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9日 星期四

回應與反響(一)




自從洪案發生以後,來逛這個網誌的人數大增,除了支持與按讚的之外,也有一些批評之聲。我當然有開放留言(厄,沒有批評某些人的意思),但我並不是很常看留言(單純是因為懶),有時看了一些網友指教,覺得似乎應該回應一下,不然情理上說不過去,於是推出這個系列。但我不打算所有人都回應,我的回應原則如下,請先參考:

回應的原則
(本原則每次的回應與反響都會重貼一次,不想看者可直接跳過)
1.     單純只是表達支持的意見(或我認為你是正面的意見)不回應,有必要的話我會回在你留言下面。
2.     有批評或有提問、有質疑的部份,我會挑選其中較成熟的論證來回應,我的標準是「如果是我的學生在考試時寫這種東西交上來,我會給80分以上」。低於我心目中的80分,那就很抱歉啦!我有些課程期中考就是丟一篇我的論文下去給學生用兩個小時罵,你寫的東西如果連現在大學生的平均水準(我均分抓80)都不到,那那那那就不是我的問題了。
3.     基本上我回應一次以後,就不會再多談,或不會免費多談。什麼意思呢?因為我做的是計時制的工作,雖然賺不多,但一個小時也是好幾百塊上下的,免費專門回應你的文章,已經是犧牲我賺錢的時間,對你陰德有損,所以一次為限。如果我回應之後,你還有回應,並且希望我再回應,那請你付費。付費方式直接匯錢就俗氣了,請你像動漫阿宅或AKB歐它一樣,買一系列我的各類週邊商品(其實也只有書)排排放好拍照,連文章一起傳來。一百塊的商品可換我一百字回應,餘類推。
4.     對我當學期的修課學生,我會不設上限的回應,因為這是教學責任,而且問得好的人,還可以加分。過去的學生嘛,正常討論往還幾次,我是不會計較的,可是別太過火,我要把時間盡量保留給當學期的學生。


以下是對近期文章中質疑的回應,足足花了我兩個多小時,折算費用約三千餘元,如今免費提供,真是感人熱淚。(比起某些大師級……厄,我沒有指誰哦)多數回應主要來自我「爛論證的誕生」一文,這些留言除非他們自砍,你去看應該都會在。


第一位要回應的是林昱賢網友,他提出四個批判點,我稍為刪摘之後,第一個批判點是:

但殺人設及的是生命權,徵收設及的是財產權,而國家對財產權的保護除了所有權和使用權保障的形式外,本來就還有價值保障的形式,因此徵收(即便是無道理的徵收)其實也不一家違反憲法的財產權保障。
(如果有讀過三民主義的,還記得孫先生對土地權的主張?由人民自行登記土地價值並徵稅,國家有權依登記價格進行收購,可沒有講什麼必要性和公益性的哦,而我相信即便今天也還有有很大一部份人讚同)
(如果我今天買了一支手機,花了3張小朋友,結果拿回家發現,手機是壞的,我拿回店家換貨,店家剛好也沒貨了,於是我請店家退我$3000ok。但我請店家退我原本的那三張小朋友,也ok??!!)
「地方自治或許在政治學上有明確的定義,但在這邊顯然被濫用了」
而事實上地方建設的徵收的的確確就是地方自治的範圍,和殺人事件完全不能類比。


這第一點批判比較讓我震驚的是他引用三民主義,我從高中聯考後就沒讀過這東西了。雖然唾棄者多,不過三民主義對我國憲法影響至深,還是先尊重這個出處。

我在原文中有提到,鄉民論證的第一個謬誤來自其前提對地方自治的混淆。他們混淆了法制上的真實地方自治,與自治的精神。由「事實上地方建設的徵收的的確確就是地方自治的範圍」一語,我認為林兄也出現了類似的混淆。

第一,在法律上,中央授給地方政府對於土地徵收的某些執行權力,但「鐵定不是你自己爽自己搞就好」。大埔案是工業區開發,你最好地方政府不用「會」任何中央機關,就自己開一個工業區,自己劃路、劃線、劃水電、自己進行環評,還自行命名為科學園區,超爽的什麼都自己來就好。大埔案在法律上根本就不是地方政府自己可以決定的事,這可不是把老舊社區拆了蓋社區公園。可以去查看看整個案子最高用印到什麼單位的誰,還有為什麼「拆政府」不只是拆苗栗縣還跑去拆內政部和行政院。

