,學生表達真實意見的可能性就會提升。各校進行調查時間不一,但通常會在期末考週前完成,而教師則多半是要在送出成績後,才可以看到結果。

但這次世新的問題,就在於教師是在送出成績前就可以看到(或是看到留言的部份),當然就會引發「權力不對等」的問題。老師看了不爽,就可能把學生當了。

當然,學生罵你,是他的權力,當人,是你的權力,大家有來有去,很好。不過人類社會的結構哪有這麼簡單?

不妨想想,到底為什麼要搞「教學評鑑」?其實就是為了提升教學表現。
那為什麼要提升教學表現?當然是為了讓學生能接受最好的教學方式。
那為什麼要讓學生接受最好的教學方式?廢話,你大學不為學生好,難道是要對學校的蟑螂好嗎。

現在都要少子化了,一堆大學等著倒,如果不提升整體教學環境讓學生想來讀,下場就是死。教學改善只是一環而已,但阻力卻非常大,為什麼呢?

因為大學教授懶。大學教授很忙耶,很累耶,很這個耶,很那個耶。我懂很多耶,你懂很少耶。翻轉教室很累耶。問題導向很難耶。開放教學很煩耶。耶耶耶耶。

不是說你一定要學人家怎麼教,什麼新的你都要搞,但其他老師都在大步往前,你的教學評鑑分數自然往下掉。這時你要怪誰?和學生生氣有用嗎?

像這次事件中學生指稱「老師情緒管理不佳」,老師當然可以說「看到這種表現我能不氣嗎?學生作弊我能不氣嗎?」,BUT,你的同事情緒管理就是比你佳。
也有學生指責其「延遲下課時間」,老師當然可以說「我要教很多好的內容,有時控制不易」,BUT,你的同事可以教一樣好,甚至更好的內容,然後準時下課。

你不是在和學生「計較」,你是在和同事「比較」,和全台灣幾萬個「同儕」教師比較。不要設定錯方向。開店賣吃的,你是在和客人計較嗎?不,你是在和同業比較。

說真的,一比下去。我可以公開講,比起學生,老師更讓我火大。

最讓我火大的,就是我總是鐘響準時上課,但就是有遲遲不下課的老師佔用我的教室,讓我無法準時入場。不然就是佔用我的學生,讓我面對空教室等不到人。

又或是像這樣,有學生跑來對我說:「不好意思,我們下一堂的老師說每次上課都不能遲到,但教室在學校的另一端,以後老師可以每堂提早下課,讓我們來得及跑過去嗎?」

很會教書是不是?全世界都要繞著你轉是不是?

在教書過程中,難免會被學生搞到火大,我也會。我今天早上才收到學生「完全沒有一絲歉意與禮貌,反而好像是我欠他的」求情信,正在燃燒中。

很多人會說:「那當掉就好呀!」但你又不是老師,你沒有承擔任何的道德責任,這種想法才是不負責的嘴砲。

和學生的人際互動是特殊的價值,對我來說,某個學生或許不過是我這學期七百多個學生之一,但對這位學生來說,我和他是一對一的。

如果教學評鑑把你轉化為數字,讓你很不爽,那你輕易把學生轉化為「當一半」「很多人作弊」「最後當XX人」,又能讓人爽到哪邊去?

每個人都是一個人,你有情緒,我有情緒,大家都有情緒。那做一個老師,到底是厲害在哪裡?

不要選錯比較的目標。



2015年1月15日 星期四

胡志強出任旺中集團要職的正面意義


胡志強即將出任旺中媒體集團的要職,這真是2015年以來最重大、最振奮人心的消息了。旺中集團因為長期親共,被同業戲稱為「匪報」、「木瓜日報」(典出《詩經》的「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琚,匪報也。」),相信胡前市長一定能替該集團帶來讓人耳目一新的改變。

當然,胡前市長因為久任台中市長一職,是不是能順利轉換跑道,仍然有一些質疑的聲音,但我相信他是個「改革派」,絕對不是坐領乾薪而已。以下我就依個人粗淺的認知,試著推估胡前市長即將在旺中集團推動的改革。

第一,是派報BRT化。

大家都知道傳統的送報員非常辛苦,不論狂風暴雨都要外出工作,把溫馨的報紙準時送到每個人的家裡。但因多數送報人員使用機車,又要趕在時限完成,經常發生車禍等意外。

相信胡志強上任後會致力於改善這種問題,解決之道,當然就是他最擅長的BRT化了。送報如何BRT呢?「B」指的是公車耶,難道要用公車送嗎?

