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8日 星期六

為什麼有這麼強的恥力?




我住過的台北市和新北市,垃圾費都是隨袋徵收,因此需要購買「專用垃圾袋」。其費用並不高,但有些人就是覺得很貴。多數人會把袋子塞到快爆炸,或是根本就已經爆炸,這雖然已經違反相關規定,但清潔隊員對於此點一向是睜隻眼閉隻眼。

我在這要談的,是我這幾個月來碰到的某位歐巴桑。我所在的新北市地區,垃圾車會依固定路線移動(不像北市有很多地區會駐留十分鐘以上),各地居民會依車子抵達時間下來丟垃圾。其抵達時間偏差通常不超過十分鐘,所以不少人會先下來等。「這先下來等」,造就了這一篇文章。

我會提早十分鐘下來等,順便簡單運動。有時我會把垃圾袋先暫時放在清運點附近的地上,然後去欣賞一些附近鄰居種的植栽,或是參觀一下四週廟宇。幾個月前,我看完盆栽轉頭時,遠遠看到似乎有人在開我的垃圾袋。我走回去看,原來是住轉角一樓的歐巴桑。她打開我的垃圾袋,然後把她的家用垃圾硬塞進去。看到我走回來,她匆忙:「我幫你倒」。我笑不用。

之後只要我倒垃圾,都會特別注意這人。在這幾個月的時間裡,我只要倒垃圾都會看到她(依她的垃圾量,應該是天天出來人),但似乎只有一到兩次看到她有自備專用垃圾袋。她幾乎把整條巷子的人都遍了,雖然有些歐巴桑會主動讓她「加入」,但大多數都不給好臉色看。她不會找中年男子,但會年輕人,比如像我(之後又被了兩次),或是被父母派出來丟垃圾的小屁孩。她總是在塞完後要幫人家倒,但多數人都推辭了。

我一直在想:為什麼她有這麼強的恥力?為了幾塊錢的外在價(袋子的錢),有必要耗費無法計算的在價(鄰里友誼)嗎?

這是貪小便宜沒錯,但本質上也不是太大的道德錯誤,有些倫理學家甚至會認為這是「節儉」,雖然其所採行手段方式有待商確(拆我垃圾袋,似乎有點道德爭議)。

但這種行為模式確實會傷害社群的在關係,我們在學理上稱這種人為「道德上的寄生蟲」,他們利用其他人的美德(助人、容忍)來增加自己的福祉,對於社群追求卓越的進程並沒有幫助。

社群主義會怎麼明這個問題?社群主義看重社會角色,我們就來探討一下社會角色。

我們可以想像一下:一個抽煙、打架的不良少年(現在叫「非行少年」的樣子,比較好聽),會做出同樣的行為嗎?一個天天打老婆的先生,會做出同樣的行為嗎?一個黑道角頭,會做出同樣的行為嗎?一個詐騙集團成員,會做出這樣的事嗎?

很妙的是,我想多數人都會認為,上面這些通常被我們定義是「壞人」的角色,並不會做同樣的事,或機率並不顯著。你可能認為,上面這些壞人也覺得公開做這事很丟臉。至少要偷偷的做。

但如果是「歐巴桑」這種角色,你會認為確實「有可能」公開做出這種事,不定還是「非常可能」。

所以這和「歐巴桑」這種社會角色的定義有關。不論是外來的歧視造成其在的認同,或是其在的想法造成外在的形象,歐巴桑,或許都被(自己與其他人)認為是「恥力驚人」。所以就算很少歐巴桑會這樣做,但如果她們有人這樣做了,那會是「合理」的。這是種可怕的「合理性」,因為其他社群成員並不喜歡這樣。

她們不是社群眼中真正的壞人,但就是會造成社群的困擾,在社群之上而「吱吱吱」的吸吮著社群的道德出。像樹上的蟬一樣,非常吵。

可是她們到底是怎麼從清純的高中少女變成這種道德異形的?這就是我所不解的部份了,還請社會大德發表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