第二,如果要只談地方自治法規,那也應該講「苗栗縣的事,苗栗人才能管」,而不是「大埔事大埔人管」,大埔充其量就是一個里,是有個鳥毛自治權力,說真的,排除里幹事權責,里長「自己決定的權力」大概就是決定里民旅遊要去哪座宮廟而已。但若講出「苗栗縣的事,苗栗人才能管」,就又回進到我前文中第二層次的謬誤。苗栗不可能獨立,還是要看全台灣人的面子和心情。

第三,殺人當然能類比財產呀,財產權怎麼來的?為什麼自由主義者會反對死刑?我看林兄言談,大概是讀過幾本XXX概論,對於其中法律名詞是從哪邊來的,似乎沒有很明確的概念,只是知道「這個」和「那個」不一樣,但「這個」和「那個」是怎麼樣生出來的脈絡,感覺(我也沒去查您的學經歷,就是個人感覺)不是很清楚。可以回去從霍布斯、洛克起讀一讀,再往後面的看,正統大學社會學院政治學訓練都會從這些讀起的,別讀三民主義了。

林兄的第二批判點,是我在前文指出的第二個隱藏前提謬誤。我在該點的主訴求是大埔不能與全台灣隔離,任何企圖分割大埔與全國的價值觀以建立的論證,都是不會成功的。他的批判是:

先不說大埔的招商已經完成了9x%,與世隔絕的不知是作者還是大埔人,以往要訴諸民意的時侯政府通常比較偏向全國,而社運團體常訴諸局部,如核電,如服貿,這邊倒是很好玩的反過來了。

我看不懂這在講什麼耶,大埔現在招商最好是很順(不是群創的嗎?他們好像後來是要以南科為主了),我不知道他的數據哪來的,那個98%是同意徵收比率吧。

而且我的主訴求是,如果大埔人或地方政府的表現不得其他地區的人心,這些外人在之後抵制這些投資企業,使其撤資,大埔人要嘛就接受這種損失,要麻就只能區服於外人的價值標準。這是「之後」的情境不是現在。

至於林兄說什麼「很好玩的反過來」,我也看不懂,前幾天TVBS有民調,居然有過半受訪者覺得苗栗縣政府有問題,讓我蠻意外的,不過我不認為苗栗縣政府會認為這數據很好玩。

林兄的第三個批判點是我的動力因論證,我認為這些支持縣府的鄉民很可能是錯認自身的利益位置。他的批判是:

這邊先假設了縣府的支持者先站在私人利益(並假定為不合理且不可告人的,)再假設了縣府支持者的無知,而我看不出這些句子和以下的話有何差別
「來抗議的學生和教授,都不適大埔人,更不是苗栗人,以後撞不到你,當然不痛不癢.
「只看懶人包..然就跑去抗爭.......
整件事3分鐘就可以了解....我聽你再放屁....搞不好一堆人連大埔在哪都不知道
擺明了就是要被人家當旗子玩.........真可悲」
(以上引文出自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3510976&p=1討論串兩位不同的板友,組合起來更有效果,另外,建議大家去看一看,包括以下這篇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3509474&p=1,最少了解一下區段徵收和一般徵收的不同)

他說看不出我的話和下面的有何差別,我也看不懂他要表達的意思。進行討論,你不能只引文章不進行申論,說個看不懂,好像假設所有人都能意會你的苦心。研究所的訓練就是在於培養這種初步的引文並說明的能力,當然我不會要求一般人講話都要有碩士的水準,但要很正經的和我討論,這種能力算是必備。

我要補充說明的是,我並不是只「認定」支持縣府的人是笨蛋,我還認為有其他兩種可能,為什麼我會這樣說呢?這和賽局理論有點關係(但不是直接引用)。我前文的三種動力因就是三種主要行為動力:不可量化價值推力(忠誠),可量化價值推力(錯誤算計),以及局外干擾推力(黑道)。