這你就外行了。其實只要把兩台機車接在一起,讓它們當好兄弟(Brothers),就可以稱之為BRT啦!如果你是前後接起來,看起來就是一條龍,相當有威勢,其他路人都會閃邊。如果是左右併連,如同赤壁連環船,行車更加穩當!只要小心別被人放火即可。

此種BRT在送報之餘,還可以有宣傳、嚇嚇對手的功效,好處實在說不盡。

這個相當容易執行的改革計劃,推估應該是第一個上線的。

第二,建設國家級新聞媒體中心。

旺中集團現有建築分散四處,為了提升效率,並因應將來媒體統合的趨勢,興建單一的媒體中心勢在必行。可是建這種東西談何容易呢?旺中自蔡家接手以來,一路吃老本,還要搞這種大建設,風險實在很大。

當然,透過台中國家歌劇院的例子,我們知道重點不在於「可以用」,而是在於「落成典禮」。只要有個東西可以辦落成典禮,就算是完成任務,因此問題就在於怎麼生出一個東西來落成。

我的建議是,直接在中國隨便找一個旺旺的仙貝工廠,再找個國際級禮品包裝大師,用紙把整個工廠包一包,然後直接宣佈這就是旺中集團的全新國家級媒體中心。反正只要說是國際級大師搞的,一定就是很體面!

「可是那根本不能用呀?」誰說的,至少可以用來辦落成典禮。
「可是那在中國耶,怎麼會叫國家級?」啊旺中集團的國不就是中國。
「可是那東西和新聞媒體沒有關係耶?」現在的旺中集團也不像是新聞媒體呀。
「但這樣弄,外面的包裝紙兩三天就爛掉了吧!」大不了用塑膠袋包裝嘛,你還怕賣仙貝的生不出包裝袋嗎?

因為難度同樣不高,所以這大概是第二個推動的改革方案。

第三,進行現有資源重劃

當然,回到現實世界,旺中集團現有的建築、硬體設備還是需要調整規劃。這當然還是要借重胡前市長在重劃台中市區上的專業經驗了。

他可以直接把現在舊中時、中天的大樓樓板利用方式進行重劃,重劃方法也不用多加費心,直接將原本的一樓、二樓、三樓……改稱一期、二期、三期……即可。原有的辦公空間通道,也全數更新命名,如旺中北一路、旺中北二路……到旺中北七路等等。

這樣做有什麼好處呢?這樣就可以對所有員工表示,因為土地已經重劃過了,因此大家都應該進行都更,自行出資改裝個人辦公框格與桌椅設備,也就是「豪宅化」。這可在改裝完成後,將整區命名為建案文青風,像政治組就可稱為「遙想中南海」、「近平硯」之類的。

拒絕出資參與都更的同仁呢?就整區拆除趕走,以示懲戒。

因為這也不需要花什麼公司的錢,所以應該會成為第三個推動的改革方案。

第四,著手意識形態改造。

現在旺中的許多新聞從業人員,內心仍有許多執著,還是想寫出合於媒體倫理的新聞。這樣是不行的,這會對抗到祖國所交付的神聖任務。

因此胡志強就有必要出面處理這種意識形態問題。可是硬去扭轉這些老記者的想法,其實也不太好,強龍不壓地頭蛇。正確一點的作法,就是引進胡市府知名的「不知道」態度。

「這個新聞是消息來源是?」「不知道。」
「沒來源也可以寫喔?」「這個我們不回應。」
「你們小主管、組長、主任不會要求這種基本的事嗎?」「你去問他們。」
「這種態度對嗎?」「不知道。這個我已經講過了,不要問我。謝謝。」

要推動這種思想改革,一樣不用付費,相信很快就能成功。


上面四種改革,都是成本最低,也是胡前市長最擅長的。我們相信在胡前市長的帶領下,旺中集團一定會有天翻地覆、震古撼今的轉變!必可為祖國統一的偉大事業作出重要貢獻!請大家鼓掌!!!

