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退休軍公教人員的年終獎金成為火熱的話題,雖然行政院強調那不是年終,但用屁眼看,用膝蓋想,也知道那是年終。同時還有另一起新聞,就是公務員強制吃丙的考績新制問題。
兩相比較之下,可以看出爽的是過去的公務員,賽的是現任的公務員,這不免有點不公,特別是現任的公務員退休時很可能沒年終可以領,甚至連月退都領不到。我在之前的文章主張將月退俸改為基本工資,於此面對退休人員年終問題,我則認為可以與考績制度整合在一起。
也就是退休人員也要打考績,原本的年終,就當考績獎金發。可以立法規定退休人員必須年當義工多少小時(帶小孩可扣抵,生病可請病假),必須沒有犯罪,沒有不當言行,才可以領這個錢。做得好的,還可以給個「甲」,領兩倍。做不好又意見一堆,像施文儀一樣搞反政府的,那就給「丙」,直接砍掉一毛不剩。甲乙丙人數比,就一比一比一好啦!打考績的人評會,就退休人員自組吧。
相信這個政策推出之後,台灣社會將會祥和不少。除了義工多如蚊蟻,社會充滿溫馨之氣,老人也會集中於彼此批判考核,無暇罵年輕人是草莓。還有意見?那就兩百億全收回來給小學生吃營養早中晚餐好了。我想應該可以吃得比我還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