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談到政治或法律事務,動不動就「違憲!」「違憲!」的大叫;這些人似乎覺得「違憲!」一詞好似「阿哩固」,一喊出口,就有兩道月型光波旋轉殺出一般。我通常不會主動注意這類說法,因為看了也是浪費時間,其立論通常沒啥營養:這些人連憲法有寫什麼都不太知道,只知道憲法「好像」有提到什麼,然後這個案子「好像」和憲法的「那個」有衝突到,所以「好像」是有違憲。雖然都是好像,但「好像」就等於「確實是」,因為我很有智慧,我覺得「像」的就「是」。
有時我會偷笑,偷笑的原因不是該案件其實與憲法無關,而是當事人激動的態度。總有人把「違憲」當成是尚方寶劍,彷彿啥都能斬。明明是低階的法律或行政命令問題,這些人總能立刻從口中噴出「違憲!」,快到所有專家學者官員民代同時傻眼。這種傻眼狀態就是「違憲!」一詞的具體殺傷力,也讓其愛用者樂此不疲。
這些人所說的「違憲」,多半是其個人價值觀與政府的價值觀有所衝突,但因為書讀得不多,不知如何以專業文字表達這種衝突,只好大喊「違憲!」「違憲!」「違憲憲憲憲憲……」來表達這種無言以對的鬱悶感。因為好像沒人(但其實還蠻多人)知道「憲法」是什麼,所以喊一喊就贏了,先喊先贏,只要我率先喊出「違憲!」,就有「胡」的效果,大家只能乖乖付錢。
有時候開會,出現兩派對立民眾爭相說對方違憲,而官員民代夾在中間呈囧臉。表情就像打牌時看到其他三家相公又同時喊胡牌。與其說這些違憲大師需要的是大法官釋憲,不如說,這些人需要的是天下第一違憲武道大會之類的東西。讓他們一較高下,自我了斷吧。