2015年1月13日 星期二

神聖而純潔的警察大人



這幾週以來,台北市最有名的警察大人,大概就是待退的信義分局長李德威了。他在短短幾個月的任期中一直非常低調,但不幸因為柯文哲上任第一天的放話,讓他不得不站在台前,接受社會大眾的注視。

他是什麼樣的人,他的夫人是什麼樣的消防官,他的女兒又是什麼樣的模特兒,許多媒體都談了,我就不再贅述。依我的道德直覺,我相信他們一家是台灣社會最常見的那種「不好不壞人」,會出包,也會做好事,但刻意放大來看,就有點無聊了。這是我的直覺,你不信也無妨。

我這篇要談的是和他相關的一種媒體現象,就是「神聖而純潔的警察大人」。

只要批判到軍、警、消,甚至公、教,都可以看到一種護航的「神聖論述」。這種神聖論述指出,這位當事人雖然因為某事被批判,但是他私下為人奉公守法、鞠躬盡瘁,不但是同事的典範,更是生活中的好爸爸、好媽媽、孝子、孝女。其出處呢?通常都是不具名的「高層」、「同事」、「部屬」表示。

這是種平衡報導的形式,可是對抗一般的道德直覺。明明是好話,是稱讚人的,為什麼不敢公開講述者身份?罵人的都敢公開罵了,讚美人的卻不敢公開?怕得罪柯文哲?

你誰呀?柯文哲才不想理你咧。

這有幾種可能。第一,是根本不存讚美者,整篇都是記者假裝的。做過媒體的人都清楚,若事情根本不大條,卻連個菜市場陳家豪林怡君都找不到,標不出來,那八成就是假的。

第二,上面要記者硬凹,只能隨便問幾個人,這幾個人心理清楚狀況,知道內情有好有壞,不敢幫當事人做人格擔保,當然只能這樣匿名發言。

第三,根本是不知名網友亂虎爛,也要扯是同事讚許。

第四,把同行之間拍馬屁照實轉錄。這當然不能寫出是誰講的,因為是拍馬屁嘛!

就算當事人真有「好人」的一面,但在當前媒體環境多元、資訊充沛的狀況下,這種作法很容易被挑戰,造成反效果。而且萬一出現某些私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反證,更會讓當事人的道德評價一洩千里。

這就是造神,而造神的兩面性,從王建民到陳為廷,我們已經看過很多次了。大家只是趁機利用這些「神」而已,等神了,根本就不管他死活。之前這種造神過程中最紅的警官兒,不就是方仰寧。現在呢?

我知道老媒體這種意識形態機器想藉此扳回一些什麼,但因為他們已和時代節,這種作法連原本期待的平衡效果都達不到。會相信「神聖而純潔的警察大人」這種形象的人,應該大腦都不太正常,數量並不多。

那何必來這套?對手不相信,當事人尬,自己人是腦殘,騙不騙也沒差。那你到底在幹嘛?

媒體想塑造警察奉公守法,卻慘遭柯文哲虐待的形象,這種小朋友卡通式的正義觀,其實傷害到的正是當事人本身。你把柯演成惡魔黨,把警官弄成受欺壓的好人,但這爛戲誰想看?

海綿寶寶都比你有深度。我們都是成人,都是社會人,知道社會的混亂與險惡,對不是三十分鐘的卡通那麼簡單。

信義分局是什麼樣的地方?

這才剛打死一個警察耶,你還以為信義區全是田,警察只需要抓阿婆騎車沒戴安全帽嗎?在這裡當官情境之複雜,「社會人」都馬心裡有數。李德威就算是個好人,在這也是難為,如果是不好不壞人,那可能就會有更多「牽絆」。

如果能平安退場,那是幸運。

結果你還想幫他塗成金身?真的,柯文哲那樣講話,才叫給面子,你這種搞法,才是作賤人。不要這樣子作賤人,特別是你們自己人。

人可以有意識形態,但不要沒有社會常識。



我為何要尊重你的信仰?



理週刊》的屠殺事件,引發了對於言論自由與尊重信仰的對話。我前一篇討論過相關議題,但有些朋友對於「尊重信仰」這個道德原則頗有興趣,我就來淺談此一主題。

其實「信仰」不只是「宗教」,我們會對許多事物抱持信仰,認為其具有崇高的價,也希望他人在某種程度上尊重自己對此的態度。很多人自認為無神論者,其實這想法也是一種信仰,而科學萬能論者也是。人總有一些不需證明的核心價觀點,是透過意志肯認的形式來支持,並做為進階推論的起點。這就是信仰。

因為我很尊重我的信仰,也希望別人尊重我的想法,透過「推己及人」的道德黃金律,看似很容易就能得出「應該尊重他人的信仰」這條道德原則。

我相信多數的當代社群都有這條道德原則,但對於其詳細容的解釋差異就很大了,其主要的爭點就是在於「程度」。我應該尊重你的信仰到什麼程度?