你以為是隨便寫寫的喔。我是隨興寫的,但我寫完會過濾一兩次(雖然錯字還是很多,這和我中文不好有關),看理論方面有沒有用錯。所以大家都可以輕鬆看我的文章,但如果要批判,那可沒這麼簡單:我有埋梗的,想罵我的人可能會中計,掉下我設的陷阱。要讀一些書,才能懂我表達之下的理論基礎。

林兄的第四個批判是針對我的專業化與多讀書論證,他主張:

我可以很簡單的套到核四,套到服貿
「核四的問是,是民生問題、是安全問題、是工業發展,是環境保護、是經濟學、是建築學、地質學、物理學、生物學…等一系列學門的問題,需要一定的知識基礎與能力,你才能建構出有效且健全的論證,有效率的參與公民的公共政策討論。」
而事實上,沒有人能真的了解這麼多,與其拿著了解一半的東西在胡說八道表現正義感,不如先學習如何去尊重專業與民意的分既,不如確實仔細的去了解一件事後再來發表看法。不然就真的如文章述以及文章的結果一般,是個爛論證

我還是不清楚他想打我哪一點。我的確是以我的專長來進行攻擊,我不談法學,不談政治學,我只就哲學的邏輯與倫理學角度出手,但他顯然不太清楚這些學門的基本形式,大概以為我在講法學或政治學。

不過,他在這邊用了個批判方法,類似於「自我擊敗論證」法,也可能企圖導向「共犯法」,值得肯定,所以我根據這第四點批判,雖然前面把他罵翻了,但還是給他八十分以上的評價,才予回應。

他認定我的論證是自我擊敗的,因為「事實上沒有人能真的了解這麼多」。但我從來就沒有要求人要懂那麼多,我只是說有這些學門,沒叫你全學呀,我是要這些學門的大師出手,如果你不懂,就看大師過招,先看,再講。至於他後面說「不如學習……」等等就比較不值得討論了。

我再以完整的一段結語回贈這位並不認識的林兄。我不知道您的知識背景和經歷,但我尊重你的講話的權力;不過你所犯的一系列推論問題,正好就是我前文隱隱所指的:你有權力發言,但誤以為你有能力挑戰我。有權力和有能力是兩回事。

就像力挺劉公的大埔同意戶,誤以為他們有足夠的知識基礎挑戰力挺那四戶的知識份子一樣,實際上你根本沒有足夠的知識基礎和我混戰。當你引用三民主義和一些似乎是補習班學得的權利概念時,你知道我想的是什麼嗎?

我想的是,要怎麼講你才能冷靜的聽懂,而不是立刻又發文章來戰。對你的回應,我是看了之後,找了一些資料,構思了整整一天多才發,不是邊看邊打。相對來說,你能做到這種嚴謹對待嗎?如果做不到,不只是我,受過訓練的知識份子都不會回應你的看法,因為你不是一個夠格的討論參與者。

下一位~


也是同篇文章的Tass,他的意見是:

我同意你想表達的
"無論你要說什麼 理由都要是對的, 而且你要能知道為什麼這是對的"

但我的經驗是這反而會造成讀書人和沒讀那麼多書的人的對立, 有些民眾通常是心裡先依照自己(黑盒子般)的價值觀判對是非以後, 才個找理由並講出來: 打他臉只會讓他覺得你這個死讀書人在強詞奪理什麼. 他們心中想說的是:

"啊不然這不對嗎, 你在 GGYY 什麼"

我以前會覺得是他應該要去多念點書, 我能判斷是非就好了; 但現在我越來越覺得如果要台灣好, 這樣是不夠的.

