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朋友在討論台獨與解殖的問題。基於某些人際關係和重要性,我其實不太想探究這個問題,但因為有學生問我相關問題,我就在這個老家,做一些基本的表態。
這些談解殖的運動者(以下稱解殖派)好像是以學人文的為主,但其實我一直看不太懂他們的訴求。在談他們的問題之前,我先說明一下思考他人意見時,我會先做出的區分:
「他今天是在進行政治宣傳,還是在宣講一種知識?」
如果解殖派的人是在進行政治宣傳,是要推動台獨政治理念,那我可能不太會處理他們的議題。反正他們要怎樣就怎樣,比起處理國民黨的急迫性,這種解殖派就算有害,也影響不大。有益的話就更不用管了。
不過如果他們自認是在宣講一種知識,甚至是學術知識呢?
這可能就要採用一些比較嚴苛的標準了。
我發現這些解殖派似乎是主張,他們建構了一個經得起學術考驗的解殖理論,然後要將其轉化為一種具體的政治觀點。因為有「知識之真」與「道德之善」,所以這個理念應該大力推廣。
但我看了他們的相關文章,卻發現他們的論述有點模糊。我說的模糊是以學術標準來講。我直接把我認為的缺漏點,在這邊指出來。我認為如果不能以簡明的方式回應這些問題,所謂解殖派,很可能沒有他們所宣稱的那種理論厚度。
這些問題如下:
第一,你們說的「殖民」指的是什麼?這種定義有出處嗎?這種定義為什麼是「可被接受的」,你們如何證明?
第二,這種殖民的道德錯謬性為何?是如何證明出來的?為何這種道德判斷會具有客觀性?這個道德價值的標準如果不具有普遍性,那為何在台灣的脈絡會為真?
第三,「解殖」的定義為何?我們為何應該現在進行解殖?為什麼你這樣的主張在實務上是可行的?支持證據是?基於Ought implies can,那我們有可能解殖嗎?
第四,你們認為政治行動的終極目的是什麼?解殖?或是台灣獨立?台灣獨立是一個適切的終極目的嗎?如果有其他的終極目的,那這和解殖的相關性為何?
在這些問題獲得穩定的解決之前,「解殖」這個詞因為定義不穩定,很難做為一個可被認真看待的概念。
我並不反對利用學術概念來進行政治宣傳,我也經常這樣做,但我不會把這些概念神格化到成為絕對正面的道德價值。因為這樣做,不是太過粗心而忽略了學術知識的基本要求與限制,就是抱持著惡意。
基於我個人的政治哲學或社會哲學主張,我對於歐陸系統的一些說法,抱持相當懷疑的態度。我認為一個良善的社群是會不斷吸納消化文化要素的有機體,所以沒有什麼「解」的問題,能幫助社群走向卓越的,就會留下來,成為社群往前推進的養份。
知識份子的責任不是告訴百姓什麼是卓越,而是協助維修這台追求卓越的機器,清除社群交換意見與重構價值體系時的阻礙。
就我個人的閱讀所得,我懷疑解殖派的核心價值,不是建立在道德批判成果上,而是個人的美感體驗:他們無法證明中國文化要素在台灣持續存在是道德錯誤,他們表達的只是對於中國文化要素的嫌惡感。這種美感體驗很難有普遍的說服力,這也是許多人接觸到他們想法時會產生懷疑的原因,特別是他們使用華人語言溝通,而這種語言必然內建華人的倫理與美學價值。這種矛盾難以解消。
寫得這麼複雜,有些讀者朋友會覺得怎麼難度拉這麼高,但其實這些東西也不過是普通哲學討論課的程度,是我們太少進行這種程度的討論了。
解殖派似乎相當在意台灣人對他們的意見不太認真以對,但似乎他們對自身理論的相關處理也做得不夠多。在展開對他人的批判之前,不妨先展開自我的意識形態批判。但有時展開對自我的批判,就會發現自己最害怕的事情。這真是兩難,但人總要選一條路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