穆斯林(就是伊斯蘭的信徒)不能繪製先知的畫像,所以可能認為非穆斯林也不行畫,否則就是不尊重穆斯林的信仰。這也許可以為非穆斯林接受,因為我們通常不需要畫穆罕默德的肖像。

但如果是在穆斯林眼前大啖豬肉呢?好像就有點爭議了。我們通常是會吃豬肉的,如果要我不吃,顯然就是一種「退讓」。但退讓不一定是「損失」。因為生存資源與空間有限,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本來就需要「讓」這種德行。

許多人與出家師父共餐,也會欣然接受素食,就是透過退讓來表達尊重對方之意。這是一種「犧牲」,可展現崇高的道德價

「讓」的另一面是「給」。因此「被尊重者」對此也要有所體認,人家對你的退讓是道德上的贈予,不是「本來就應該」。要注意的是,這與公車上讓座的「實質」給予不同,這種信仰上的「讓」,是意識形態上的退讓,不涉及資源佔有。

是以這種意識形態上的「讓」,在道德上是對的,不讓,也不代表在道德上就是錯的。在世界上的多數社群中,某人在自己生活範圍吃豬肉,穆斯林通常沒有跨社群的道德資格去批判他。

在台灣,有時地方建醮大拜拜,會要求全境吃素。部份連鎖餐飲業者會配合,這時建醮方就應該感謝他們。但若有不配合的呢?那也不應該去要求,更不應去責怪他們。你吃素是信仰,他們吃肉也是信仰呀!你去責怪他們,反而是你自己有錯了, 你向他們「要」,但你有給什麼人家「想要」的?這代表你不尊重他們的信仰。

所以於此就出現一種「互為性」,要我尊重你的信仰,你也該尊重我的信仰。你拜拜時放鞭炮,我忍受,我做法事時佔用街道,就換你忍受。我們通常會認為這存在一種勉強可以量化的計算標準。

問題就出在不是所有的價都可以量化,有些價是難以量化的。像這次理週刊的事件,言論自由所帶來的正價,與先知漫畫所帶來的負價,就很難量化比較。

創作者與社方認為言論自由是他們的信仰,而穆斯林對先知的崇敬也是其信仰。要社方尊重穆斯林而退讓,那穆斯林也該有相對應的退讓。但穆斯林讓了什麼?

在法國的實境生活中,多數的穆斯林都做了不同程度的退讓,包括對於衣著、飲食、節慶儀式上的退讓。同樣的,許多非穆斯林也在與穆斯林相處的過程中有著退讓,但問題就在於某些信仰議題,非穆斯林與穆斯林都不肯退讓。

理週刊就是這樣的觸發點。週刊方對其言論自由部份不肯退讓,穆斯林因此覺得自己受到擠壓,開始要求社方退讓。這種要求是合理的嗎?

前面提過,意識形態的「退讓」是一種主動的德行,有,則稱許,無,也沒什麼道德立場去要求人家一定要給,或一定要和你交換。少數穆斯林於此出現過份的「外展」,我相信我的信仰,你也要接受我信仰的標準,因為我的標準是最好的。

感覺穆斯林有點過份?
並非只有穆斯林才有這種想法。美國人和歐陸的帝國主義者也有同樣的想法,他們老是把自己的信仰強制推銷到全世界,所以現在才有這麼多意識形態衝突的爛攤子,像是伊斯蘭世界和西方世界的不愉快,而這又衍生了諸如理週刊的一連串恐怖攻擊。

在某種程度上,我們甚至可以推論穆斯林就是被「他們」這些洋人給教壞的。在過去千餘年的時間裡,穆斯林通常對於外人怎麼看或描述自己的信仰沒有興趣,但洋人造成他們一種價自卑感與內在衝突,他們因此主動反擊。

於此回到「尊重信仰」。那我們應該如何拿捏對他人尊重的標準?其實答案很明確,就是「溝通」。不是用猜的,而是要用談的。不管你想不想談,都要談。要衝突各方慢慢談,才會知道底線應該拉在哪邊,如果要調整,又該以什麼機制來調整。

面對陌生與差異甚大的信仰價標準,各方應該充份表述自身的立場,慢慢拉進雙方意見的差距,不是在那猜測對方的底線,或只是喊話,又或是預設對方是壞人,談都不用談。如果共同生活在一個小小的空間中,那進行能產生進一步結論的「溝通」就是必要的。

會談出什麼結論,也只有參與對話方能建構,外人實在很難代為推估,我又不講法文,也不信伊斯蘭,我哪有什麼資格代答?我是神嗎?