我對於你的指教感到相當認同耶,只是最後您沒有提到要怎麼樣補充才是「夠」,有點可惜。

我以前做的工作是政治公關,就是騙百姓投某人一票的工作,所以如何和不願求知的人溝通,我也有一些心得。我認為最好的方法就是哄(騙)得他開開心心的。但那樣做只是為了有票,對當事人沒有真正的好處。所以當我換了工作之後,既然還是有那麼多政治公關哄他們哄得開心,那我就負責甩巴掌吧!這個世界總是要有人扮黑臉,有人扮白臉。


同篇文章的陳正倫先生提到:

都更案了解不深,目前還沒甚麼立場,純粹猜想其他可能:

同意戶覺得獲取的利益已經合理且足夠,
(資料沒讀(啊我就懶人嘛...),所以不確定)
再吵可能也獲取不太到甚麼"利益",
要抗議還要付出時間體力(時間成本,勞力成本)
還可能顯得無理取鬧(面子問題)
抗爭戶反而阻礙他們的獲利計畫(都更計畫)

您說的確實是一條理路,不過這顯然有一些非可量化的價值選擇在推動他們進行這樣的推論,包括對於未來繁榮的預期,就像股票的「本夢比」。對劉公的忠誠或許有助於這樣的夢想。而量化的部份就需要經濟學高手來幫忙了,我本人沒有能力做太明確的推算。


另外要回應的是中正紀念巨蛋那篇的James Mayol兄,他的意見是:

…不管你愛與不愛,都是歷史的塵埃…,留吧,巨蛋世界大把的是,到哪都有,看不出氣派在哪?
中正紀念堂只有一個,已不全是紀念蔣中正了,它是獨一無二的臺灣地標,沒得仿沒得比,多酷!

他的這個看法,提醒我原文忘了講的一點(但的確是我的構想之一):如果對中正紀念堂的「堂體」有那種懷念之情,那新的巨蛋,就弄帝殿式呀,或是原樣等比放大十幾倍(到塞得進球場),不就還是「那個樣子」,更加氣派,更酷咧!


下一位是「為何而爛」那篇裡的Chris Lin兄,他的意見是:

最基本的疑問是,
都沒多久就要退伍的人,關他幹嘛?

我也支持您相同看法,推測是陰謀論,否則在國軍環境下,
誰會想捅婁子玩死人。除非有什麼恩怨情仇或是天理難容。

就算階級只是中士,也都當自己是神(尤其單位不大的)
何況底下有太多小兵棋可以用。

黑幕終究是黑幕,國軍依然還是國軍。

唯一慶幸民眾做了對的選擇,迫使軍法改革,是有意義的;

也想請教,您對軍法移交司法,有什麼看法跟判斷呢?


我認為轉到司法,至少人間司法方面的人比較不會鳥陰間的軍律和軍階(至少沒有學長了嘛),說不定還會讓被告多吃一點虧(因為當兵不爽經驗),但地院三席有兩席女的,我想應該是會比較持平一點。至於人家說經驗不足啦,證據都滅了啦,我想外面法院辦案,可以大開大闔,也可能越辦越小,只能先看他們怎麼審了。總要讓人家先表現一下再插話。


本次就從七月初回到現在的文章為止囉,就算對回應不滿意,也請參考我一開始的說明。真的還有意見想表達又不想花錢買我的書,那就等之後的文章再吐槽囉~

對於大埔案,我再補充幾句。二十年之前,每年苗栗縣自己的高中,大概就只能培養出「一個」台大學生。其他苗栗人能上台大,多半都是高中就跑去念建國、北一、竹中、台中一中等明星學校,由這些學校培養出來的。但十九年前發生了轉變,苗栗縣的高中自己就考上七個台大。小弟就是這七個人中最低分掛上台大的。

讀台大沒什麼了不起,但小弟有幸擠進窄門,也有幸透過苗栗地區校友會,認識了許多苗栗出身的優秀台大學長姊與學弟妹。台大每屆苗栗縣籍的新生,大約都有三十到五十位,我上三屆,下三屆加一加,約有兩百多位,其中約有幾十位,到現在都還算是知道發展狀況。

不過,在我印象中,沒有人是因為劉政鴻的德政,而能夠回到苗栗縣落地發展的。或許真的有這樣的學長姊學弟妹,只是因為小弟人面不廣只限於上下三屆,那還請直接指正。

如果真的都沒有,台大人都回不去,那請問鄉親們口中的劉政鴻最大政績:幫助苗栗發展,是發展了什麼?誰獲得好處?他創造了什麼等級的工作?什麼等級的繁榮?什麼樣的榮耀?

我遷戶籍已久,早不算是嚴格意義下的苗栗人。我算是被趕走的嗎?或許。

謝謝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