但多數倫理學家認為「談」是不得不為,因為不談,就只能回歸打,打就是現在的下場,全部死光光,這是理性人要的生活模式嗎?

有些人會質疑,某些信仰團體認為自身的價超越一切其他社群的價,所以不願意退讓,只有別人退讓。他們也不願意談,只願意打。

的確有這種團體存在,比如美國。但美國打到最後,多少還是會讓,比美國還弱小的社群,就算自身的信仰沒有「讓」這個字,也會被現實世界逼到退讓。

於其浪費生命和時間,不如思考一下較小的犧牲可能性。

較健全的宗教或信仰倫理體系,都會強調「讓」這個德行,這很可能是因為草創期時受到其他社群的凌壓,因此發展出這樣的轉化態度。當然他們還是有其信仰堅持,但多止於自身堅持,不會叫非信仰者也堅持。

在經歷成功的擴張期後,「讓」的想法可能會消退,使其意識形態結構失去彈性。隨著時空改變,這信仰的勢力若開始萎縮,這種失去彈性的意識形態將無法解決全新的挑戰。他們的領袖要有相應的智慧,才能突破此困境,如果只是叫自己的信徒一直去犧牲,最後就是社群的衰與毀滅。

最後還是要回到我一貫的主張。做為外人,面對發生在歐陸的意識形態衝突,我們實在很難插話,但是可以學習。我們自己也有藍綠、統獨、科學與玄思等等不同向度的信仰對立。我們有在對話嗎?若有,這種程度的對話足嗎?若無,我們要如何讓對方進入對話?要打,又要走向什麼樣的衝突形式呢?

人人都有信仰,但請記得,你不是神,你是人。不要妄想自己可以做到神的事,能把人可做到的事完成,就已經非常了不起了。


2015年1月11日 星期日

查理大屠殺與知識份子繚亂


近日法國的查理週刊社發生大屠殺事件,幾位恐怖份子突入社內射殺員工,並在逃亡過程中持續造成人質與員警的傷亡。這起殺人事件成為媒體國際版面的頭條,當然也引起許多知識份子對此進行表態。

知識份子運用華美的專有名詞,加上套用大量個人的歐陸經驗或伊斯蘭知識,而使得多數文章難以(被一般讀者)理解,但其立場不出以下三種:傾向支持社方言論自由、傾向同情穆斯林內心困境,以及講了半天還是講不清楚自己到底認同哪邊的第三種。

雖然知識份子一向很討厭別人幫他們(或我們)分類,但不釐清自己的道德立場,就扯出一大堆知識,對於一般閱聽大眾的幫助實在不大。所以「先講結論」的確是很有必要的。

我專長是倫理學,我的結論很簡單,屠殺事件當然在道德上當然是錯的,而這些知識份子在處理本議題上,當然也有一些倫理(學)問題。以下就來一一探討。

大屠殺的事件發展脈絡,網路新聞已經有充份報導,我就不贅述。依當代主流倫理學主張(主要是西方倫理學基礎)來看,跑去大規模殺人,還射殺無辜者,當然是錯的,沒什麼好談。

「已所不欲勿施於人」是目前最多流派接受的道德規則。你當然不希望會被突然殺掉,至少應該經過某種合法或合理的流程。所以依「常識」,這行為不對,不管有什麼理由都不應這樣做。

但對於穆斯林來說,因為一直諷刺先知穆罕默德和伊斯蘭信仰,就跑去把這人宰掉,這種殺人方法在道德上是可行的嗎?

因為我相信多數讀者不熟伊斯蘭倫理學,所以不用找了,我直接告訴你答案。《古蘭經》裡面沒有相關的記載,記錄先知言行的《哈諦斯》中比較穩定與可信的條目也沒有。

這種作法要取得合理性,一定是特定宗教領袖自行解釋經文後,命令或勸說信徒去進行的。這只是一種偏激的末流,就像拿著四書強調「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因此主張婦女不能改嫁的中國天才一樣。

對伊斯蘭有真正瞭解的人都知道,先知本人會在意這種事嗎?他多苦的狀況都撐過來了,會在意這種事,其道德等級不就反而降低?所以就伊斯蘭的道德標準來看,這種行為基本上也是錯的。

再來看到知識份子論述上發生的倫理(學)問題。

支持查理週刊言論自由的朋友,通常都會面臨反對方「如何控制仇恨言論」的批評。但言論控制是法律層次的問題,就當代倫理學觀點,一個社群內的言論(道德)標準,是由社群內部透過溝通後商定的,這標準會浮動,將隨著事件或對話的發生而變化。

所以查理週刊事件發生後,可能會讓言論控制的標準在短時間內變得更加寬鬆,這從許多人開始以類似查理週刊的方式作畫(來表達支持週刊)的狀況可看得出來。

在當代倫理學中,你不可能畫出一條「明確不動」、「穩如泰山」的具體道德界線,因為道德本來就會演化,具有彈性,破壞這種彈性,才是錯誤的做法,是走回頭路。

許多知識份子在討論言論自由時缺乏這種認知,一直討論線應該定在哪裡,但實際上「線」不是由討論決定的,不是「立法」,而是由具體行動決定的,是一種「共識」。因此不管是「支持」或「反對」查理週刊(仇恨)言論自由者,講起來都是一團亂,讓人越看越是一頭霧水。

而許多知識份子也提出傾向歐陸伊斯蘭移民的觀點,認為這種激烈行動可能透過對移民生活情境的分析而取得合理的解釋,至少是能讓人同情殺手的一些判斷。「他們的偉大信念」被嘲笑的那麼慘,所以會有這麼可怕的反擊力道。

但這種說法混淆了「應然」與「實然」。他們也許真的是因為被笑得很慘,所以發動屠殺行動,但不代表這種行為在道德上可以證成。

許多知識份子在這邊保持曖昧的態度,因為他們知道「報復」這概念有問題,但是又覺得這是一種可被採用的行動。

「報復」是一種原始的道德反應,可能來自於生物性,不過多數當代倫理學已經不認為「自然就是美(對)」,因為報復可能造成更大的問題,我們正是因為跳出了報復邏輯而建構了更高的道德文明。

依最簡單的報復模式,你殺了我的人,那我就去殺你的人。但這不是解決了一個道德爭議,而是製造了兩個殺人道德問題,沒有解決什麼,反而可能引發後續的反應,直到雙方或某方受不了損失。報復只是一直造成損失,沒有辦法增加什麼,社群也就無法朝卓越發展。

所以「報復」觀點在當代倫理學已經被捨棄,而是採用「補償」觀來解決問題。甚至連伊斯蘭的倫理學也是採取「補償」觀為主。

回到知識份子。對於查理週刊的屠殺事件背景進行相關論述,當然是非常有意義的,因為台灣人並不清楚歐陸的種族與宗教衝突,通常以為法國是信基督的白種人單一民族國家。

不過,如果你試圖從中說出「對」與「錯」,「善」與「惡」,這就必須非常小心。並非缺乏倫理知識就不能開口對此論述,你反而應該開口,因為倫理論述就是透過溝通而健全。但你應該大方的把自己的倫理主張講出來,而不是扭扭捏捏,想要躲過批判,或是企圖遮掩你自己也搞不清自身立場的事實。

最後談談我對查理週刊事件的一些看法。我認為這種事件只會引發歐美對伊斯蘭極端主義者進行更全面的壓制(就是「報復」),這會讓武力衝突從局部地域轉向全面,並朝不可控制的方向發展,直到一方資源耗盡而倒下。

這當然不是一個好的道德解決方案,但西方社會從來也不是什麼道德高潔的角色,他們多數時候只是渾身蠻力的傻大個。我們或許在一堆巨人間,也影響不了什麼,但我們還是可以從中學到一些。

比如說,我們是否善待台灣的少數族群,比如說外勞?我們對外勞的歧視和歐陸相比呢?我們是否和少數群體溝通過其宗教信念?如果我們島上的極端主義者真的以大規模屠殺來表達他們的信念時,我們應該怎麼處理?那誰又會是這些可能出手的極端主義者?

這些問題不會有標準答案,但我們必須逼使自己不斷思考這些問題,才能讓我們所逃避的一些社會現實成為道德意識中的一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